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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中的记忆

风中的记忆

那一个暮春起风的日子,蜕去一层层厚重的御寒衣装,曳一袭藕色长裙,我漫步到了这座城市边缘的郊野,放逐沉重了一冬的心情。
暖暖的阳光抚着我,轻风徐徐地从原野上拂来,空气中弥漫着一丝丝甜甜的芳香。

不经意间,一抹粉红跃进了我的视线,呵,那是一朵轻啜着露痕的玫瑰,在风中摇曳着向我点头,向我示意。
走过去,在我的右手触及风中玫瑰的刹那邂逅了另一只厚实而修长的手,惊诧抬头的一瞬间,我的灵魂堕进了一双如潭水般深遂清冽的眼眸。

命运安排我那个暮春遇见穿着。背着画夹,你爽朗朗地说你是来采风的,你的视线捕捉到和风一起行走的我,如同捕捉到漫绿的旷野中一抹流动的春色,你迷惘,惊喜之余,采撷那朵玫瑰,想从一朵玫瑰开始你生命中的浪漫。

当眼神邂逅眼神,你说你的画笔从此只想写生一个人。

我说那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日子;你说因为我,你的灵感总是喷薄而出。
你喜欢看我在花间翩舞的身影,我喜欢看你凝神挥笔的模样。
你拥着我走在那条繁华似锦的长街,我说我们喜欢这样,永远永远地走下去,只要有你相伴。
我喜欢陪你走遍乡野里,感受随风闻笛的桃源逸致,看暧暧墟烟、小桥流水、牧童老农在你的笔下神化。
你说你要带我到海边,一壶淡酒一杯清茶,潮起潮落间,一同坐看风云起……

春天的邂逅,历经夏天的热情,秋天来了,这是我一个喜欢的季节,不但因为它天高云淡,还因为它是收获的季节,我对它充满期盼。
还是那条长街,落叶秋风,天气渐凉,你轻拥着我,路过一家花店时,你说:“买一枝玫瑰吧,送给你。”
我摇头,玫瑰的季节已经过了,其实我最喜欢百合,喜欢它的清纯与馨香。说着我望向你,你的眼睛在躲闪,你嗫嚅着说你更喜欢玫瑰的热烈与浪漫。

那一晚,下起了雨,一场秋雨一层凉。我们躲在那间温馨的小屋里煮酒夜谈,你醉了。
醉了的你说我是你的灵感你的浪漫,是你承诺不起的美好,说你一生有这一段足矣。我说我不在乎把浪漫延绵到油盐酱醋,我不要一段,我要永远。
你桀桀怪笑,说人生不如十分如意,生命中总有取舍,红袖添香或骄傲公主,只能其一。
我颤抖着说,告诉我,谁是骄傲公主(那肯定不是我)。
你说你的命运早被安排,豪门败落,亲人的逼仄与骄傲公主的跋扈令你出逃。你说我是一个奇遇,一个让你感动莫名的奇遇。而责任与清贫却让你陷入痛苦的思考。
我在擅抖中幡然醒悟,为什么清澈如水的你的眼眸,会时时泛起我看不懂的忧郁。
告诉我,你思考的结果。
你醉语喃喃,说多想玫瑰与百合共拥有,可是,这二者只能成为你生命中的芬芳记忆。罂粟花的艳丽同样充满诱惑……

我夺门而逃,眼泪和着雨雾模糊了我的眼,冷雨夜风涣散了我的意识,我跌撞在冷清的街头,朦胧的雨雾中,只看见玫瑰凋冷了,风里百合在擅抖着,孤凄无依,心神俱醉……

翌日,风停了,雨歇了,太阳苍白着脸无力地照耀着这个世界。我回到了我的小屋,回到了同豪宅殿堂相比,简陋无可言状的小屋。疲惫的倚在门边。你蓬头垢面,垂头无语。
——罂粟花虽然艳丽,却其毒无比。我虚弱但清醒地告诉你。
你说你早已万劫不复,金钱玷污了艺术,也摧毁了玫瑰与百合的神话,你的辜负是身不由己,你的选择了也就意味着我罪有应得。
——为什么不救赎自己……
你说你用摧毁自己来救赎不安的灵魂,还有其它太多太多……
——那么我呢?
——对不起……

我尖锐地狂笑着,在屋里来回奔跑,用手把摆放在每个角落的玫瑰一一捻碎。烂泥般的血红触目经心的散落一地。你惊恐地看着我。
我激昂地说,我藐视权贵,背弃亲人来到这座城市。我以为我收获了纯情,却原来是一个浪漫骗局。我抗争,不问艰辛,只为一份纯净,而你将一切都摧毁……,再一次证明这个世界的虚伪与污浊不堪。
告诉你,我可以是玫瑰,可以是百合,也可以是罂粟花……说着我捡起那把掉落在地上的水果刀,那把无在我手中轻巧地翻弄着,无数次为你削过果皮的水果刀,我曾赞叹它的锋利,只是一个回身……你身上的鲜血已如泉般喷涌而出,溅在雪白的衬衫上,如同血红的玫瑰花瓣撒落在百合上……
“我是真的爱你……”这是你阖眼前说的最后一句话。

“无边落木潇潇下,不尽长江滚滚来。”
我背负着双手,望着前方,大声的吟诵着,你一定在我身后写生,用你炙热的眼神凝睇我,然后下笔如神描绘我。
可是,一个转身,却是虚空。你去了哪里?

起风了,下雨了,我喜欢有风的日子,我记得我们邂逅在风里。
潇潇风兮,潇潇雨,告诉我,你在哪里,你在哪里?我问天问地问漫漫风雨。
风沉默了,沉默的风执意不肯给我答案,我哭了。
我现在住在三院,挺好的,这儿的人好,真实纯朴,有个大院子,鸟语花香,一年四季都有好风景。还有穿着白衣的天使来照顾我们,多数时候我是快乐的。因为这儿比豪宅和小屋都好,可是你在哪里?
好多人说我是风儿,我说话时他们说我风言风语的,我临风起舞,飘然欲仙,有学问的人说我美丽,不象风儿,就叫我:风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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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过于华丽,有点看晕~~歹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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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那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日子;你说因为我,你的灵感总是喷薄而出。
你喜欢看我在花间翩舞的身影,我喜欢看你凝神挥笔的模样。
你拥着我走在那条繁华似锦的长街,我说我们喜欢这样,永远永远地走下去,只要有你相伴。
我喜欢陪你走遍乡野里,感受随风闻笛的桃源逸致,看暧暧墟烟、小桥流水、牧童老农在你的笔下神化。
你说你要带我到海边,一壶淡酒一杯清茶,潮起潮落间,一同坐看风云起……


就这一段看得爽,
其他跟豆干有同感。
太华丽了,就显得庸俗,
跑到贴图区,随便捡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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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睛力。
不瞒各位,这篇文章纯粹写好玩的,里头包含了多个网友ID——全是带“风”字辈的,所以看起来方有些堆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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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从文笔来看,
确实写得很好,。
佩服啊,,,,,,,
跑到贴图区,随便捡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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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丽的文字,荒谬的美丽。
让人窒息的魅力~~~~


个人生平:初从文,三年不中;遂习武,校场发一矢,中鼓吏,逐之出。后学医,有所成。自撰一良方,服之,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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