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欠薪投诉 全部得到处理
日前,泉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向一线通发来处理回复函,近阶段由一线通转发的有关工伤和欠薪的投诉已全部得到处理,现摘录其中个别处理结果。
陈小姐:我在火炬工业区一家工厂的办公室当文员。3月12日老板娘让我到车间帮忙,没想到出了工伤事故,手受伤了。老板只付了一些医药费就不管了,现在我要进行第三次手术,但是老板不再承担医药费了。此工厂系小厂,未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
处理情况:鲤城区劳动保障部门接到投诉后迅速与陈小姐取得联系,此案现已按照法律程序进入工伤认定阶段。
庄先生:我朋友在惠安县杏田一家物流公司上班,老板欠了他三个月工资。
处理情况:经惠安县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向庄先生查实,其朋友邓某伟,在福建伟信物流有限公司从事搬运工作,被老板拖欠的3000多元已于2008年8月底付清。
蔡先生:300多名工人在泉港鑫美制衣厂工作,老板跑了,欠了工人四个月工资不给。
处理情况:据泉港区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调查,泉州晶美服饰有限公司从今年起财务状况恶化,资不抵债,拖欠工资情况严重。公司答应在7月31日上午兑现所拖欠的工资,但公司法人及其委托的主要财务人员下落不明。泉港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接到投诉后,于8月3日受理此案。
泉港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于8月11日公开审理此案,并当庭作出裁决。被诉人泉州晶美服饰有限公司应支付申诉人179名员工2008年5月—7月工资416154.10元。该案现已由申诉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相关新闻
外来工如何维权
以下三点请记牢
最近有关外来工维权方面的投诉较多,劳动保障部门借早报一线通提醒,外来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发生劳动争议时,应注意以下三个事项:
一、注意保留有关证据。
遇到问题要投诉,没有证据可不行。在平时的工作中应该注意保留有关证据。主要的证据包括:1.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资单、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收取押金等的收条、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出勤记录等;2.来源于其他主体的证据,如职业中介机构的收费单据;3.来源于有关社会机构的证据,如发生工伤或职业病后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寄出举报材料等的邮局回执等。
二、符合条件的投诉才能受理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外来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3.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三、注意申请时效和程序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可以按照以下几个程序解决: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达成协议。2.调解程序。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3.仲裁程序。当事人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4.法院审判程序。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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