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关于税收处理与会计处理异同的问题,如果不考虑企业的实际核算利润,这个问题可以这样处理:以前多计提的,会计的帐不用修正,税收已通过汇算进行补缴所得税,上年的事可以算结束了。今年开始,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继续采用以前方式,但每年都要在汇算前(一定是要以前)主动进行调整,补缴所得税。二是会计遵从税收的规定,按可计提的折旧额计提拆折旧,每年这个项目也就不存在所得税调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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