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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言情]《女人都不是天使》   作者:西岭雪 (全)

八大胡同的昨夜星辰B




  记忆总是在梦里回来。

  不可知的背景,不设防的夜晚,往事如故衣附体,蓦然袭来,人便在瞬间迷失了。

  心口一阵阵地痛,欲哭无泪,曾经得到和终于失去的悲喜交织碰撞,中间的离合漂泊思念淡忘全不存在,于是记忆复活了。

  夜里我梦见自己手持一把刀,刺进母亲的胸膛,没有血,刀子插进肉里的感觉迟钝而不真实。

  我渴望真实,渴望血,所以刺了一刀又一刀,绝望地、疯狂地、不停地刺进拔出,刀子上始终不沾一滴血。

  一个声音在诅咒:“世世代代……妓女……恨……永不超生……”

  我号叫,更加用力地将恨刺下去。

  血从母亲的眼耳口鼻里流淌出来,但是她的胸前依然完好。被刀子刺过的地方依然完好。她冷冷地笑着,不躲,不还击,不倒下。

  她是永远不会倒下的。她是我面前的一堵墙,是没有出口没有脚印的雪野。

  我逃离不出。

  然后我梦见了姥姥,她在嗑瓜子儿。

  她嗑瓜子儿的姿势永恒而优雅,成为一个生命的定格。

  姥姥和瓜子儿是分不开的。

  妓女和瓜子儿是分不开的。

  姥姥是个货真价实的妓女——解放前,北京前门著名的八大胡同之一的胭脂胡同里著名的莳花馆里的著名的头牌花魁小苏三。烟视媚行,货腰为生。

  她说:世上人,无非嫖客与妓女。一等嫖客嫖一等妓女,末等嫖客嫖末等妓女。如此而已。

  在八大胡同里,一等妓院叫清吟小班,住四合院或者小洋楼,姑娘们住在挂着红绿绸子的绣阁里,卖艺不卖身,价码却偏偏高得离谱儿;二等妓院叫茶室,院门上没有挂串灯,屋子里也没有红绿彩绸,但是姑娘们仍然矜持有尊严;三等妓院就叫下处了,屋里布置越发简陋,已经称不上装修,只要有一铺炕供“办事”就行了;到了四等妓院,就更变本加厉,称之为土娼,称之为小下处,妓女们已经不能算完整的人,只是一种发泄工具。这之外,还有半掩门儿,又称暗门子,内容大概就与现在的带色儿发廊差不多了。

  我姥姥,是清吟小班的头牌。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着实地享受了几年姑娘的待遇,然后遇上我姥爷,从从容容地上了岸。

  说来也奇,妓女们最好的出路就是从良。莳花馆的妓女,从良的好像特别多,花魁小苏三们,更是八大胡同里的传奇,每个人的故事拎出来,都是一出香艳的折子戏。

  姥姥说:“陕西巷里出了个赛金花,又出了个小凤仙,名气大得不得了;可是仍然比不过我们胭脂胡同莳花馆,为什么?因为莳花馆里每隔几年都要风风光光地唱一出玉堂春,送姑娘从良。”

  说这话的时候,她媚眼含笑,眉横得意……

  我怀疑姥姥很怀念自己做妓女的时代。

  谁没有过烟视媚行的梦呢?

  经理秦小姐没有过吗?

  阿容没有过吗?

  还是夕颜没有过?
是谁的泪水溅落谁曾经吻过的红唇,
是谁的背影撕裂已经愈合的伤痕,
如果苍白的年华也会凄美绝尘,
那又是谁的锐利划破了谁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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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大胡同的昨夜星辰C(1)




  夕颜是Shelly的本名,姓林,林夕颜。

  《源氏物语》里,也有个叫夕颜的女子。里面说,夕颜是一种花,开在晚上,凋零于日出时分。我怀疑是牵牛花的别名。叫得那么别致而优雅,令人陡生恨意。

  夕颜不是一个漂亮的女子,这令我多少有些安慰。但是再苛刻的人,如我,也得承认她的气质和风度是一流的。

  年轻女孩很少可以拥有真正风度。

  很多人夸赞过我的气质,但是没有说我风度好。

  而夕颜,再苛刻的人,如我,也要承认她是一个有风度的女子。

  我恨夕颜的笑容。安静的,干净的,说不出是天真还是成熟。有如暴风雨后的天空,因为过分的纯净而让人怀疑其实刚刚经过一场浩劫。

  秦小姐给我看过夕颜的资料,她是个大学生,沈阳人,专业是物理工程,为什么会来到梅州做服务行,原因不明。

  秦小姐说:“Shelly是俱乐部里惟一的大学生,也好,做招牌也好听些。不过,一个大学生,做什么不好,要做这一行。”

  我暗暗惊心,觉得她在讽刺我。但是接着我想起来,在这里,没有人知道我的真实身份与年龄。

  论起来,我的学历要比夕颜高一截,只不过最终没有拿到学位。

  想到我的硕士学位使我心痛。很尖锐而且深刻的那种刺痛。

  世上没有一种错比自甘堕落而更不可原恕,也没有一种人比做妓女的硕士生更荒唐低贱。再为自己找理由,再熟背《庄子》,不嗑瓜子儿,妓女的事实仍然令我心痛。尤其在研究生的身份被重新提醒时,这种心痛就愈发尖锐。

  心痛的滋味一直延续了很久,像一根刺横在心里,迫使我不得不记住林夕颜的名字。

  夕颜虽然不是俱乐部里惟一的大学生,但却是惟一完全不靠色相谋生的女子。

  这点也使我忌恨。

  我讨厌别人与众不同。因为只有我才可以特立独行,出类拔萃。

  我把她当成对手,假想敌。

  一个人活在世上,可以没有朋友,但是不能没有敌人。

  有敌人,才可以活得清醒,有目标,有斗志。

  夕颜是我的一面镜子,我要活得比她强。

  很可惜我们始终没有正面为敌的机会。女人之间的战争总少不了以男人做赌注和筹码。尤其在这种声色场所,谁吸引的客人多,谁赚取的小费高,谁就最炫目,最威风,最有FASE。

  但是夕颜仿佛无情无欲,她和俱乐部所有的男性员工都保持着一种哥们儿的关系,不亲近也不疏远,而对客人,则彬彬有礼,绝不兜揽。

  夜总会里的女人,无论经理、歌手、服务员、舞小姐,在各行其是的前提下,都在同时兼职陪酒女郎的角色。因为服务行业的最高准则是“Never say No”,只要客人有要求,你就无权拒绝,但是夕颜,总有办法化险为夷,四两拨千斤地在不闹事的前提下做到洁身自保。

  连高生也不得不对她另眼相看。

  春节前,高生从香港过来,在俱乐部招待朋友。我自然也在座相陪。那客人是个超级酒鬼,将一桌子的人喝得全醉醺醺的了,他自己还酒兴方浓。先是向我劝酒,我以还要上台唱歌为由婉拒了。他不悦起来,向高生挑战:“你随便找个小姐和我对酒,我白酒,她随便,果酒啤酒色酒只要是带酒精的都行,一杯对三杯,要是我输了,今天的账我买单,我要赢了,整个月我来你们俱乐部玩都得免费。”

  高生笑着扫视了一遍大堂,举棋不定。恰好夕颜正从旁边经过,我故作随意地一指,说:“不如就叫Shelly吧。”安心要看她出丑。

  平时员工一起宵夜,我知道夕颜是滴酒不沾的,但是,“Never say No”,只要客人已经把杯举起来了,哪怕你酒精过敏也得喝下去,喝了再吐都好,就是不能拒绝。何况,无论她推辞或者接受,都有一场好戏可瞧。

  “好,就是你吧,你来。”高生呵呵笑,“坐这里,替我灌醉这酒鬼。”
是谁的泪水溅落谁曾经吻过的红唇,
是谁的背影撕裂已经愈合的伤痕,
如果苍白的年华也会凄美绝尘,
那又是谁的锐利划破了谁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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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大胡同的昨夜星辰C(2)





  整个大堂人的目光都齐刷刷地盯过来,我笑着招来阿容下单,一边说:“Shelly,高生请你喝酒,你就随便点好了。”

  “当真是随便点吗?”夕颜微微一笑,流利地吩咐下单:“一杯白雪公主,一杯血玛丽,一杯拉丁情人,一杯珍珠港,一杯黄金岁月,一杯红樱桃……”不停歇地一口气说了几十种高档鸡尾酒的名称。

  高生一愣,立刻哈哈大笑。他那位朋友也忍不住笑了,赶紧喊:“好了,好了,我认输!你喝这些东西,喝到明天早上也不会醉,存心要我破产啊这是。”

  夕颜点点头,正要走开,高生叫住了她:“你是新来的?叫什么?”

  “Shelly。”她答,再点一下头,转身走开。

  高生的眼睛却仍然追随了她很远,眼光亮亮地,充满赞赏和好奇。

  那种眼光是我所熟悉的。我常常在男人眼中看到这种神情,清楚地明白它代表了什么。

  夕颜,还真的是我一个强劲的对手。

  我开始铆足了劲儿准备与她对垒。

  然而,在此之后,高生和夕颜并没有进一步的接触。

  并不是高生忘性大,而是夕颜的态度太冷淡,也太郑重,她永远那么彬彬有礼,无懈可击。总是微笑着拒绝高生一次又一次的邀请,笑容温柔平静,让人发不出火来。

  高生不是情圣,也不是色狼,忌讳着夕颜是自己手下不好强来,几次三番后,也就不再找钉子碰了。

  春节过后,高生回了香港,故事就更没下文了。我不战而胜,心情只有更加郁闷。无论如何,总要与Shelly正面斗一次,枉为云家女儿,不让她败在我手下,绝不罢休。
是谁的泪水溅落谁曾经吻过的红唇,
是谁的背影撕裂已经愈合的伤痕,
如果苍白的年华也会凄美绝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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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大胡同的昨夜星辰D(1)




  梦里依稀听到歌唱声:“只求得四季衣裳三餐饭,两个人儿一样痴……”

  这样唱着求着的女子,是淑女?还是妓女?

  苏三们住在莳花馆的正屋,枝叶披离的桐槐树掩映着暗紫的门,时时被领家妈妈或者大茶壶叩响:“姑娘哎,见客了您呐!”唤三声,姑娘方懒懒地应一声。不会立刻现身,总要停一会儿,补补妆,也磨磨客人的性子。直到茶已换过两水,客人等得不耐烦站起身要走了,绣花门帘儿才轻轻挑起,姑娘半露了脸,用绢子向客人一招,未语先笑:“您来啦?”

  那是恨事,也是春情。是一个女子一生中最好的时光。

  姥姥最好的时光给了许多个男人,她活在那些男人的记忆里,那些男人也活在她的记忆里。她平生与男人分不开。

  有妓女是因为有嫖客,这和鸡与鸡蛋的关系一样,密不可分。

  我从不曾刻意打听姥姥的故事。

  可是她所经历的一切我都仿佛亲眼见过,并在每一个寒夜的梦里重温。

  她薄薄的身子压平了的花瓣一样毫无遮拦地透过阳光和凉风,悄无声息地行走在落花满地的石子路上,一个脚印儿也不曾留下。

  可是我依然嗅得鏊赜械姆曳肌?/p>

  我的血管里淌着她的血,无可改变。

  我的血管里流淌着一个妓女的血。

  这也许可以解释我为什么同母亲对立了十几年,最终还是要选择做歌妓这一行。

  姥姥在十七岁那年认识了姥爷——宅门子弟云三爷,一个正红旗家族的遗少。

  那天是个有雨的黄昏。

  姥爷雪白的鞋帮上有泥,连袜子上也沾了泥点儿。

  脱下鞋时,白袜子上的泥点儿十分醒目,我姥姥跪在炕头上帮他擦拭。他抚摸着她那乌黑的头发,忽然便有了几分属于家人的那种温情。

  他说:“你要是生在好人家,准是个贤妻良母。”

  后来他便娶了她,娶她回家做贤妻良母,成就了莳花馆又一代花魁传奇。

  姥姥进门时,穿着十斤重的湘绣礼服,一身花团锦簇,千针万线密不透风。

  那是一种惊艳,目眩耳鸣的惊艳,在座人的眼忽然就盲了。

  枯朽的窗格里镶着不相配的盛妆少女,是一幅异样生动与亮艳的绣活儿,少女衣裙上的花鸟鱼虫,每一针每一线都是鲜活的,夕阳的余晖在她脸上波光流动,嘴唇紧闭,锁着千言万语,可是随时像要张开;眼睛张着,眼光却是死的,没有半分生气。

  她不是人,是一幅画儿。

  她本来就是被当做一幅画儿买进府里的。

  虽然只是纳妾,却大肆操办,婚事热闹了三四天。

  那是云府里最后的盛事。

  在云府,姥姥看到一个更大的妓院。远比莳花馆更肮脏,更混乱,更没有节制。

  第一次窥见天机是在午饭后。

  当年云府午饭的场面,姥姥在多年后还津津乐道。

  吃饭在云家是一种仪式,盛大,庄严,冗长,沉闷。云家是讲究食不言寝不语的,同时养生学要求他们要细嚼慢咽,女孩子的胳膊肘不能拄在桌子上,喝汤不能发出声音,虽然满桌佳肴,可是只能取食自己面前的那碟菜,佣人每隔一会儿会将所有菜碟位置倒换一遍,终于轮到自己喜欢的那碟菜时,往往已经凉了。这样子,一顿饭往往要吃上半个时辰。

  但是午饭后是小憩时间,那种餐桌上的井然秩序会立刻消失。

  如果你有机会在这个时候悄悄到每个房间转一转——但那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云府里有规定在午睡的这段时间里,就是一只苍蝇也不可以打扰各房太太,佣人们这时候都呆在下房里,天大的事,也要等到午睡时间过了才可以回。所以午睡的这段时间,是云府里最安静也是最热闹的狂欢时分,连时刻挂在嘴边的道德礼教也都睡去了,每个人都活在春梦里,而梦是不受控制的——但是如果,我是说如果你有机会走进太太们的房间,或者不如说是走进她们的梦乡里,你会看到世界上最刺激最香艳的画面。
是谁的泪水溅落谁曾经吻过的红唇,
是谁的背影撕裂已经愈合的伤痕,
如果苍白的年华也会凄美绝尘,
那又是谁的锐利划破了谁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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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大胡同的昨夜星辰D(2)




  你会看到大太太私招了管家在不该议事的时间躲在床闱间窃窃密议,你会看到三少爷手把手地教新来的丫鬟如何侍寝,你会看到嫁不出去的老姑奶奶扭捏着僵硬的身子向师傅学戏,你会看到寄宿云家的远房护院侄少爷给姨太太烧烟泡的时候烫了手,你会看到蝴蝶懒懒地,被太阳晒得昏头涨脑,飞得摇摇摆摆的,蜻蜓立在荷花苞苞上一个劲儿地颤,鱼儿将嘴探出水面无意识地接喋,三太太厚嘟嘟的嘴唇上嘬起一朵恍惚的笑……

  姥爷在半年后死于中风,死在牌桌上,手里抓着一张白板,而身后丢下三房妻妾和十数个子女,包括还没有生出来的我妈妈。

  后来这几房人分了家,各不往来,就是在街上见了面也不会点头,眼睛对在一起了,眼光却是岔开的。

  妈妈是姥爷过世后半年多才生下来的,由姥姥独自带大,先靠变卖家当,后来解放了,就靠在街道领了火柴盒来糊,赚些油盐钱。

  姥姥糊火柴盒的手势同嗑瓜子儿一样利落。街道管分派活计的老王常常会帮她糊,据说他喜欢用舌头舔那些贴花来代替糨糊,因为糨糊是面粉熬的,要省着用。

  妈妈痛恨那些火柴盒,比痛恨姥姥嗑瓜子儿还要强烈。

  有一天她放学回家时打不开门,鼓捣了半天才发现门从里面反锁了。

  她抱着书包坐在门檐下,看惨白的冬天的太阳慢慢西斜,半天不肯挪动一步。

  并没有等太久,门便开了,老王低低地压着棉帽子从屋里走出来,姥姥没有出来送,但是隔着窗喊女儿进去。

  妈妈这时候才知道姥姥是知道她已经放学了的,明明知道她在门外还要让她等这么久,这使她觉得不可原恕。她走进屋,看到堆了半床的火柴盒旁边放着一包瓜子儿,怨气忽然就爆发了。

  她抓起一盒火柴擦着,把火柴掷向那堆火柴盒中间,企图制造一次火灾,烧尽所有的耻辱与痛恨。

  在姥姥的眼皮底下酝酿这样的放火事件当然不能成功,姥姥以嗑瓜子儿和糊火柴盒同样的麻利扑灭了那点点火苗,伸手抓住女儿的长发将她从床上直接拖到了地下,指着鼻子痛骂起来。

  她骂得很脏,是八大胡同里妓女撒泼时的口吻和调门儿。

  妈妈从来没经过这些,几乎被骂傻了。然后,有一句话深深地刺痛了她,使她清醒过来。

  姥姥说:“我做这一切,还不是因为你?如果没有你,我何至于这样惨?你这个累赘,废物!”

  妈妈忽然看清了自己在姥姥心目中的位置和价值,她整个人都呆住了,时间仿佛静止。这之后,姥姥还说过些什么更难听的话,还有没有再打过她耳光,她已经都不记得了。

  她看着地上被姥姥扯掉的自己的一缕黑发,在心中默默地反复地念叨着一句话:这家里呆不得了。这家里呆不得了。这家里呆不得了。

  妈妈是在那天夜里十二点多离家出走的。只带了几件换洗衣裳和一个日记本。

  她一直有记日记的好习惯,到现在也一样。

  但是记过之后从不返回头看。

  她记日记,不是为了记住,而恰恰相反,是为了忘记。

  发生过的事与情变成墨迹留在白纸上,事情也就算结束了,过去了,有了交代。

  她曾经跟我说过:我死之后,烧骨灰时,别忘了连这一箱子日记一起火化,那是我一辈子的脚印。

  我常常想:那个在雪地上没有脚印地行走的梦,会不会也曾经同样地出现在属于妈妈的夜里。

  但是我没有问过她。

  我们母女之间从不交流。

  语言是用来传达命令和执行命令的。

  母亲跟我说话时,脸上从不带任何表情,就像记日记一样,没有喜怒哀乐,只是在完成一个过程。

  妈妈带着她的换洗衣裳和日记本出走了。在一个寒冷的夜里。

  那个晚上没有星星也没有月亮。至少在妈妈的记忆里没有看到任何光亮。
是谁的泪水溅落谁曾经吻过的红唇,
是谁的背影撕裂已经愈合的伤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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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大胡同的昨夜星辰D(3)





  后来的事实证明,那次出走成全了她。因为“文化大革命” 很快爆发了。姥姥挨批斗,妓女的身份被揭穿出来,脖子上挂着破鞋游街。红卫兵小将们来命令妈妈与姥姥划清界限,邻居说:她们早已断绝母女关系了。云岫觉悟得早,属于可以教育好的子女。

  妈妈去参加了姥姥的批斗会。小将们要她向自己母亲身上吐唾沫。妈妈做不出。

  她虽然痛恨姥姥,痛恨她的瓜子儿和火柴盒,可是毕竟她们血脉相连。

  就算世界毁灭了,时间和空间全可以颠倒,黑白是非都没有了清楚的界限,但是母女的血缘关系是不能改变的,是真理,也是 永恒。

  口号声一阵响过一阵,有人在推搡妈妈。姥姥在大堆破鞋的重重羁累下艰难地抬起头来,叫:“岫儿,吐吧,冲我吐唾沫呀,妈不怨你。你不吐,他们不会放过你的。吐吧,吐吧……”

  妈妈突然就崩溃了。她发出幼狼般的嚎叫声,冲上台对着母亲吐了一口唾沫,然后左右开弓打了自己几十个耳光,转身冲下台,旋风般跑出了会场……

  要说妈妈的革命态度其实是很不彻底的,可是不知为什么,那些人竟轻易地放过了她,没有逼她再做徊降谋碇倚男卸?/p>

  第二年春天,妈妈报名上山下乡,成为北京城第一批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的知识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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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的背影撕裂已经愈合的伤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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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里女人的战争A(1)




  今天是满月,不知十五还是十六,月亮满得像要溢出来。

  月光泼洒在大街小巷,可是泼不进“夜天使”。

  “夜天使”照样四壁拉拢着深紫色的落地厚丝绒帘子,灯红酒绿,自成世界。

  如果地球爆炸,我在死之前一定听不到霹雳声,也看不到一点火光。那些厚丝绒帘子会裹住我,同音乐与死亡一起,伴我下地狱。

  我死后会下地狱,那几乎是一定的。

  我说过,世界上没有一种人会比自甘堕落做妓女的《庄子》研究生更可耻而更不可原谅。

  天作孽,犹可活;自做孽,无可恕。一切是我自己的选择。

  虽然,我常常说,人,是没得抉择的。

  没得抉择。

  就好像我妈妈是我姥姥的女儿,我是我妈妈的女儿,我们世世代代都是妓女一样,是没得抉择的。

  我们一家人,受了诅咒。

  我以这个理由来原谅我自己,可是,我不能够原谅我的母亲。因为,她是云岫,大名鼎鼎,无人不知的广告界女强人云岫!

  如果一个风光无限的十杰青年可以做妓女,那么,一个未能拿到毕业证书的庄子研究生当然更有理由落草。

  我的血管里流着她们的血,我带着仇家的咒语出生,命运注定如此,注定如此,我能怎样呢?

  秦小姐坐在大班桌后面涂指甲,看我进来,亲热地招呼:“兰寇甲油,黑色,最流行的,来不来?”

  “我不喜欢黑色。”我言不由衷。其实,我是不喜欢追随流行。

  黑色是我钟爱的颜色。但是喜欢黑色是因为它够另类,够个性。如果黑色流行,那么它会成为我最避之不及的一种颜色。

  庄子说:“世俗之人,皆喜人之同乎己而恶人之异乎己也。同于己而欲之,异于己而不欲者,以出乎众为心也。”

  我才不相信。我的理论和庄某恰恰相反:与众不同才出人头地。“夫以出乎众为心者,何尝出乎众哉!”

  我审视着秦小姐的化妆。

  ——她的妆总是过于浓艳。以往已经如此,今夜格外夸张:蓝色眼盖、黑色唇膏、低胸晚礼服、加上十个黑指甲。她把这称之为“旧上海风情”。而我要将之加一个定语:旧上海最下作的风月场所里最低级的妓女的风情,还不属于“长三”或“幺二”的行列,而只配做半掩门子。

  “今天谁要来?”

  “帅哥。”秦小姐娇笑,自以为风情万种地扭动腰身,学着电视广告里那个卖牙膏的小女孩的口吻,嗲声嗲气地卖弄风骚,“你有新搭档了。”

  “搭档?”我惊讶,“你是说要派个男歌手来?在俱乐部里,男人好做什么?”

  “问得好!”秦小姐的笑如花枝乱颤,“女歌手兼做公关小姐,男歌手呢,而且是个非常严肃郑重的男歌手,既不擅言谈,又不会待客,你说高生花大价钱请他来做什么?”

  我怒火中烧。事实上我的确扮演着公关小姐的角色是一回事,但是被人这样明白地当面说穿却是另一回事。如果我也若无其事地随口说出所谓夜总会经理不过是妓院老鸨,相信秦小姐的脸上也一样挂不住吧?

  可是心里再火,表面上,我却只能装做不在意,淡淡地说:“是高生请的?那就只有两种可能:一、他是高生心腹,来监视我们;二、最近有临检,高生请他来唱一出阳春白雪,装装门面。反正不论哪种,都是夜猫子进宅没好事儿。”

  “猜对了。”

  “哪种对了?”

  “第二种。”

  我嘘出一口气,好在不是第一种。

  “最近扫黄风声紧,高生不得不做做样子。有同行嫉妒咱们生意好,举报说‘夜天使’有色情服务,高生请个严肃歌手来,以正视听。”秦小姐袅袅婷婷地站起身,在镜子前左右摇摆。“这就叫‘又想当婊子,又要立牌坊’。”

  “对,我是婊子,他是牌坊。”我自嘲,同时在心里恶狠狠地想,我已经掉进染缸里洗不清了,是个真正的婊子。但是他呢,够资格做牌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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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里女人的战争A(2)





  有敲门声。是后台总管阿坚。

  “厨房里没鸡蛋了。”他直挺挺地戳在那儿,一米八的大个子把经理室的门塞得严严实实,敦厚的脸上满是焦急忧虑:“有客人要点十客西蛋饭外加蛋花汤,但是厨房里统共只有五六个鸡蛋。”

  “没鸡蛋了问我干什么?”秦小姐嘬起嘴唇来向指尖吹气,不耐烦地说,“找西厨去呀。”

  “西厨说了,就那不到十个蛋,客人急着要,他也没办法,难道让他下蛋不成?”

  “那告诉我有什么用?西厨不会下蛋,难道我会下?”秦小姐说着也急了,就地团团转了几个圈子,苦恼地吩咐,“去找Shelly想想办法吧。”

  我忽然便有几分紧张。

  “找Shelly想办法。”是秦小姐的口头禅。

  每每俱乐部有了什么摆不平的事,秦小姐的处理方案永远是“找Shelly想办法”。而Shelly,也仿佛真有三头六臂,什么鸡毛蒜皮的麻烦事儿到了她那里,都可以迎刃而解。

  但是这一次,难道她有本事下蛋?

  在俱乐部,西厨只是个摆设,让客人在酒兴大发之际来点儿点心充充场面的,所以厨房备料一向简单,没想到今天竟一下子跑来十个饿狼,点什么不好,偏要点西蛋饭!

  西蛋饭与我们北京的蛋炒饭不同,并不是鸡蛋和饭兑着一炒就算,随便打几个蛋加点水也就对付了。而是将蛋煎得圆圆的,不焦也不流,刚刚好,不仅味道要香,更重要是卖相要好,是完完整整囫囫囵囵的一个整蛋,半点儿马虎不得。而俱乐部的服务宗旨是:永远不对客人说不。只要菜单上有的东西,客人点了,就一定要上,不可以任何借口推脱。

  但是,这里是梅县,不是广州,晚上六点就已经商店关门,又没有什么二十四小时的小贩,没了蛋,除了上街乞讨无法可想。

  隐隐地,我有些好奇,也有些兴灾乐祸,想看到夕颜束手无策的狼狈相。

  秦小姐的个性比我还刁蛮,事情搞不定,她绝对不会说自己管理疏忽,一定会把阿坚、西厨、和夕颜从上到下痛骂一顿的。

  她惟一不会的事情,就是检讨自己。

  我们的谈话继续,但很明显两个人都有些心不在焉。

  “他叫什么名字?”

  “谁?”

  “那牌坊呀。”

  “啊,你说那歌手。”秦小姐笑,“跟我同宗,姓秦,秦晋。”

  “秦晋?这名字有点耳熟。”

  “说是出过两张MTV呢,算是歌星了,不过年轻的时候没唱出来,现在快三十了,已经半退休,自己开着一家小餐馆,家里人给打理着,唱歌纯属客串性质。”

  “那么高生请他出山,还真是当牌坊用了。”我冷笑,“一个男小开做歌手,有点小名气,又有点小钱,自然就没有人怀疑‘夜天使’,有色情行当了。”

  秦小姐也在笑,可是神情很不自然,隔了一会儿,到底忍不住把阿容叫进来打听:“Shelly去哪里了?”

  “去弄鸡蛋了。”阿容答,“她带着阿坚和保安一起出去的,说去借鸡蛋。”

  “借?去哪里借?”秦小姐更加莫明其妙。

  我却已经豁然明白了。借。当然只有借一种办法。商店虽然关门了,可是大排档却正是开档的时候,Shelly要带着阿坚和保安一起出去,自然是到街上大排档去“借”鸡蛋了。我们的人天天在排档宵夜,多少认识几个老板,而且冲着阿坚和保安的个头架势,小老板们哪敢不卖这个面子。怎么我就没有想到“借”呢?

  无形中,我只觉自己又败给了夕颜一次,心里长了一团草般烦乱。

  阿容说:“秦小姐,你的指甲油真酷,真时髦。”

  秦小姐牵动嘴角,表示领情了。

  阿容又说:“听说俱乐部要来一位男歌星,是个大帅哥。”

  “你们这么快就听说了?”

  “DJ乾仔说的。他去机场接的。”阿容神往地说,“乾仔是‘夜天使’第一帅哥呢,他都说新人帅。让男人夸男人,真不容易。”
是谁的泪水溅落谁曾经吻过的红唇,
是谁的背影撕裂已经愈合的伤痕,
如果苍白的年华也会凄美绝尘,
那又是谁的锐利划破了谁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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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里女人的战争A(3)




  “不比女人夸女人难。”秦小姐自以为幽默地笑起来。

  “秦小姐说话真有趣,一句是一句的。”

  阿容又闲三话四东拉西扯几句,觑着秦小姐情绪好些,顿一顿,终于言归正传:“我明天想请半天假。”

  “哦?”

  “明天我生日,乾仔说,第一次在梅州过生日,最好去泮坑拜拜神,会得到保佑的。”

  “泮坑?”秦小姐沉吟,忽然看着我问,“Wenny,我们也去泮坑拜拜吧。来了这么久,都说泮坑神庙最灵,还没去上过香呢。”

  “也好。”我反正是无所谓的。在梅州,最大的敌人是寂寞,一天好比一星期那么长,而一个星期也只当一天过,每天都是睡觉、起床、逛街、唱歌、宵夜、再睡觉,毫无新意。

  梅州是个很小的县级市,小到散步都可以一直从市中心散到郊外去。

  生活的变化,仅仅是每次逛街买回的衣服款式不同,或者晚上宵夜时买单的男人换了。但是逛街和宵夜的地点却永远只有百花洲和江边,能做的事也只是划拳与喝酒。

  在广州还又好些,在广州至少可以赶场,经历不同的夜总会或者酒吧,多见几桌人。但是在梅州,世界就只“夜天使”那么一点点大,每天的话题也就是俱乐部里那一些些事,走来走去都只看到那几个人,在歌声里,在酒杯底,假凤虚凰地演一出镜花缘。

  秦小姐说:如果在梅州不逛街也不拍拖,她保证自己活不过一个星期。

  衣服是女人的氧气。而男人是输氧管。

  外面传来轻微的噪动声。

  秦小姐喜形于色:“一定是Shelly回来了。搞定了!”

  我们从侧门望出去,正对着西厨的后门,果然看到几个员工围在阿坚和夕颜的身边起哄,西厨高兴得只差没把他俩供起来:“Shelly姑奶奶,可救了小的一命了!”

  看到大家众星捧月一样地围着夕颜恭维,我心里有说不出的闷气,秦小姐十根手指尖上的黑色甲油忽然便有了几分张牙舞爪的意味。
是谁的泪水溅落谁曾经吻过的红唇,
是谁的背影撕裂已经愈合的伤痕,
如果苍白的年华也会凄美绝尘,
那又是谁的锐利划破了谁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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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里女人的战争B(1)




  这天晚上是我第一次见到秦晋。

  的确帅,而且有味道。

  男人很少可以长得真正有味道,往往不是太粗就是太弱,总有这里那里的不顺眼。不像女人,万紫千红总是春。男人,只有那么屈指可数的几种摹本,兵马俑是一种,二郎神是另


一种,李白是第三种,再其余的,都是变种。

  秦晋是兵马俑那种的,但是远比兵马俑高,上下身的分配也匀称,而那种积淀千年的沉静刚毅却不变。那叫地气。

  他五官每一笔都是千锤百炼,烈火焚烧。有种让人心仪的沧桑和沉稳。仿佛经历百年风霜而痴心不改。

  可惜我不喜欢找同行做朋友,否则一定泡他。

  夕颜看到秦晋时有明显的震撼。

  是秦小姐介绍他们两个认识。“这位是秦先生,五百年前是一家,我该叫你大哥吧?这是Shelly,我的助手,也是我的好妹妹。”

  天下人都是她手足亲戚。

  秦晋和夕颜握手。眼光相对时,我看到夕颜的身子颤了一下。

  我对女人的眼神像对男人的一样在行。

  秦晋掉进夕颜眼里了。那里面涟漪一重又一重,藏都藏不住。

  灯光忽然在这个时候灭了。

  惊呼声四起:“停电了!停电了!”

  就那么巧,在我目睹林夕颜和秦晋两个“触电”的时候,“夜天使”竟然难得地停电了。

  秦小姐尖叫:“这怎么办?这怎么办?Shelly,想想办法,快想办法。”

  “别担心。”是秦晋的声音,他的声音在黑暗中听起来格外悦耳有磁性,“没有接到停电通知,可能只是短路,谁能告诉我电门在什么地方?”

  “我带你去。”这个声音是属于夕颜的,“秦小姐,您在这儿等一会儿,别到处走,小心碰伤。Wenny,能不能……”

  她有些犹豫,但我已经明白了。说实话我很不想听从她的指派,但是我自己也不得不承认这是最好的办法,而且,我不想在新搭档面前露怯,故意爽快地说:“你们去吧,大堂的客人我来招呼。”

  夕颜伸出手来,我在黑暗中接住了,同时抓住秦晋的手,三个人就像串在一根线上的蚂蚱一样鱼贯而出。然后夕颜的声音在大堂里响起:“大家不要慌,最好留在原地不要走动,小心打翻东西,碰伤自己。我们现在就去电房维修,很快会好。”

  我摸索着来到台上,尽量使声音显得清脆俏皮:“各位朋友,各位嘉宾,让我们一起欣赏这短暂的黑暗的爱抚,让我们在黑暗中倾听一首歌。我为大家清唱一曲好不好?”

  “好!”掌声雷动,客人们大声怂恿:“唱吧,Wenny!唱啊!”

  被灯火辉煌宠坏了的都市人难得经历真正的黑暗,明知是短暂的,故毫不担心,反而视为一场游戏。

  死亡不是梦

  我在死亡里爱抚你

  我的灵魂祝福你直到最后一次呼吸

  绝望的星期天

  我清一下嗓子,开始唱起来。仍然是那首《黑色星期天》。在黑暗中,这首歌的魅力无穷无尽地挥发出来,湮没了所有的喧嚣与浮躁。

  这也是我第一次在黑暗中为这么多人清唱,我被歌声打动了,被那种无边无际的绝望和凄凉打动了。

  半闭着眼睛,让声音从心底流出,整个世界都沉静下来,倾听我的歌声,同我一起体味死亡。

  死亡,是生命最大的快感,像一片羽毛在白云下随风飘送,轻盈无所依,亦不必担心方向。

  死亡是结束,是最安静的休息,死亡使所有的罪恶与倾轧都停止,让心灵永恒沉静。

  我崇拜死亡。

  梦啊,我只是在做梦

  我要醒来,寻找你

  但我的心在沉睡,亲爱的

  我爱,我希望我的梦不会惊扰你

  但是我的心告诉我自己有多么想你

  绝望的星期天

  四围静寂。我的声音飘荡在黑暗的上空,飘荡在无声的人群中,飘荡在远古的旷野,从心灵的最孤独处走向没有脚印的雪野里。
是谁的泪水溅落谁曾经吻过的红唇,
是谁的背影撕裂已经愈合的伤痕,
如果苍白的年华也会凄美绝尘,
那又是谁的锐利划破了谁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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