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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实评论]《马瑞芳揭秘<聊斋志异>》作者:马瑞芳 (全)

  细侯不是美女作家,但算得上美女文学爱好者。而有魅力吸引细侯的满生像哪个呢?他当然不是富比石崇,作者也没写他貌比潘安,即使会诌几句歪诗,恐怕也谈不上才比曹子建,可是他偏偏能吸引身价不菲的细侯。

  我们看看满生:有薄田半顷,破屋数间,是个私塾教师。行啦,多少了解些蒲松龄身世的朋友要说啦,满生怎么这么像蒲松龄?蒲松龄分家时不是分到薄田二十亩、农场老屋三间吗?他不是也游学在外做私塾老师吗?从细侯爱满生的理由,咱们可以看出穷秀才蒲松龄、穷塾师蒲松龄,这位在清苦的聊斋中想象奔驰的蒲松龄,他是多么善于做白日梦。这真是“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红粉尽识君”啊!

  把情感生活凌驾于物质生活之上,把文学凌驾于财富之上,是古今中外许多大作家的共识,也可以说是“毛病”和“偏见”。他们再把这样的认识赋予自己笔下的人物,表达对生活的追求和判断。

  细侯和满生商量赎身的事。细侯说,她的身价二百两纹银,只要满生弄来一百两,剩下的就不用管了。而满生,拿不出来一百两,只好到湖南找结拜兄弟想办法。

  一个妓女不喜欢钱而喜欢诗,讲究小罗曼蒂克、小资情调,从良也不找有钱人而找穷书生,不是给自己找麻烦吗?但是,有时候人就是这么生活过来的,你追求真正的爱情,不可能不付出代价。细侯的追求是脱离实际的浪漫,肯定会遇到种种波折。最主要的障碍,千错万错一个字:穷。

  但事情还是反过来看,满生如果有钱,就成纨子弟了,也许就不会重视细侯这份感情了。正因为他穷,才珍视这份感情,远赴湖南找钱。但当满生赶到湖南,他做县令的结拜兄弟已经罢官了。满生弄不到钱,没法回浙江,就留在湖南教书,这一教就教了三年。后来因为他责打弟子,弟子跳水死了,东家一告,满生被抓到监狱里。

  细侯跟满生分手后,就一直生活在对满生的怀念和期待当中,一个客人不接。在青楼里坚守,可不是容易的。良家女子等待外出的丈夫,那可能是望穿秋水的盼望,是忍受粗茶淡饭的贫苦和独守空闺的凄凉,但毕竟已经有家,有名分了。你一个妓女也来坚守,行得通吗?你不干活,妓院老板得白养着你,肯定不乐意。

  就在这时,有个富商看上细侯,说不管花多少银子也要娶细侯,但细侯不同意。商人打听到她在等满生,便借故到湖南打听满生的消息。满生的官司原本马上就可以了结,但富商花巨款贿赂官府让他们长期关押满生。

  回到浙江,他告诉细侯的鸨母:“满生死在监狱里啦。”细侯不信,鸨母说:“不要说满生已经死了,就是不死,与其跟着个穷措大粗茶淡饭,哪儿比得上跟富商穿绫罗绸缎、鸡鸭鱼肉都吃腻了的?”“穷措大”就是穷酸书呆子,这是对穷书生的蔑称。

  细侯说:“满生虽贫,其骨清也。守龌龊商,诚非所愿。”——满生虽然穷,却品格清高;守着肮脏的商人,实在不是我的心愿。这段话表现出一个微贱女子的道德追求:追求心灵的相通和清高的精神,不为金钱和享受所动。

  细侯和鸨母针锋相对:鸨母说满生“穷措大”,是个穷酸书生,细侯说满生“其骨清”,骨子里清高;鸨母说跟富商“衣锦而厌粱肉”,吃香的喝辣的,细侯说他是“龌龊商”。

  细侯说该富商是“龌龊商”,非常准确。商人不一定坏,非法获利的商人才是龌龊商。从富商不择手段想把细侯弄到手的举动可以推测,他在经商过程中应该也是不择手段的,是个龌龊商。

  在过去的才子佳人小说中,常常有小人拨乱其中造成男女主角分离,而这个富商不是一般的第三者,不仅拨乱其间、鸠占鹊巢,他还代表着和官府勾结的恶势力。

  富商假称满生已死,细侯不信。富商一计不成,再生一计,托其他商人假造满生绝命书送给细侯。这一手太绝了,细侯对富商很警惕,却想不到其他商人会被其利用造假。

  细侯不分白天黑夜地哭,鸨母说:“我对你精心抚养,你长大成人接客二三年,得的报酬没多少。你不乐意在妓院待着,又不嫁人,这日子可怎么过?”细侯不得已,只好嫁给富商。富商供给细侯美衣美食与珠宝首饰,婚后一年多,她生了个儿子。

  生活的阴差阳错使得细侯原来的人生理想——纯朴的你挑水来我浇园的人生理想——破灭了。她的人生发生了根本变化,走了无数前辈走过的路——嫁了个有钱人。所有的浪漫不复存在,那就安安稳稳地过日子吧。

  可是,就在细侯心中的波澜刚刚平静的时候,突然发生变故,她发现自己受骗了。满生出狱后回到浙江,把自己被富商陷害的事托卖茶老妈妈告诉了细侯。细侯才知道,此前种种不幸都是富商精心策划施展阴谋的结果。

  细侯走到了人生的又一个十字路口,面临选择。一个选择是面对现实,已经跟富商结婚了,生活上富足,又有了儿子,可以继续这样过下去,务实地过下去;另一个选择是坚守理想,实现白首之盟。细侯毅然决然地采取了惊世骇俗的处理方式:放弃富足的生活,回归穷书生的怀抱。

  这是理想主义的选择,是违反人之常情的选择。细侯选择了回归,她的回归是彻底回归,绝不回头。她把富商的珠宝衣物全部丢下,特别令人惊心动魄的是,在走前她还做了件常人难以理解甚至难以想象的事:她亲手杀死了怀抱中的儿子——“杀抱中儿归满生”!

  一个母亲为了追求苦寒的精神生活,就杀掉亲生的儿子,岂不是太不可思议了?对细侯到底该怎么看呢?在此,蒲松龄给予了细侯高度评价,表现在两方面——

  其一,蒲松龄对“细侯”的命名就有良苦用心。“侯”是“美”的意思,而“细侯”还有特定含义。

  汉代有位著名的好官吏郭汲,字“细侯”,后人常借用他的字来命名受人民爱戴的父母官。唐代诗人刘禹锡有句诗“童子争迎郭细侯”,宋代诗人陈师道也有句诗“到处儿童说细侯”,蒲松龄写《悲喜十三谣》给他尊敬的县令张嵋送行,也有一句是“又杖青藤送细侯”。《聊斋》故事里的细侯是微贱的妓女,但出淤泥而不染。蒲松龄拿父母官的尊称为妓女命名,可见细侯在他心里的分量。

  蒲松龄还把细侯抬升到和封建时代被尊为圣贤的关圣人(关羽)相当的地位。小说结尾说:“寿亭侯之归汉,亦复何殊?”——封了寿亭侯的关羽回归汉室与细侯回到满生身边有什么区别?蒲松龄在这儿不是把关羽作为细侯的座标,而是把细侯作为关羽的座标,是说关羽像细侯,而不是说细侯像关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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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聊斋志异》有好几个地方写到关羽,对关羽的称呼都是“关帝”、“关圣”,惟独在《细侯》里蒲松龄别致地称呼关羽为“寿亭侯”。“寿亭侯”是关羽投降曹操后得到的封号,关羽归汉,《资治通鉴》和《三国演义》里都有描写,那是弃暗投明、义贯千秋。关羽在清代已经被封建统治者抬到非常高的地位,蒲松龄偏偏用一个低贱的妓女和他相比,说明蒲松龄对细侯的推崇非同一般。

  其二,细侯忍情杀死亲生儿子,震撼人心。德国大诗人席勒说过,“艺术是人的道德追求”,在细侯身上蒲松龄寄托了“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的道德追求。蒲松龄因为对细侯推崇备至,对她的杀子行为也网开一面:富商到官府告状,审案官员认为细侯有情可原,置之不理。

  这是小说式的结局,是出于惩恶扬善心理而需要的结局。这肯定不合大清律法,当然也不合今天的法律。杀人者死,何况杀亲生儿子?

  对于细侯杀子,蒲松龄虽然说,杀了亲生的儿子再走这也算是天下少有的铁石心肠的人啦——“顾杀子而行,亦天下之忍人也”,但他还是给细侯设计了个无罪的结局。蒲松龄一向歌颂心灵美,他把杀死亲生儿子的人当成具有心灵美的人来歌颂,很不容易。

  再看看聊斋点评家对细侯杀子的态度。

  在《聊斋志异》的流行过程中出现过几位著名的点评家,他们常常以封建卫道士的身份言事,但他们对细侯杀子归满生的行为也是备加推崇。何垠评语称细侯为“女侠”,还说官府应该对富商追究行贿害人之罪,只对细侯杀子置而不问,不治富商的罪,已经算轻饶。

  但明伦写了两段评语:一段是“去得干净”,另一段是“商本非其夫也,彼非夫而诡谋以锢吾夫,彼固吾仇也,抱中儿即仇家子也,杀之而归满,应恕其忍而哀其情”——从细侯的角度说,富商本来就不是我的丈夫,他不是我丈夫而设诡计禁锢我的丈夫,那他就是我的死敌,怀抱中的儿子就是仇人家的儿子。所以说应该饶恕细侯的忍情而可怜她忠于爱情。

  在封建时代的中国,子嗣无比重要,细侯杀死抱中儿有着让富商断子绝孙的刻骨仇恨在内,哪怕这个儿子是自己十月怀胎所生!蒲松龄用杀死亲生子的不近人情的情节,创造出一个具有特殊意义的女性形象,连一些身为封建卫道者的聊斋点评家都谅解了细侯,宽容了细侯。

  再看看细侯杀子的中国文化渊源和世界性文化因素。

  在中国古代文学里,母亲忍情杀子早已有之。武则天为夺取皇后位置,杀死亲生女儿栽赃皇后,野史津津乐道。

  唐传奇《原化记·崔慎思》写进士崔慎思租房子住,见房主颇有姿色,求她做妻子。女子说身份不合,自愿做妾,两人后来生下一个儿子。有天夜里,崔慎思忽然看到女子从屋顶上下来,白练缠身,提着一颗血淋淋的人头。她对崔慎思说,她父亲当年被太守所杀,现在她替父亲报仇了,说完提着人头飞檐走壁而去。一会儿她又返回来,说要给婴儿喂奶,进卧室待一会儿就走了。崔慎思听不到儿子哭声,跑到房间一看,儿子已经被杀了。原来,女子杀掉亲生儿子是为了彻底断绝尘缘。

  世界文学名著中也有母亲杀子的惨剧。

  古希腊三大戏剧家之一的欧里庇得斯根据希腊神话改编的《美狄亚》中写道:伊阿宋要娶克瑞乌萨为妻,他的原配妻子美狄亚先用魔衣把新娘活活烧死,然后,为了使伊阿宋的痛苦加倍,美狄亚当着伊阿宋的面亲手杀死了他们的两个儿子!美狄亚杀子是报复丈夫,让他永远痛苦,这是古希腊悲剧的著名情节。

  母亲杀子,在中国古代文学和世界名著中都早已有之,是表现极端人物的极端情节。

  但是,对细侯杀子一事,我总觉得别扭,反复琢磨也想不通。我觉得细侯归满生跟关羽归汉不是一回事,关羽是为了兄弟之“义”,杀了敌人营垒中阻碍他归汉的战将;细侯却是为了自己的私情,杀了毫无过错的孩童。

  这很不近人情,它只能存在于小说里,而且是那个特殊年代的小说,不可能也不应该存在于现实生活中。因为,不管细侯跟满生如何山盟海誓,都抵不过一条鲜活的无辜的小生命。细侯有维护爱情的权利,难道这条小生命就没有维持生存的权利?我甚至想象,在细侯此后的生活里,儿子的天真笑脸会不会恍恍惚惚在她眼前出现?小男孩喊妈妈的声音会不会使她从美梦中哭醒?那是多么凄凉、多么难以忍受的心灵煎熬!

  设想一下,现代人遇到细侯这样的问题,该怎么处理?很简单,把富商告上法庭,跟他离婚,再带着儿子找满生去。可是在封建社会,细侯能不能这样做呢?不能。那个时代的女子必须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没有自主婚姻的权利,更没有离婚的权利。细侯有没有其他选择呢?比如说,抱着儿子投奔满生,或者把儿子丢下自己投奔满生?但这样一来,富商可能会一再以儿子为钓饵而纠缠不休。

  所以,细侯实际上是赌了一把——杀抱中儿,官府放过,跟富商一了百了;官府治罪,自己搭上性命。从这个角度来看,细侯杀抱中儿就体现了一种义无反顾的决绝精神。

  不管怎么说,像细侯这样毅然决然斩断过去生活联系的人毕竟不多见。亲手杀死亲生的儿子,这需要多大的勇气?这需要经过多么痛苦的内心挣扎?细侯有这样的胆量,确实惊世骇俗。

  细侯杀子当然不人道,但是归根到底,细侯杀子是由为富不仁的富商造成的,是官商勾结坑害弱势良民造成的,这或许就是这个离奇悲剧的深刻社会意义了。

  我们再看一个为爱情离魂,被称为“千古情痴”的《聊斋》须眉形象——《阿宝》的男主角孙子楚。

  孙子楚性格迂腐、为人木讷,小说开头以两个细节描写他:其一,不管什么人骗他,他总信以为真;其二,遇到歌妓,远远看一眼就赶快退走,如果歌妓迫近他,他就急得满头大汗。“痴”是孙子楚的个性,并有个恰如其分的绰号“孙痴”。而与孙子楚的“痴”相对应,女主角阿宝最突出的特点是美,是绝色。

  孙子楚“性痴”,并不是情痴,后来由于对阿宝孜孜不倦的追求,“性痴”才变为情痴,变成千古情痴。

  孙子楚对阿宝的痴情经历了断指、离魂、化鸟三个阶段。

  第一步是断指。“富埒王侯”的绝色少女阿宝择婿,原本怎么也落不到家贫丧偶的孙子楚身上。朋友捉弄孙子楚,让他去求婚。明眼人一看就知是恶作剧,自会一笑了之。孙子楚偏偏信以为真,请媒登门,理所当然地碰了一鼻子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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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家美女阿宝不想选他做女婿,只想拿他开心。阿宝遇到媒人时说,孙子楚不是长了六指吗?他砍掉多余的指头,我就嫁他——“渠去其枝指,余当归之。”这是阿宝的真心话吗?不是,是“戏曰”,是开玩笑,是富小姐在调侃穷书生。拿损害血肉之躯的行为开玩笑,任何人都不会当真,孙子楚却偏偏认真,冒着生命危险砍去枝指,血流不止,差点儿就死了。他还要郑重其事“往见媒而示之”,说他已经按照阿宝的要求砍掉了枝指。

  对孙子楚断指,阿宝感到很奇怪,但她仍没打算对孙子楚托以终身,而是再次开玩笑要孙子楚去掉他的痴。对于孙子楚贸然求婚和断然去枝指,阿宝都采取了取笑甚至可以说是耍笑的态度。这时的所谓情痴不过是孙子楚“剃头挑子一头热”。

  孙子楚情痴的第二步是离魂。断指示爱,阿宝却拿他开涮,孙子楚心灰意冷,认为阿宝未必美如天人,向往阿宝的念头顿时冷了下来。孙子楚对阿宝的爱恋再度点燃并不可遏制,缘于他亲眼看到阿宝。

  踏青的季节到了,孙子楚的朋友又捉弄他说,你为什么不去踏青,可以看看你的心上人?孙子楚被朋友们拉到了郊外,远远看到有个女子在树下休息,身边恶少年们围得像一堵墙,大家说:“这么美丽的女子,必定是阿宝。”

  孙子楚随朋友到跟前一看,果然是阿宝。阿宝长什么样儿?四个字:“娟丽无双”。阿宝娟秀美丽,世间少有。过了一会儿,围观阿宝的人越来越多,阿宝起身离开。众人为阿宝的美丽所倾倒,争先恐后形容阿宝的美丽,好像都发狂了。

  蒲松龄写阿宝之美,用词是“众情颠倒”、“纷纷若狂”,这是化用《陌上桑》和《西厢记》的写人技巧,从他人感受的角度写阿宝之美。

  乐府诗《陌上桑》写罗敷之美,并不正面描写,而是写大家看到她时的感受:“行者见罗敷,下担捋髭须;少年见罗敷,脱帽著头。耕者忘其犁,锄者忘其锄,来归相怨怒,但坐观罗敷。”对罗敷外貌,不着一字,尽得风流。

  《西厢记》“闹斋”写莺莺在佛堂出现:“大师年纪老,高座上也凝眺,举名的班首真呆,将法聪头做磬敲……老的少的,村的俏的,没颠没倒,胜似闹元宵。”包括高僧在内的众人对莺莺美的称赏、震惊,比直接写莺莺的外形更有说服力。蒲松龄也采用众人的感受,用烘云托月的方法写阿宝之美,但他描写的中心却并非阿宝的美丽,而是孙子楚的痴情。

  当大家都在那儿对阿宝品头论足时,孙子楚“独默然”,一句话不说。但他比任何人更震慑于阿宝之美,他灵魂出窍了,跟阿宝走了。当众人议论完散去,孙子楚还呆呆地站在那里,他的朋友说:“魂随阿宝去耶?”这是借他人言做点醒语,这时的孙子楚已“渐傍其(阿宝)衿带间”了。

  古代作家写离魂很少像蒲松龄这样,能够对离魂后的灵魂和肉体做分体描绘。孙子楚的魂灵追随阿宝,跟着阿宝坐,跟着阿宝躺,还和阿宝行云雨,非常得意;但他的灵魂会觉得肚子饿,似乎灵魂也需要吃饭。孙子楚的躯体则待在家中,明明可以解决饿肚问题,却偏偏不肯吃,还要时不时地造一造“我在阿宝家”的舆论。

  最后,是孙家大张旗鼓地到阿宝家招魂,将孙子楚因为阿宝而失魂的事传了个满城风雨。孙子楚回到家里,对阿宝家的摆设如数家珍,阿宝才知道姓孙的痴郎确实为自己而离魂。她被感动了,但两人要联姻似乎还缺点儿火候,因为男女双方的家世差距实在太大了。

  孙子楚情痴的第三步是化鸟。孙子楚由离魂而争得了阿宝之心,却求婚无门,再次病倒。他绝食了,奄奄一息中,呼唤着“阿宝”的名字,恨不能再次离魂追随阿宝。但是,如果写孙子楚再次离魂去追随阿宝,那就说明作者太笨了,没有新招数。

  蒲松龄的处理是“愿作比翼鸟,化为鹦鹉飞”,妙手天成!家里一只鸟儿死了,孙子楚想到自己如果能像鸟儿一样飞到恋人的身边,那该多好!冯镇峦评道:“若仍前魂随之去,便少趣,忽附一鹦鹉,又开异境,文情之妙,不可名状。”

  “化鸟”的构思水到渠成,文字也更加栩栩欲飞。魂附飞鸟,振翼可达心上人身边,真是天马行空任往来。倘化为一般飞鸟,则有语言障碍,虽然化鸟又有何用?孙子楚偏偏化为会说话的鹦鹉,可以跟恋人同解相思之苦。蒲松龄为孙子楚设想得多么周到细致,又何等合情合理!

  孙子楚变成小鹦鹉飞到阿宝家,阿宝欢喜地想扑下小鸟儿,小鸟儿开口说话了:“姐姐勿锁,我孙子楚也。”阿宝被吓得几乎晕倒,小鹦鹉却依偎着她不肯离开。更妙的是,别人喂鹦鹉,鹦鹉绝不吃一口;只有阿宝喂,它才肯吃。阿宝坐,鹦鹉就飞到她的膝盖上;阿宝躺下,鹦鹉就跳到她的床上。

  它究竟是鸟,还是人?我们说,它既是鸟也是人,外形是鸟,内心是人;在外人眼中是鸟,在阿宝眼中是人。穷书生孙子楚本不可能到阿宝家登堂入室,但他化身为鹦鹉,却可以随时依偎阿宝,一诉衷肠。在他人眼中,是小姐爱鹦鹉;对恋人来说,是形影相从、魂梦相依。

  在此之前,孙子楚离魂、阿宝梦中与人交结,两人感情的表达,是以孙子楚为主动的形体语言,阿宝处于被动的接受状态。究其本质,两人感情还处于懵懵懂懂的性爱低层次。孙子楚化鸟后,两人就从单纯肤浅的性爱升华为浓重深沉的情爱,纵然人鸟有别,却更加谐合无间,明确表达了矢死靡他的承诺。

  阿宝祝愿,你如果能复为人,我誓死相随。小鸟儿说,你骗我。阿宝就赌咒发誓。小鸟儿想一阵子,似乎在判断是不是骗它,恰好阿宝的鞋子脱在床前,它一下子叼起鞋,飞走了。鹦鹉飞回孙家,昏迷多日的孙子楚立即醒了,立即就要阿宝的鞋子,并且告诉阿宝家来寻鞋子的人:这是阿宝跟我有婚姻之约的信誓物——“借口相覆:小生不忘金诺也。”

  一只小鹦鹉,听到阿宝许愿说“你复为人形,我必嫁你”,然后它居然像思想家一样“侧目若有所思”;蔚蓝天空上,一只红喙绿鹦哥衔绣鞋而飞,是一幅多么明丽、有趣的图画?岂不知这小小的绿鸟是男子汉孙子楚,绣花鞋则是阿宝誓死相从的信物!

  但明伦评曰:“虽已旦旦相要,而骤取誓物。于人则痴,于鸟则不痴。绿鸟衔绣履,于红喙上添出几分颜色。”这样巧妙的构思,真不知蒲松龄是怎么想出来的。

  在《阿宝》这个故事里,“生以痴感,女以痴应”是重要内容,伴随着孙子楚离魂、变鸟,阿宝爱情的觉醒和日益坚定是小说的另一条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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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家小姐阿宝本来对孙子楚的追求只做玩笑看,但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孙子楚魂从阿宝,使阿宝的态度骤变:从揶揄取笑到“心异之”、“骇极”,进而“阴感其情之深”。孙子楚离魂后不久,二人水月寺相遇时,阿宝主动拉近与孙子楚的距离,派丫鬟向孙子楚请教姓名。过去高高在上的阿宝开始对爱情采取主动、积极的态度,贵小姐与穷书生的感情取得共鸣,形成默契。

  孙子楚化鸟后,阿宝明确表示,我对你的感情已深深地刻在心上,只是现在我们一个是人,一个是鸟,怎么能实现婚姻呢?在小鹦鹉的要求下,她发出死亦相随的盟誓,表示跟着穷书生孙子楚就是吃糠咽菜也无怨无悔,阿宝的情痴后来居上。

  孙子楚病死后,阿宝则绝食而死,“以痴报痴,至以身殉”(但明伦语)。这感天动地的痴情打动了冥王,放他俩同回人间。一对男女情痴,可谓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孙子楚为爱情离魂,在中国小说史上,有着非常重要的开拓意义。“离魂”是中国古代文学的特殊构思模式,是文坛高手佳作叠出、妙笔生花的竞技场。“离魂”模式的创始人是六朝志怪小说高手干宝。

  《搜神记·庞阿》写了这么一则奇闻:石氏女看到美男子庞阿,就跟着庞阿回到他家中。庞阿的妻子到石家告状,希望他们管束自己的女儿;石家却拒不承认女儿私奔,因为他们的女儿正好好地待在闺房里呢。等到石氏女再次跑到庞家被庞妻捉住送回石家时,石家闺房里的女儿出来,两位石氏女合而为一。

  原来,待在石家的是石氏女的躯体,跑到庞家的是石氏女的灵魂!结局是作家制造的大团圆:庞妻死了,石氏女如愿嫁给了庞阿。《搜神记·庞阿》创造了人的躯体和灵魂分离的模式,创造了灵魂为情而魂游的模式,成为“离魂”构思的源头。

  此后,唐代传奇作家陈玄的《离魂记》、元代杂剧名家郑光祖的《述青琐倩女离魂》、明代杂剧作家王骥德的《倩女离魂》、明代拟话本《大姊游魂完宿愿,小姨病起续前缘》等,都是“离魂”模式的名作。大戏剧家汤显祖根据拟话本《杜丽娘慕色还魂》写的《牡丹亭》更是家传户诵,几令《西厢》减价。   耐人深思的是,这些名作中因情痴而离魂者一概都是女性。

  为什么“离魂”有单一性别趋向?这来源于封建宗法制中三纲五常、“男女有别”的世情。

  男性在社会上占据官场、战场、文场,主要精力在台阁应对、戍边杀敌、撰文题赋,婚姻家庭仅仅是他们生活的次要部分,红玉擂鼓、弄玉吹箫、红袖添香夜读书等等,仅仅是男人一生中微不足道的轶闻。

  而女性是“第二性”,是弱势群体,受制于男权,被关进灶台、妆台、锅台,相夫教子是其惟一的“事业”,除了向男人托以终身,别无选择。

  私奔、苟合、离魂是勇敢女性在自我选择受到父母阻挠后的主要选择。女性以爱情为生命的惟一,以所爱男子为爱的惟一;男性则既不以爱情为生命的惟一,也不以某一女性为爱的惟一。

  唐传奇名篇《霍小玉传》写妓女霍小玉和书生李益相爱,霍小玉知道自己身世低微,只要求能跟李益相聚八年,然后则随便李益另娶他人。但这点儿低微的要求都得不到履行,李益功名到手后,为了及早地向上爬,狠心抛弃了霍小玉,联姻高门,霍小玉为此伤心而死。

  卓文君和司马相如是自由选择的爱侣,美丽的卓文君为了司马相如毅然私奔,当垆卖酒,为司马相如做出了多大的牺牲?后来司马相如想纳妾,卓文君却不得不赋《白头吟》以挽回司马相如另求新爱之心。

  唐传奇《莺莺传》是对后世文学产生广泛影响的名篇,大家闺秀崔莺莺经过长期心理斗争勇敢地走进张生的书房,最终却不得不咽下张君瑞始乱终弃的苦果。张生跟莺莺绸缪缱绻之后一走了之,还强词夺理指斥莺莺与女色误国的妖孽等同,说什么我的品德不足以战胜莺莺这种妖孽,所以我才忍心抛弃她。

  杨巨源的《崔娘》一诗说得好:“风流才子多春思,肠断萧娘一纸书。”风流的是男人,断肠的是女子!

  在前辈作家的笔下,爱情故事的男主人公连山盟海誓白头相守的恋人都不肯守,怎么可能还会为一见钟情而放弃功名事业去魂游呢?而《阿宝》写男子因情痴而魂游,是反其道而行的一个特例。   我们再来看一位不简单的女性——云翠仙。蒲松龄借云翠仙的人生经历告诉读者:弱女子在婚姻中遭遇不幸时,应该怎样面对人生逆境,应该怎样置于死地而后生!

  在封建社会,婚姻要遵从父母之命。女人如果嫁给行为不当、心术不正的男人,古人叫“所遇匪人”,就是嫁给了土匪、强盗似的男人,那叫命不好,只能认命。像《红楼梦》里的“二木头”贾迎春,嫁给了“中山狼”孙绍祖,就只能整日以泪洗面,忧愁度日,最后抑郁而死。

  《聊斋》里的云翠仙也是个弱女子,她的母亲随随便便把她许给了市井无赖梁有才。云翠仙虽然遭遇这样的不幸,却能机智地掌握自己的命运,最终挣脱不幸婚姻的牢笼。她是怎么做的呢?

  我们先看看云翠仙和梁有才是怎么结合的——用俗语说,一朵鲜花是怎么样插到牛粪上的呢?我把这个过程叫做“芙蓉花遭遇豺鼠子”。

  “芙蓉花”是蒲松龄对云翠仙的称呼,他说云翠仙非常美丽,眉如远山,面如芙蓉——这是用卓文君的典故,《西京杂记》中记载:“文君姣好,眉色如望远山,脸际常若芙蓉。”“远山眉”和“芙蓉面”是古代文人形容美女的常用词。

  “豺鼠子”是云翠仙对梁有才的称呼。豺鼠子,就是像豺狼那样残忍、像老鼠那样猥琐的男人。

  梁有才是山西人,流落到济南府做小商贩。四月初,他跟着村里人爬泰山。烧香的人特别多,信仰佛教的男女居士上百人跪在佛座前,一炷香烧完才起来,叫“跪香”。

  梁有才看到跪香的人中有个十七八岁的美女,马上就琢磨出坏点子:假装香客贴近美女身边跪下,一会儿假装跪累了支持不住,弯腰垂手,就在美女脚上捏了一把。这是个下流动作,古代女人的脚不仅是脚,还是性的一部分,捏女人脚是严重的调戏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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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女回头怪罪地看了梁有才一眼,跪着挪几步躲开他。梁有才跪着挪几步跟上,又捏了一把。美女不跪香了,走了。

  这就是云翠仙和梁有才相识的过程,是佛殿相逢。此前中国古代文学作品中有没有佛殿相逢的描写呢?有,非常著名,那是在杂剧《西厢记》里。

  崔莺莺到佛殿给故去的父亲烧香,张君瑞看见了她,立即来了段有名的唱词:“颠不刺的见了万千,似这般可喜娘庞儿真罕见,眼花缭乱口难言,魂灵儿飞向半天。”

  张君瑞,崔莺莺,一个头名举人,一个宰相小姐,才子佳人,这叫一见钟情。云翠仙和梁有才,一个美丽少女,一个市井小人,一见面,没有任何感情交流和眼神交流,梁有才先在少女脚上捏了一把,那叫一见钟情吗?不,那是一见恶心。蒲松龄写云翠仙对梁有才的恶心,用了个动作“膝行而远之”——用膝盖跪着走,赶快离开这个无赖。梁有才马上“膝行而近之”。都是膝行,实则完全不同。梁有才浑身熏熏汗臭,云翠仙岂能看上他?受到他的调戏,赶紧“膝行而远之”。梁有才脸皮厚得很,碰了钉子仍穷追不舍,“膝行而近之”。云翠仙膝行,是高洁少女对“豺鼠子”的厌恶;梁有才膝行,是市井无赖的厚颜无耻。

  小说家周立波——《山乡巨变》的作者——曾说:“写小说情节好编,细节难寻。”杰出的小说家善于捕捉人的细微动作,在别人看来没什么了不起的,小说家却能以一个动作写活一个人物。“膝行”一词就把云翠仙和梁有才都写活了。

  无独有偶,法国大作家司汤达——《红与黑》的作者——也写过“膝行而前”,他认为这个动作是热烈爱情的表现。

  接着,梁有才偷听到云翠仙母亲的话。云母对云翠仙说,你来参拜泰山娘娘很好,保佑你得个快婿——“但能相孝顺,都不必贵公子、富王孙也。”梁有才马上打起算盘,针对云母的要求下菜碟——你不是想找个孝顺女婿吗?那我就表演我如何照顾人、体贴人,如何会疼人。

  他立即装点出善解人意、温柔体贴的嘴脸,跟云母套近乎、献殷勤,毛遂自荐做女婿。云母长着一对棉花耳朵,喜欢逢迎。梁有才套近乎说:“山路涩,母如此 (s潱萌绱讼讼耍文鼙阒粒俊?一开口,先把“妈”叫上了,山路崎岖,妈妈一步挪不了三指,妹妹这么娇弱,什么时候才能到家?他掏钱雇了山轿,自己跟在后边,呵斥轿夫小心,不要颠了老太太和小姐。几句甜言蜜语,一点小殷勤,云母就对梁有才产生了好感,想以女相许。

  云翠仙从梁有才以跪香为掩护偷捏自己脚的行径就已把他看得透透的:在圣洁的佛殿,在广庭大众之下,他都能干出下三滥的事,还有什么事做不出来?

  母亲想许亲,云翠仙坚决反对:“渠寡福,又荡无行。轻薄之心,还易翻覆,儿不能为遢伎儿作妇!”意思是说,那家伙没福气,又放荡没品行,一肚子轻薄之心,很容易翻脸不认人,女儿不能给这么个邋遢鬼、下流坯做媳妇!这话说得到家,对梁有才评价到位。

  梁有才马上“朴诚自表,切矢日”——赶紧表白:我这个人既朴实又诚恳,一句假话没有,太阳日头照着,我说了假话天打五雷轰。云母高兴了,答应梁有才做女婿,让他们立即在舅舅家成亲。

  云翠仙的母亲不讲究父母之命的严肃性,只讲父母之命的随意性,连最基本的封建婚姻要求都不符合,既不门当户对,也不是郎才女貌。美丽的鲜花就这样轻易地插到了“豺鼠子”这堆牛粪上。

  云翠仙在新婚之日就对梁有才说:“我固知郎不义,迫母命,漫相随。郎若人也,当不须忧偕活。”她的意思是,我早就知道你这个人不仁不义,母亲强迫我嫁你,我暂且跟着你就是。你如果是个人,就不用担心带着我怎么过日子。

  她这是警告梁有才好好做人。她强调,我是迫于母亲之命才暂且跟着你,如果你不义,我就离开你。此外,她话里还有话:只要你老老实实做人,丰衣足食不难。她说这话的实际含义是“娘家有钱”。不过,处在骗婚喜悦中的梁有才并没有听懂云翠仙的话。

  我们再看看,掉进不幸婚姻陷阱的云翠仙是如何运筹帷幄,置于绝地而求后生的。云翠仙被母亲乱点鸳鸯谱嫁给了“豺鼠子”,云母发现梁家四壁空空,马上派人带着衣服、被褥、器具、粮食把梁家装满,还留下一个丫鬟。云母想让女儿跟定梁有才,摆出娘家要钱有钱、要人有人的架式。

  在旧时代,找上个不成器的女婿,岳母家就成了女婿的粮仓、钱袋和“殖民地”,这是常有的事。但云翠仙愣是不信邪,她从一结婚,就像深谋远虑的大将一样运筹帷幄,要揭穿梁有才的真实面目,以挣脱不幸婚姻的牢笼。

  她手里有母亲送给她的黄金两锭,这二十两黄金是可以彻底改变梁有才家境的。但云翠仙将黄金严密收藏起来,她要观察,梁有才在没有妻财可用时能不能像个真正的男子汉一样承担起养家的义务;即使不能承担养家的义务,那也要看他能不能安贫乐道。

  果然,梁有才经不起考验。他把云翠仙骗到手之后,只知道饮酒赌博,进而发展到偷盗云翠仙的首饰。云翠仙“严守箱奁,如防寇”——防贼一样防着梁有才,梁有才始终没能发现黄金。云翠仙还故意不回娘家,成心不让梁有才知道云家的富足。

  像梁有才那样的无赖,一旦知道岳母有钱,必然会像藤萝缠树一样依附过来,用花言巧语加深和岳母的所谓感情,变成寄生蟹,那云翠仙的苦日子就永无尽头了。云翠仙在梁有才要求探望岳母时总是制止,就是不让梁有才知道云家富有,好让梁有才早日露出庐山真面目。云翠仙太聪明啦!

  在不公平的命运面前,云翠仙心明如镜,不认命,不消沉,不颓废,忍辱负重,审时度势,像大将临敌,老谋深算,引而不发,这对一位深闺少女来说实在太难得了。她就是这样把梁有才置于贫穷的“绝地”,暴露梁有才的真实面目以改变自己命运从而获得幸福生活的。

  梁有才骗娶云翠仙后,一天到晚跟狐朋狗友喝酒赌博。有一天,一群赌徒来找梁有才,瞅见云翠仙,大吃一惊道:“你有大富大贵的本钱,还怕穷?你夫人像天仙,卖给人做小老婆,一百两银子;卖进妓院,一千两银子。有一千两银子在家放着,还愁喝酒赌博没本钱?”

  梁有才真就打起了卖妻的主意,但他不直说。回到家,他对翠仙说:“日子太穷,没法过啦!”翠仙不理,他就敲桌子,打板凳,摔匙子,丢筷子,找碴儿骂丫鬟,做出种种丑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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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翠仙知道他必有所图,就故意买酒跟梁有才一起喝,引梁有才开口。云翠仙说:“你因为家里穷天天心焦,我又不能替你分忧,哪能不惭愧?但我没有多余的东西,只有这个丫鬟,不如卖了她补贴开支吧。”云翠仙对结发之人尚抱有幻想,就提卖丫鬟来试探,结果得到这样的回答:“其直几何!”这四个字,意思很深。梁有才不是不想卖丫鬟,只是丫鬟“其直几何”,值不了几个钱。更值钱的是谁?当然是云翠仙。

  云翠仙头上像抛下一个炸雷,打消了她最后一丝幻想,知道梁有才在打自己的主意。她假装真诚地对梁有才说:“我对你有什么不能应承的?只是我没那份力气。家里穷到这种地步,我就是跟你跟到死,不过两人分担一辈子的苦,哪有发迹的日子?不如你把我卖给富贵人家,对我们俩都有好处,得到的钱或许比卖丫鬟多呢!”云翠仙摆出自己不想吃苦的姿态,诱使梁有才把卖妻的主意说出来。梁有才回答说:“何得至此!”这四个字也很有深意。

  云翠仙提出把自己卖掉正中梁有才下怀,但他很狡猾,担心云翠仙不是真心的,是在试探他,故作惊叹说“何得至此!”这是满心乐意,但表面上不得不推托的表现。云翠仙从这口是心非的话里悟出了梁有才的真心,就郑重其事地坚持要卖自己:“固言之,色作庄。”云翠仙一本正经、再三坚持让梁有才卖自己,极力让梁有才认为是她自己不耐清贫而要求离开的。这是多么巧妙的姜太公钓鱼之计!   在正常情况下,梁有才如果是爱妻子的,是有男子汉气概的,听了这样的话应该拍案而起,把云翠仙臭骂一顿。但梁有才利令智昏,上钩了。他说:“容再计之。”还是四个字,意思还是很深,就是说可以讨论怎么样把妻子卖掉以及到底可以赚多少钱的问题了。

  云翠仙沽酒跟梁有才对饮,很像《三国演义》里关公单刀赴会。云翠仙对梁有才的心理明察秋毫,用投其所好的话语,一层层剥下梁有才的“画皮”。云翠仙聪明机智、能言善辩,梁有才残忍狡诈、鬼迷心窍,这是一场精彩的重头戏。沽酒对饮,引蛇出洞,以话套话,请君入瓮,云翠仙终于踩住了“豺鼠子”的尾巴!

  云翠仙不仅能让梁有才把卖妻的打算如实招供,还能诱使打算卖妻的梁有才跟自己回家,以便在云母跟前揭露梁有才的真实面目,这就更不简单了。梁有才是市井无赖,既狡猾又愚不可及。他听信了云翠仙的话,把“中贵人”——介绍云翠仙做官妓的太监——请回家,写下八百贯钱买卖云翠仙的文书。

  梁有才卖妻为娼的图谋彻底暴露,云翠仙对之的惩罚也拉开序幕。她对梁有才说,娘家过去担心“婿家贫”,从来不让她回娘家;现在她和穷女婿恩断义绝,可以回娘家了。你跟我断绝关系,怎么可以不告诉母亲呢?

  梁有才怕岳母阻拦此事,云翠仙说:“我顾自乐之,保无差贷!”——这是我自己乐意的事,保证没有什么差错。被八百贯钱收入冲昏头脑的梁有才果然又上当了,乖乖地跟着云翠仙回了娘家。

  云翠仙归家是该篇故事最精彩的场面,我们把这个叫做“请君入瓮、瓮中捉鳖”。云翠仙和梁有才回到云家——梁有才做了一年多女婿,还从没到过岳母家——他看到云家的楼阁房舍华丽美好,丫鬟仆人来往不绝,不禁大吃一惊。他害怕了:云家如此富有,恐怕不会让女儿去做娼妓吧?这个笨蛋懵懵懂懂地跟着云翠仙上了楼。

  云母吃惊地问,你们怎么来了?云翠仙埋怨说:“我早就说这个人不仁不义,今天果然如此!”云翠仙原本就不同意母亲对自己婚事的安排,但是她谨遵闺训,不敢抗命。她已经遭受了惨重的不幸,回到导演这幕悲剧的母亲面前,她满腔悲愤,满腹苦水,却怨而不怒,不忍指责母亲,只有含悲忍泪的三个字——“今果然”。

  接着,云翠仙从衣服底下取出两锭黄金放到桌子上,说:“幸亏没给小人赚了去,现在还给母亲。”云母问:“怎么回事?”云翠仙说:“这个人要卖掉我,藏着黄金没用了。”然后,她指着梁有才骂道:“你这个豺狼鼠辈!过去你每天挑个担子,满脸是土活像个鬼,刚刚靠近我时身上一阵一阵的汗臭,皮肤上的黑灰像是要掉下来,脚上手上的皴有一寸厚,挨着你让我整夜地恶心。自从我到了你家,你安安逸逸地坐在那儿吃饱饭,你那身鬼皮才算脱了下来。母亲在这里,我难道是诬蔑你?”

  这段话太生动、太精彩了。句句骂梁有才,又句句埋怨乱点鸳鸯谱的母亲。“母在前,我岂诬耶?”这句话的实际含义是:“母亲,您看您给女儿找了什么样的女婿!”梁有才吓得低下头不敢吭气。

  云翠仙又说:“我自己知道没长上倾国倾城的容貌,不配侍候上等人;但像你这样的男人,我自认为还蛮配得上,我有什么对不起你的事,你竟然根本不念焚香拜天地的情分?我难道不能给你盖上楼房,买上良田?掂量掂量你这副贱骨头、乞丐相,终究不是我可以与之白头到老的伴侣!”

  云翠仙通过痛骂梁有才,把满腹心酸都向母亲说了出来。她声明自己并不是不能替姓梁的盖高楼买良田,实在是因为梁有才无福消受——“儇薄骨、乞丐相”。儇,巧佞的意思;薄,轻薄;儇薄骨就是一肚子坏水、一副轻薄骨头。“儇薄骨、乞丐相”是云翠仙对梁有才的评价,也是对母亲的埋怨。她对母亲的旁敲侧击非常委婉,所谓“怨而不怒”;对梁有才则骂得痛快淋漓、抑扬顿挫。

  《聊斋》点评家冯镇峦曾经说,云翠仙很像击鼓骂曹的弥衡。云翠仙的话引得云家的丫鬟老妈子一起唾骂梁有才,她们都说,这样的人留着他干什么?杀了算了。

  云翠仙获得家人的同情后,又斥责梁有才:“卖妻子已是大罪恶,但这不算最可恶的,你怎么忍心把同床共枕的人骗去做妓女!”

  厉言斥语的云翠仙与巧言骗梁有才同回母家的云翠仙简直判若两人。对梁有才,云翠仙是后发制人;对母亲,她有埋怨之情,但又温柔敦厚,不忍明讲。

  小说的结局是,“豺鼠子”的面目被云母认清,云翠仙跳出不幸的婚姻,梁有才受到严厉的惩罚——云母的奴仆纷纷骂他,打他,拿簪子刺他,他信誓旦旦地叩头求饶,表示一定悔改。云翠仙说,他虽然无情无义,我却不忍心看他发抖,说罢领着众人走了。

  梁有才想悄悄逃走,却发现自己是坐在悬崖上,稍一移动就掉了下去,幸亏有棵枯树接住,下边是万丈深渊。他杀猪一样地叫,在树上挨得全身都肿了,直到遇见一个砍柴人才把他救了下来。

  回到家,梁有才发现“家荒荒如败寺”——云母送的所有财物全部没了,只有他原来的绳床和破桌子还放在那儿,梁有才只得外出讨饭。他身上的疮溃烂发臭,谁也不理他,只能住在山洞里。他悔恨至极,杀了教唆自己卖妻的人。官府认为他杀人情有可原,没有治他的死罪,只是把他关起来,最后他病死在监狱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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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蒲松龄在这个故事的“异史氏曰”中发了很长一段议论,提醒世人:朋友之间要特别谨慎。“以善规人,如赠橄榄;以恶诱人,如馈漏脯”——劝人做好人、行善事,就好像是吃美味的橄榄;劝人做恶人、干坏事,就好像是送人一块毒肉。

  蒲松龄认为,梁有才就是因为交了不好的朋友,受到朋友调唆才落到这样的下场。但是我们看到,梁有才的下场之恶并不在交友不慎,而是他自己不好,根子在自己身上。他靠妻子的力量过上安逸生活,却在听说把妻卖给娼家可得千金时生出邪念,签约把妻子卖掉。金钱使夫妻之情、人伦道德丧失殆尽,这种见利忘义的人不应该有好下场。

  蒲留仙写云翠仙,一开始是“膝行而远之”,躲避“豺鼠子”,最后是痛骂“豺鼠子”。一个弱女子遇到一个好吃懒做、无赖无耻的丈夫实属非常不幸,但是她不沉沦,不气馁,不认命,用自己的聪明才智保护自己从逆境中走出来。此举不同凡响,这是一个美如芙蓉花的女性,是一个智慧女性。

  至于云翠仙到底是什么仙,是深山的神仙还是狐仙,蒲松龄没有写明,好像也没必要写明,她的仙人身份是最后才提示出来的。

  云翠仙的经历,从整体上没有什么特异性,我们可以把它看做封建婚姻下女性如何利用聪明才智掌握自己命运、摆脱不幸婚姻牢笼的典范。她的坚强、聪慧、会动脑筋,对今天的女性仍有启发。

  遇到了不幸,不要灰心,不要破罐子破摔,要动脑筋,想办法。世上再难的路都是人走出来的,云翠仙就是最好的例子。

  康熙十八年,也就是一六七九年,《聊斋志异》初步成书。蒲松龄写了《聊斋自志》,他说:“才非干宝,雅爱搜神。”“搜神”是志怪小说的主要特点,“才非干宝,雅爱搜神”八个字,恰好说明志怪小说从雏形走向成熟和顶峰的历史过程。

  干宝是东晋历史学家,他的《搜神记》是志怪小说,因此干宝被人叫做“鬼之董狐”,意思是“给鬼写历史的人”。干宝的《搜神记》和据说为陶渊明所作的《搜神后记》、张华的《博物志》、刘义庆的《幽明录》、王嘉的《拾遗记》,这些六朝小说,还有早于他们的曹丕的《列异传》等大约三十多部小说,是志怪小说童年期的作品。

  经过唐传奇的繁盛发展,到了鲁迅先生称之为“拟晋唐小说”的《聊斋志异》(就是按照魏晋小说和唐传奇的路子创作的《聊斋志异》),志怪小说达到顶峰。

  所谓“志异”,包括志怪和传奇,更有鲁迅先生所说的“用传奇法,而以志怪”。《聊斋志异》成为包括白话小说在内的古代短篇小说的艺术高峰,是最有思想内涵和艺术创新特点的小说经典,又雅俗共赏,为海内外广大读者喜闻乐见。

  “志怪”最早见于《庄子·齐物论》:“齐谐者,志怪者也。”意思是,齐谐这个人,是记录怪异故事的人。所谓“志怪”,就是写非常之人、非常之物和非常之事。用现代文艺理论术语来说,就是创造超现实的他界,而且把它们当做现实世界来描写。这超现实的他界有三:神界和神仙形象、幽冥界和鬼魂形象、妖界和妖魔形象。三界模式是早期志怪家创造的,蒲松龄把它发挥到了极致。

  我们分别看一下前辈作家笔下的三界和蒲松龄的发挥。

  《聊斋》三界故事在意蕴上有所分工:神仙故事主要承载作者真善美的理想;阴司题材主要负载对社会的批判;妖界故事则主要负载对芸芸众生的广泛观察和思考。

  在古代小说家笔下,仙界存在于天界,存在于海底龙宫,存在于深山洞府,是不老不死的乐园。那里有奇树珍果、香花瑶草、美人仙乐、玉液琼浆和永远的享乐、永恒的生命。

  《汉武故事》写西王母和汉武帝相会,汉武帝向西王母求不死之药。西王母说,不死之药是有的,中华紫蜜、玉液金浆都是,但汉武帝欲念尚存,不能给,给他几个好吃的桃子。汉武帝吃完后留下桃核,西王母问做什么用,汉武帝说,留下自己种。西王母说,这桃三千年一熟,你种不了。仙界一瞬间,人间若干年哪。

  六朝小说创造了一个著名的“烂柯”典故。一个叫王质的人进深山砍柴,看到两人下棋,便停下观看。过了一会儿,他惊讶地发现自己的斧头柄像经过几百年风霜的朽木,完全腐烂了。等他回到山下,已经见不到自己同时代的人。

  另一个六朝小说写刘晨和阮肇在天台山遇到美丽的仙女,跟仙女共同生活了半年,因为思乡回到人间,才发现家里的人已经是自己的七世孙了。

  古人求仙是感叹人生短暂,企望解脱尘世苦难。早在汉代以前的《山海经》《穆天子传》中,小说家就写神与人的交往。到了六朝小说里,神仙多而全,可以跟奥林匹亚山上的古希腊众神媲美,比如有手握不死之药的西王母,有长着长长的手指甲、三次见沧海变桑田的麻姑,有吹着玉笛、驾着凤凰飞向茫茫天空的弄玉。

  张华的《博物志·八月浮槎》里写有人坐着木排到天河游历,遇到在天河饮牛的牛郎。这个人回到人间,星相学家说,某年某月某日客星犯牵牛星,正是这个人到天河的日子。杂文家邓拓把这个故事叫做“中国最早的航天传说”。

  《拾遗记》写秦始皇好神仙,宛渠国民驾螺舟至,舟形似螺,沉行海底,像现代的核潜艇。在人神交往中,神和人的恋爱渐渐成为主唱,出现了“天仙配”的故事。《搜神记》的《董永妻》和《搜神后记》的《白水素女》,都是著名的仙女和凡人恋爱的故事。

  大文学家吴均的《续齐谐记》里的《清溪庙神》,写神仙和凡人的爱情,创造出“愿作鸳鸯不羡仙”的模式,仙女向往尘世爱情,跟凡夫俗子结合,成为仙凡恋爱的模式。历代作家乐此不疲。

  到了《聊斋志异》里,仙界除了天界、龙宫、深山洞府之外,还经常出现“点化”的仙境——人们不需要寻仙,尘世就是乐土,仙乡就在现实中。

  《巩仙》写一对相爱男女被有钱有势者拆散,道士的宽袍大袖变成光明洞彻的房屋,他们在里边幽会并生下儿子。大家知道,蒲松龄是个穷秀才,经常为缴税发愁,在这个故事最后,他诙谐地说,在道士袖子里既冻不着也饿不着,还没人催税,“老于是乡可矣”。

  《蕙芳》里的仙女嫁给青州城里贫穷的以货面为业的马二混为妻,把马家的茅草房点化成画梁雕栋的宫殿,把马二混身上的粗布衣服点化成华美的貂皮裘衣。吃饭时仙女的侍女拿出从天上带来的皮口袋一摇,一盘一盘珍馐佳肴就热气腾腾地从里面拿了出来,好像皇帝老儿的御厨房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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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蒲松龄在这个故事的最后说,他跟马二混是相同的“混”,这说明他盼望由仙女来改变自己的人生,这是他的愿望。

  《聊斋》故事跟前辈作家最大的不同是,《聊斋》里的紫气仙女被人间俗事征服。仙女跟凡人成亲,养儿育女,成为恪尽职守的贤妻良母,还经常表现出追求道德完善、追求真正幸福的人生态度。

  《翩翩》就是其中的代表作。男主角罗子浮本是个浮浪子弟,他在金陵嫖娼染上一身恶疮,被妓女赶出来,沿街乞讨,浑身恶臭,谁见了都像躲避瘟疫一样跑开。他没脸回家乡,就在眼看要变成他乡饿殍时,他在一个山寺遇到个容貌若仙的女子,名叫翩翩。翩翩收留了他,让他住进自己的山洞,还让他用山上的溪水洗浴。罗子浮洗浴后,恶疮很快就结痂脱落了。山泉洗恶疮,这是个很有象征意味的细节。

  翩翩剪下芭蕉叶给罗子浮做衣服,罗子浮怀疑,芭蕉叶还能穿?结果,穿到身上的芭蕉叶变成了绵软的绸缎;翩翩又把芭蕉叶剪成饼的样子,说它是饼,果然就是饼;剪成鸡和鱼的样子,说它是鸡和鱼,就真是美味的鸡和鱼;山涧里的溪水倒到瓮里,变成总也喝不尽的美酒。

  罗子浮在白云悠悠的山洞安顿下来,恶疮刚好,他就向翩翩求爱,翩翩并不嫌弃他,两人感情很和美。但是,罗子浮好了疮疤忘了疼。翩翩的女友花城来祝贺新婚,罗子浮见花城长得漂亮,产生邪念。三个人一起喝酒时,他假装到地上捡东西,捏花城的脚。花城和翩翩都是仙女,对罗子浮的鬼花样两个人洞若观火,但都不动声色。花城像没事人一样笑了笑,一点儿也不大惊小怪,翩翩更是置若罔闻。

  罗子浮做贼心虚,心神不定。突然,他发现身上冷飕飕的,原来他的衣服都变成了秋叶,他赶紧收敛邪念,秋叶又回复成绵软的锦衣。这是个带有哲理性的细节:邪念产生,锦衣变成秋叶;邪念消失,秋叶变成锦衣,真是善恶一念间,苦乐自不同。

  接着两个仙女对罗子浮来了番善意的嘲笑:花城说他行为很不端正,如果遇到个醋壶娘子,早就气得跳八丈高了;翩翩说他是薄儿,应该让他冻死。但翩翩说完也就算了,并没有为难罗子浮。

  罗子浮在山洞住的时间长了,天冷了,翩翩收下天上的白云给罗子浮做成温暖的棉衣。他们有了儿子,儿子长大后,跟花城的女儿结了婚。

  罗子浮这个浮浪子弟在仙女翩翩的影响下,成了一个有家庭责任心的人。当他归乡给叔父养老时,翩翩扣钗而歌给他送行:“我有佳儿,不羡贵官;我有佳妇,不羡绮纨”。翩翩清高淡泊的生活态度教育了罗子浮,成全了罗子浮。

  还有就是云萝公主的故事。云萝公主下凡嫁给书生安大用,她回天宫三天,安大用在人间三年,参加科举考试得了功名,向回家来的云萝报喜。云萝很不高兴地说,搞这些无用无聊的事情做什么?——“无足荣辱,止折人寿数。三日不见,入俗幛又深一层矣。”

  再有就是王勉的故事。自诩“中原才子”的王勉目中无人,他来到仙人岛,少女芳云和绿云对王勉嬉笑嘲谑。每当王勉夸耀自己的文才时,她们都巧妙地加以嘲弄。王勉跟芳云结婚后,发现芳云知识渊博,他终于知道山外有山,明白自己是井底之蛙。

  前辈作家创造了星汉灿烂的神仙世界,而蒲松龄则让紫气仙人向人间回归,更贴近现实生活,成为人间男子的道德教化者。

  先秦典籍《左传》《庄子》《墨子》《吕氏春秋》早就写到过鬼。前人认为,人死为鬼,鬼形成另一个世界,是幽冥界。人死为“归”,魂归泰山,泰山神下边有若干管理机构。等到佛教传入中国,佛教地狱概念和中国传统鬼故事结合,阴世便有了更完整的结构,有形形色色的鬼,也有各种各样的鬼故事。

  庄子认为死亡是对人生苦难的解脱,是快乐,他死了妻子会鼓盆而歌。随着时间的推,庄子式的对死的达观逐渐被对死的恐惧所代替。人们这样想象:死是阴冷的,鬼盼望返回人世。早期志怪作品写男鬼,后来渐渐被女鬼取代。

  《搜神记·吴王小女》写吴王夫差的女儿紫玉跟平民子弟韩重相恋,夫差不同意,紫玉郁闷而死,韩重祭墓,紫玉出来邀请韩重进墓,结为夫妻。韩重拿着紫玉送的明珠见吴王,夫差认为韩重是盗墓者而且诬蔑他的女儿,要治罪,这时紫玉出现在吴王面前,说明前因后果。吴王夫人听说后,出来拥抱女儿,但是紫玉像烟似的消失了。从汉魏小说开始,爱情有了使死人复活、枯骨再生的力量,成了小说家、戏剧家最常采用的模式。

  《聊斋》中的女鬼大多美丽动人,演出一幕幕缠绵的爱情故事。

  喜爱诗歌的少女连琐十七岁夭折,连续二十年深夜荒郊苦吟“玄夜凄风却倒吹,流萤惹草复沾帏”,杨于畏给她续上“幽情苦绪何人见,翠袖单寒月上时”,两人相爱,连琐复活。

  伍秋月的父亲懂阴阳,在伍秋月夭折时,立块石头写上“女秋月,葬无冢,三十年,嫁王鼎”,伍秋月在阴冷的地下等命中注定的情人,等了三十年,王鼎来到,伍秋月重返人间。

  小谢和秋容,一对小鬼女,像人世间没读过多少书的顽皮少女,先是跟陶生嬉闹捣蛋,后来在参与陶生跟黑社会的斗争中和他建立了深厚情谊,终成眷属。

  聂小倩摆脱恶鬼的控制,跟刚直的书生宁采臣结为连理,回到人间。

  除了演绎人鬼恋之外,《聊斋》女鬼有比六朝小说更丰富的社会背景和思想内涵。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我教外国留学生时,有的外国留学生纳闷:都说中国古代封建,可《聊斋》里不少男女见面就上床。我对留学生说,这类故事都有它特别的缘故,《梅女》这个人鬼恋故事里描写的相爱男女就坚决不上床,因为它涉及到更深刻的社会问题,即吏治黑暗的问题。

  《梅女》写一个叫封云亭的人,外出时住到一间房子里,看到墙上有女人的影子,皱着眉头,伸着舌头,脖子上套着绳索,是个吊死鬼。这吊死鬼大白天从墙上走下来,请求封云亭把房梁烧掉,那样她就可以在泉下得到安宁了。

  封云亭把看到的情况告诉主人,主人对他说,十年前这房子是梅家故宅,夜里进来小偷,被梅家的人抓住送到官府。官府审案的典史收了小偷三百铜钱,就说这个深夜逾墙入室的人不是小偷,是梅女的情人。梅女受到极大污辱,气愤地吊死了,梅家夫妇也相继死去。

  封云亭出钱烧了房梁,梅女来感谢她。封云亭想跟她谐鱼水之欢,结果被拒绝。梅女说,我如果这样做,生前被诬陷的罪名就洗不掉了,她给封云亭介绍了个鬼妓。

  后来,地方上的典史也来找封云亭,说他的老婆死了,他很想念她,能不能帮忙在阴世找找她。封云亭把鬼妓叫来,想让鬼妓给问一下。鬼妓一到,才知她正是典史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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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典史拿巨碗砸过去,鬼妓消失,这时阴间妓院的老鸨来了,对典史破口大骂:你本是浙江一个无赖,拿钱买了个典史小官,都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你做官有什么清白?哪个人袖筒有三百铜钱,你就当他是你亲爹了。你贪赃枉法搞得神怒人怨,你死了的爹娘哀求阎王,情愿把媳妇送到阴司的青楼代你还债!

  这时,梅女忽然跑了出来,用长簪刺典史,典史狼狈而逃,回到寓所一命呜呼。

  梅女自杀后,已经托生到一个孝廉家做女儿,但因为前世冤情没得到申雪,她的魂灵还留在阴世寻找报仇的机会,因此在世为人的孝廉之女是个整天伸着舌头的傻子。梅女报仇后,封云亭娶傻女为妻,梅女的灵魂回归,傻女成了聪明的美女。

  《梅女》这个爱情故事里蕴涵了深刻的社会内容,三百铜钱一条人命,贪官污吏之恶劣真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现实生活中受冤的平民百姓只能冤沉海底,不可能向赃官复仇,现实中人不能做的事,鬼做了,痛快淋漓,大快人心。

  《聊斋》中的鬼故事奇想奔驰,现实生活中异想天开的事,在幽冥世界里唾手可得。读书人朱尔旦跟朋友打赌,深夜到十王殿把面目狰狞的判官背出来,而且开玩笑地说,请判官有空时到家里来玩。后来判官果然来了,还跟朱尔旦成了好朋友。

  朱尔旦写文章总写不好,陆判断定,这是因为朱尔旦“心之毛窍塞矣”,就趁朱尔旦熟睡的时候剖开他的肚子,一条一条整理,再从阴世千万颗心中挑了颗聪明的心给他换上,朱尔旦从此下笔千言。

  朱尔旦得陇望蜀,要求陆判给自己不够美丽的妻子换个头,陆判果然找来个美人头,趁着朱妻酣睡的工夫,切瓜一样切下她的脑袋换上。朱尔旦的妻子第二天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了画中人,只不过脖子上有条淡淡的红线,脸面跟颈部肤色略有不同。头颅移植,现代医学至今不能解决的难题,三百年前在聊斋先生笔下却易如反掌。

  幽冥世界的社会组织、伦理道德、人和人之间的关系,通常是对现实社会的模仿。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人到阴世受审、受罚、打官司,因果报应是阴间律法的核心。

  蒲松龄把深刻的社会现实巧妙地隐化在荒诞的神鬼狐妖形式之中,爆发出了强烈的艺术魅力。法国汉学家克罗德·罗阿说:《聊斋志异》是世界上最美的寓言。

  凡是人类之外的动物、植物、器物,能变化成人的,或者虽然没变化成人却能像人一样说话、跟人交往的,就叫妖精,这是妖精的宽泛定义。孙悟空常说,捉个妖精耍子,其实孙悟空自己也是妖精——猴妖。妖和人的交往是《聊斋志异》的重头戏。

  《山海经》已写到过妖,到晋代张华的《博物志》、干宝的《搜神记》和刘义庆的《幽明录》里,各种各样的妖出现了:《博物志》写到蜀山猴,也就是猴精抢走民间妇人而且生了孩子,再把孩子送回民间;《玄中记》写到了树精、蝙蝠精、蛤蟆精。

  其中,姑获鸟即鸟精的故事比较有名。姑获鸟衣毛为鸟,脱毛为女人。有个男人在田间看到几个美女,把其中的一件毛衣藏起来,其他美女都披上毛衣变鸟飞走了,没毛衣的女人只好跟他回家做了他的妻子。生了三个女儿后,母亲让女儿去问毛衣藏在什么地方,找到毛衣后就披上变成鸟儿飞走了,同时还拿了三件毛衣给女儿们披上,她们也飞走了。

  《搜神记》写张福在湖上遇到一个驾小船的美女,跟这位美女住到一起,把美女的小船系到自己的船后边。半夜醒来,发现怀中的美女原来是一只扬子鳄,美女的小船是段烂木头。

  《幽明录》有“三魅惑新娘”的故事:蛇传话,龟做媒人,扬子鳄来做民间少女的新郎。

  到了《聊斋志异》,千姿百态的精灵让人目不暇接。她们常是生活中美丽多情的女性,又总在紧要关头幻化或显现成大自然的某类精灵——

  于生在深山夜读,一位绿衣长裙、婉妙无比的少女来了,原来她是小绿蜂所变;

  甘珏路遇娇婉善言的少女阿英,婚后才知道,她原来是自家那只小鹦鹉;

  跟安生恋爱的花姑子香气满身,原来,花姑子之父是当年被安生放生的香獐;

  素秋晶莹如玉,知书达礼,原来,她是书中蠹虫所化;

  书生常大用和宫妆艳绝的少女葛巾相爱,常大用感受到葛巾无处不香,原来,葛巾就是国色天香的牡丹花……

  天才就是从别人看过一百遍的东西里看出全然不同的含义。大自然一些并不美妙的兽类也被蒲松龄幻化成美好的人物:勤劳能干的阿纤是田鼠成精;《西湖主》里娇贵的公主原来是猪婆龙;威猛的班氏兄弟则是兽中王大老虎……

  飞禽走兽,香花瑶草,大自然有什么生灵,《聊斋》里就有什么相应的人物。他们是现实生活中真实的人物,又在某个方面隐隐约约地彰显原型。鲁迅先生说他们是“花妖狐魅,多具人情”,“和易可亲,忘为异类”,“偶见鹘突,知复非人”。蒲松龄写人和大自然的和谐,写人与包括狼虫虎豹在内的生物和睦相处,可以算是中国最精彩的“绿色环保”小说。

  在前辈作家的妖精体系里,狐渐渐成为最显赫的角色:在神话传说里,大禹的夫人涂山氏就是九尾白狐;《聊斋》《青凤》里的狐叟自称是“涂山氏后裔”;《玄中记》说狐五十岁就能变化为妇人;《搜神记》则说千岁之狐可以变成美女;六朝小说里的狐仙跟学者讨论深奥的学术问题;唐传奇里的狐仙,比如《任氏传》——已经跟常人无异。而蒲松龄写得最多、最精彩的“妖精”,也是狐妖。这些可爱的精灵,每位都有动人的故事,每位都有独特的个性,真是万紫千红,而狐女婴宁则是塑造最成功的狐仙形象。

  在古代小说里,哭得最美的是谁?是红楼千金小姐林黛玉——什么情况下她都能哭,哭得花瓣为她落地,小鸟飞走不忍听。

  而笑得最美的是谁?是《聊斋》狐女婴宁——婴宁爱笑,无拘无束地笑,无法无天地笑,连结婚拜堂时她都笑得不能行礼。

  婴宁是古代小说里笑得最开心的姑娘,她把封建时代少女不能笑、不敢笑、不愿笑,甚至于不会笑的条条框框都打破了。那时的女人只能“向帘儿底下,听人笑语”,只能笑不露齿、笑不出声,否则就是有悖纲常、有失检点,是不正经。而婴宁,她面对陌生男子也毫无羞怯地笑,自由自在地笑,任何场合都可以笑,真是任性而为,一切封建礼教对她都不过是春风吹马耳。

  婴宁生活在“乱山合沓、空翠爽肌、寂无人行、只有鸟道”的深山,没受过封建礼教的毒害,没受过世俗社会的污染,她像野花一样烂漫,如山泉一样清澄,似山鸟一样灵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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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们常说,马上看将军,花间看美人。古代文人爱用花写女性:崔护说“人面桃花相映红”,李白说“荷花羞玉颜”。婴宁爱花,蒲松龄就让花自始至终伴随着她,甚至还以花决定她的命运。婴宁一露面,捻梅花一枝,容华绝代,笑容可掬。她看到王子服对自己一个劲儿地盯着看,笑吟吟地说了句:“个儿郎,目灼灼似贼。”说完大大方方地把花丢到地上,跟丫鬟有说有笑地走了。

  婴宁似乎无意的丢花,其实丢的是爱情信物。王子服捡起花,害了相思病,怀里揣着花,千方百计寻找捻花人。婴宁再露面,执杏花一朵,她爬到树上摘花,看到王子服哈哈大笑,差点儿从树上掉下来。王子服拿出珍藏的花给婴宁看,婴宁说,“枯矣,何留之?”

  王子服说,他保存花是为“相爱不忘”。婴宁说,这好办啊,等你走的时候,让老奴把园中花折一巨捆负送之。王子服说,我非爱花,而是爱捻花之人。并进一步表白说,这种爱

不是亲戚间的爱,而是夫妻间的爱。

  婴宁问,夫妻之爱和亲戚之爱有什么区别呀?王子服回答说:“夜共枕席耳。”婴宁低头寻思许久,回答:“我不惯与生人睡。”

  婴宁竟然说出这样的话,表面看,她憨极了,简直是个傻大姐,实际上她狡黠得很。“憨”是聪慧的隐身衣,婴宁假装不懂王子服的爱情表白,是为了让他把爱情表达得更热烈,更赤诚。

  她说折一巨捆负送之,就是让王子服进一步把爱捻花之人的话说出来。婴宁还把“大哥欲我共寝”这句话当着王子服的面说给母亲听,吓得王子服魂飞天外。其实,她说“大哥欲我共寝”这话时,丫鬟出去了,而她母亲是个聋子!听到这个话而且着急得不得了的,只不过是王子服。婴宁是在跟王子服做妙趣横生的爱情逗乐。

  古代小说描写爱情从没用过像描写婴宁这样别致的样式,古代小说人物画廊里从未有过婴宁这样的脱俗少女。婴宁是古代文学作品里女性形象中笑得最烂漫、最恣肆、最优美的一个。

  婴宁天真烂漫,是真性情的化身,在三从四德观念肆虐的古代社会,能允许婴宁这类人存在吗?不可能。

  小说结尾,因为婴宁惩罚了轻薄的西邻子,县官都放过了这似乎过分的行为,而她的婆母却狠狠教训了她,说她一个劲儿地笑,大失体统,差点儿要让王家的媳妇到公堂上丢脸。于是,婴宁表示:我再也不笑啦。笑姑娘从此永不再笑,即便特地逗她笑,她也绝不再笑。一个如此纯洁的少女来到如此肮脏的社会,哭都来不及,哪儿还笑得出?

  婴宁是蒲松龄最喜欢的人物,称为“我婴宁”,她“笑矣乎我婴宁”,是《聊斋》神鬼狐妖艺术形象的杰出代表。

  蒲松龄神鬼狐妖画苍生,画尽人间风云图。《聊斋》驰想天外的志怪,是沧海桑田的人生。人神交往,人鬼交替,人妖转换,花妖狐魅异化为芸芸众生,构成《聊斋》最和谐的美。《聊斋志异》成为集志怪、神话、寓言于一体的小说宝典。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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