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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言情]《我的左眼爱上你的右眼》作者:深雪 (全)

 在那个夜里,小黑、小白各持一刀,面对面端坐,把刀插向对方,整齐地挖出血洞,把对方的心拿出来。

  两人的手各在对方体内抽掏,两人都兴奋得不得了,眼看很快便能把对方的心看清楚。

  小黑、小白正把对方的心掏出来,跳动着的心连着对方的动脉、静脉,温暖的血液一点一滴地淌下来,鲜嫩腥香,馥郁无比。

  心终于被掏出来了,两人脸上呈现一片喜悦的色彩。

  “我们很快便可以了解对方!”小黑、小白想道。

  可是,就在把心交到对方手上的一刹那,小黑。

  小白在同一时间昏倒过去,握看对方心脏的手不住抖动,胸膛的伤口流血不止。他们在地上痛苦地翻滚,眼球不规则地翻白。

  小黑、小白快要死了。

  他们猜不到吧,原来互相了解也可以致命,原以为当清楚了解对方以后,恋爱会变得更快乐,料不到刚把心交出来,便一命呜呼。

  早知如此,他们便应一直糊涂胡混下去,知道当作不知道,不知道当作知道,就像其他的恋人一样。

  (公主、王子因“诸事八卦”从此长埋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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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一把雕上天使的木發刷

  在她留著一把長髮的那段日子裡,他們是相愛的。

  剛剛中學畢業,合租一個小小的房間,做看職位低微的工作,每天臨睡前仔細地計算當日的花費。

  天凌十八歲,姿姿十七歲,真正的兩小無猜。

  經濟極甚拮据,但那時候的快樂,在以後環境充裕之時,卻再也捉摸不到。

  像那個熟悉的故事一樣,天凌在一個重要的日子中,買一把美麗的發刷給留著美麗長髮的姿姿。他鍾愛她的美麗,看著她用廉價的三元一把的膠發刷刷頭,長髮絲絲掉下,他很心痛。

  他告訴她:「這木發刷有按摩頭皮的作用,加快新陳代謝,頭髮會變得更有光澤。」

  她不懂這些,看看那與自己一身裝扮格格不人的美麗刷子,只覺得感動。

  一定是很昂貴的,那樣輕而實的木質,刷背上還精細地雕上雙手合十睫毛垂下的天使像,伸手往發上一擦,發間的感覺是這樣的輕和柔。

  只是一把木發刷啊,怎麼感受會是這樣的完美?

  姿姿落下淚來,天凌握著女朋友的手,說:「記看八月十四日,我們搬出來生活的一個月紀念日。」

  姿姿點點頭,眼睛溜過零星的傢具,然後說:「應該先買電飯堡。」

  天凌以手指擦了擦她的臉蛋。「還是你重要。」

  座颱風扇殘破而落力地吹呀吹,這一男一女緊緊地相擁,就這樣抱著抱著,慶祝這個只有他們才著緊的日子。

  相愛是件多美妙的事。無論日間的工作多沉悶多受氣,回到家裡,只要看見對方,心便放鬆下來,笑容自自然然地綻放出來,沉重的生活,突如其來地有了獎勵。

  即使世界再大,他們想擁有的不過是對方。

  像流落在孤島的兩個人,互相依靠,無論如何也不能失去對方。

  沒有什麼特別刻骨銘心的事,沒有說出口的海誓山盟,只知道,生命不可有再多也不要緊。

  後來,錢多了點,他們搬到大一點的單位。在加薪升職之後,姿姿剪短了頭髮。但依然,那把木發劇是唯一每天把它握在手心中,像握看天凌的手一樣,任由它在發上順順滑下。受了客人的氣,給老闆責罵之後,刷一刷頭髮,她也就心安理得。

  生命,沒有更可靠的治療劑。

  天凌的工作一直都順順利利。他倆偶然會結伴出外旅行,手牽手地見識世界。他們發現,原來發刷有那麼多的款式。

  圓形的、尖的、錐形的、樹枝做的、檀香木做的。

  鐵做的……但那一把舊的她仍舊珍而重之。

  祈褥的天使肖像,永遠都刻在心中。

  漸漸,天凌和姿姿長大了。轉工、加薪、工作不斷地加重再加重,想著對方的時候也就減少了。

  午飯的時候大家在電話中匆匆說兩句,晚上加班後回家,兩人精疲力盡地躺下來,疲憊地朝對方笑笑,說不到半句鐘便各自睡去。

  不是故意,只是順其自然的,姿姿不再是天凌心目中的首位,天凌也不是姿姿的唯一。

  老闆的稱讚是何等的難能可貴,下屬的服從原來亦得來不易。是命撸只蚴浅砷L?

  天凌和姿姿隱約察覺到,除了對方之外,尊重、愛護和關心亦可以來自其他人。

  世界的闊度,忽然與他倆扯上了關係。

  也六年了,在六年後擁有自己的私人空間,不算過分吧。

  大家各自結識了令自己開心的朋友,也培養了自己的嗜好。

  姿姿愛上陶塑創作,每星期花一個週末做陶瓷,由怎樣搓泥到上色,前後已完成了十多件作品,當中有花瓶、有心口針、有咖啡杯。她搓了個煙灰缸送給天凌,那個煙灰缸內有只立體的貓兒,它在「咪噢咪噢」地夢囈。

  天凌在辦公室用著姿姿的煙灰缸的同時,也發現了一樣他從前不肯定的東西:虛榮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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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給女孩仰慕大概是一件很有樂趣的事,她們笑語盈盈神神秘秘地在他背後稱讚他。一起工作的時候,她們又顯得特別服從。她們閃亮的眼睛,掠過又掠過仰慕和渴望的神色。

  好不好試一個?就只是一個。於是,天凌與一個別的部門的秘書小姐約會了。她「嘻嘻嘻」地笑,笑起來時露出小齒牙。天凌覺得她狠可愛,亦覺得很溫暖。這女孩子有動人心魄的本事。

  在第四次約會之時,他們在車廂內急急地做了一次愛。可是在做愛之後,天凌由穿回褲子到駕車回家,怎樣擠也擠不出笑容。

  家裡姿姿剛洗過頭,正用那把木發刷梳頭髮。天凌看在眼內,眼眶熱烘烘的。他苦著臉,上前擁抱那個曾是他生命全部的人。

  「又快到八月十四日了。」姿姿提醒他。

  他點點頭,心裡閃過不祥的預兆。

  這八月十四日的慶典,還可以繼續多久?

  在那慶祝的一天,天凌送姿姿一套紅寶石首飾,姿姿打開搴校煌5卮蟠舐曅Α?nbsp;

  他問她笑什麼,她這樣回答:「哎,我以為我已徐娘半老。」

  「七年了。」天凌說:「今年我也二十五歲了。」

  「嗯,一起也七年了。」姿姿低語。

  然後,大家笑意盎然地在高級的場所內用膳,然而兩人也感到。這環境這氣氛,似見客多一點。懷念那連吃牛肉粥當夜宵也要考慮的日子,但當然,沒有人會說出來。

  廣闊的世界自有它的美麗。他們是知道的。

  下意識地,天凌和姿姿感覺到,有一種東西,他們要多關注一點。

  譬如,提早下班,然後去看一場電影,譬如,在週末的日子,作短途旅行。

  電影是看了,旅行也實行了,那愉快感覺卻來得那樣故意。

  在一個東南亞小島的晚上,姿姿告訴天凌:「在所有你送給我的禮物中,我最喜歡的,仍是那把發刷。」

  天凌垂下眼,也說:「我最渴望你會喜歡的,也是那份禮物。」

  忽然,大家都感到很悲涼。於是,天凌逃避地往外頭走去,姿姿抱著膝蓋坐在床上,偷偷地飲泣。

  日子一天一天地過去,沒所謂驚喜,最矚目的那件事,是姿姿無意地敲破了木發唰的一角,那天使的翅膀斷了。

  像失去一個親人那樣,姿姿呆了半天。在清醒之時,她小心翼翼地把木發刷放進一個黑色的首飾盒中。

  以後,她沒有再碰它。

  不再磨損它。算不算是保護這段褪色感情的方法?

  不再和天凌討論感情的問題,可避則避的途徑是好好開放自己,不再將感情投資在一個人身上。

  她買了一把新發刷,銀造的,很重,雕了玫瑰的圖案。新發刷也不錯呀,感覺很新。

  和新相識的朋友感覺也好,有一回和一個男子擁吻完畢,忙於整理衣裝和擦頭髮之時,她忽然感到非常安慰。

  若果仍是那把木的,她準會哭上來。現在一看是銀光閃亮,最沉重的回憶也不再輕易難倒她。

  那個夜,姿姿很晚才回家,而天凌也像過去的三數個月一樣,在週六晚一定不會回來。

  這很好,非常好。大概,什麼也毋須挽救,早早已救不了。

  他大概有無數個女人,而我,只要偷歡一次就好了,姿姿在心裡說。

  一次的偷歡已令她很快樂,一次的偷歡已足以證明,他要捨棄這段關係之時,她也一樣。

  第八個八月十四日快到了。

  姿姿預早兩星期通知天凌。

  「八月十四日。」她告訴他。

  「是,八月十四日。」他夢囈般念看。

  「這次讓我來送你禮物。」她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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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倆把車駛到郊外一間她指定的餐廳。吃過晚飯後,她平平靜靜地與他手拖手在郊外散步,在沒有說話的十五分鐘過後,她拿出一個黑色的首飾盒子。

  「禮物。」姿姿說。

  天凌微笑地翻開盒蓋,剎那間,他表情變了。

  是那雕有天使的木發刷哩!舊事往往是最可怕的,尤其舊了壞了發霉了的是曾經美麗光亮的感情。

  「讓我們好好埋葬它。」姿姿說。

  她俯下身,在山坡的泥濘上用樹枝挖一個坑。

  把感情一起埋葬。不要了不要了。

  那真是個難捱的夜,這一男一女,抱著哭了一個晚上。

  明天便各走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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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送你給她

  杂志说,令年流行六十年代的touch,例如剪刘海、画粗眼线、涂肉包口红和肉色指甲油。

  星期六,百无聊赖。

  上午佣佣懒懒地上了四小时班,然后吃了份三文治,到艺术中心买了两张当晚日本电影的戏票,然后过海往加连威老道逛。

  逛过一间又一间已经不是出口店的出口店,穿插的地点亦包括那些廉价化妆品店铺。我站在一堆指甲油前,缓慢地拣选。

  本来我没有什么寄望(生活本是如此),但却意外地让我在无数五颜六色中找到那瓶我想要的人肉色。

  我以手指拈着长长的瓶盖之时,听到一把尖尖的女声:“是这种颜色了。我要找的就是这种颜色。”

  我抬头。是一个长发女孩,她剪了一领厚厚的刘海,画了黑黑的两圈眼线。大概她所欠缺的,就只有我手中那瓶指甲油。

  她指看我,对旁边的售货员说:“我就是要这种颜色。”

  我伸手把指甲油递给她,我说:“给你,我不要了。”

  她接过后,我掉头便走。

  就是这样。原本,只是一瓶指甲油。

  我在街上兜了一圈,最后站在麦当劳门口用公共电话约别人看电影。

  找着叫Tammy,Tammy说:“不出来了,约了人。”

  家华说:“五十年代日本电影。哗!多闷啊……”

  JoJo告诉我:“看电影?好!那间戏院的冷气够不够?座位舒不舒服?我今晚要去Manhattan,之前睡两小时也不错。”

  于是,最后,星期六晚上陪我的仍是Marc。“日本电影?好呀,开场前等。”开场前,艺术中心大堂内,Marc微微笑着等待我。

  他高高瘦瘦,衣着不过分前卫却不老套,气质永远温和,尔雅有礼没攻击性。平心而论,他应该值很高分。

  “Snowy。”他叫我。

  我笑了笑。“不打扰你的freelancejob?”

  他轻轻摇头。“只是一场电影罢了。”他说。

  我点点头,他拖着我的手,与我步人剧院内。

  --我曾经为“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句话而感动,也以为,我和会有那样的一天。

  灯光调暗。我把手放回自己的膝盖上。

  那是一出叫《浮云》的电影,内容是一个女人花掉半生去苦缠一个不怎么喜欢她的男人,后来岁月渐逝,男人终于愿意对她好,然而她却病死了。

  女人的眼光如梦,也永恒地充满怨恨与不甘。

  我伸了伸腰。我想,我分享不到女人的心情。

  怎会这样痴心?怎可能这么坚决?决定爱一个人之后便肩负了对方的一生。

  我希望可以走进电影里问问她,如何才能用情这么深?

  完场的时候Marc问我喜不喜欢这出电影,我告诉他,我一点也看不明白。

  他诧异:“这是一出很浅白的电影啊。”

  我知道。愈浅白的东西我便意看不懂。

  在人群中我们步往出口,在梯间转角,一个女孩子转过头来向我展示灿烂的笑容。

  啊,是下午那个指甲油女孩。

  三秒过后她转头,大踏步向上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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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我的心情哀伤起来。她能有那样极快乐的笑容。

  “她是谁?”Marc望着那个女孩问我。

  “我不知道。”我答。

  后来,我还是认识了她。

  我走到Johnny那里把头发剃得更短,而洗头椅旁躺着的是长长头发的她。

  我一躺下来,她便说:“又是你!”

  我笑了。“也是你。”

  她撑起上半身,淌着一头水珠。“我知道你跟踪我。”她呵呵笑。

  啊?是吗?

  她的名字是闪闪,说话很多。

  “是啊,今年流行60'S嘛。”她指着杂志中的介绍。

  “我不行,我化这样的妆会很妖。”我说。

  她打量我。“不是嘛……不过你的样子的确‘串’了点。”

  我笑。她说得对,我是面串心懵。

  “你是干什么的?”她问。

  “证券公司的行政工作。”我回答。

  “啊?”她听不明白。

  “中环白领。”我简化看说。

  “啊。”她点点头。

  “你呢?”我问她。

  “我在海洋公园表演杂技。”

  “海豚?”我即时反应。

  “在集古村表演扭腰顶碟。高难度工作。”她竖起V字手势。

  我目瞪口呆。我想我是同意的。

  接着的一个小时内,她在焗油修发期间,向我仔细地描述她工作上的种种。

  “有些外国人会把零钱抛到我的碟上,我知道我不应该接,好像很低贱似的,但每次我都忍受不了让抛下来的东西跌到地上的感受,于是我一定会接,无论难度再高,我也一定要接到。”

  在她叽叽呱呱的说话和笑声中,我感受到她的生命力。

  她看上去不会比我小太多,但为什么我会像个千年老人?

  我喜欢她,她与众不同。

  我和闪闪开始常常见面,逛街看电影吃饭做头发护理,仿佛回到中学时代,与邻座的同学建立深厚的友谊。

  与闪闪一起,比与Marc在一起的时光快乐。

  但不见得我会变成同性恋者。

  只是,每次想起Marc,总想逃避。

  “上次在ArtCenter见到的男孩子是不是你的男朋友?”闪闪问我。

  我放下手中的MekicanLmonade,笑了笑。

  “很斯文有型哟。”闪闪说。

  初初认识Marc的时候我也曾为自己的好运气而喝彩。在大学一年级的迎新营内,他是长得最英俊、笑容最具魅力的男孩子。

  “要是我能有个像他一般的男朋友便好了。”闪闪把一大撮送酒的花生塞进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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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把她牢牢望了一会,然后将Marc的身份背景一五一十地告诉她,她乖巧地点点头,用心地聆听。

  灵光一闪,我决定,就是她。

  “依然觉得他很好?”我问。

  “嗯,很好哇。”她说。

  就那样,我对闪闪说了:“送他给你,好不好?”

  她瞪了瞪明亮大眼睛,却只就那样瞪了瞪便回复自然的绽放笑容,对我说了声:“好!”

  若果这个女孩子有本事令一切突如其来变得自然,我相信,她一定可以令任何麻烦的男女关系变得畅顺而和谐。

  我没有这种本事。我只擅于沉沦。闪闪是死而复生,而我是死上加死。



  我叫了Marc出来,他依然是笑容可掬温柔和顺。我连忙把头低下来,我问自己,为什么不再为他的笑容感动?从前,我曾经因他的笑脸而感觉幸福。

  “怎么了?这阵子你常常默不作声。”他说。

  我流下了泪。我被罪疚感触动了。

  为什么我会厌倦他?为什么不再爱他?我讨厌自己,非常非常地讨厌自己。

  泪流得更急。为什么我会这样渴望放弃面前这个人?他对我那么好,而我也曾经真心爱过他。

  但是我的心呢?去了哪里?

  我知道,我不会舍不得他。

  我为自己的狠心哭得更凄凉。

  Marc显得手忙脚乱。大概,他永远不会明白。

  我抬起落泪的眼睛,看进他温柔怜惜的目光,心痛地对自己说:“我要把你送给别人了,都是为着你好。”

  我扑进他的怀里。谁叫我已不懂得去爱他?

  我开始向闪闪解释Marc的日常大小习惯,诸如他喜欢蓝色、爱吃鸡扒汉堡、是超级可乐迷、讨厌女孩子戴耳环和穿白色以外的内衣裤……

  “我觉得认识了他很久。”闪闪对我说。

  我把她的脸轻轻移到我的肩膊上,叹了口气。

  挑选了菲律宾这地方,想起了当初恋爱的时候,与他一同看了《阿飞正传》。椰林,音乐声,追寻的男人和女人。

  我们投宿的酒店位于一个小岛之上,酒店外是有珊瑚礁的海。

  在露台上我回头望望Marc,他坐在床头整理潜水工具。

  “运动后,今晚准会睡得好。”他说。

  我点点头。希望你会睡得好。

  我不会忘记这个夜。

  Marc在竹制的床上就寝,我蹑手蹑脚走到外头,与在邻房的闪闪会合。她剪了和我一式一样的发型,穿着白色的性感内衣,朝我甜甜一笑,之后便准备钻进我和Marc的房里去。

  --以后,他便属于别人了。

  我转脸,急急跑到闪闪身旁,在她耳畔轻声说:“靠你了。她纯真的笑容如花绽放。我挽起行李。这回真的要走了。Marc会喜欢闪闪的,没有男人会抗拒她。尤其是,让他在我与闪闪之中选择。我抱看行李走得很快很快。我走出酒店外回望二楼Marc的房间,心情刹那间变得非常轻松。从小到大,我也喜欢送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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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GIFTS

  初相识的那天,在漫天风雪的苏格兰。

  他是香港来的学生,有一个普通但富泰的名字:陈富荣;而她则是美丽的苏格兰女子,取名曼尔。

  宫荣像许多富有的香港留学生那样,功课不是十分好,在彼邦考过A-level后,得以入读苏格兰小镇上的大学,读市场管理或者是经济的学位课程,功课依然不是十分好,但因家庭环境充裕,有车有屋有零用钱,于是日子过得很好。

  也没什么的,上学放学做功课,周末或长假期到伦敦玩两天,要不然到法国也可以。

  曼尔是个美丽的女孩子,认识富荣那年她十七岁,比富荣小四岁。

  富荣读YearZ,还有两年便可以毕业回香港。

  曼尔的长发是金黄色,贴服柔顺地垂到肩上。她的眼睛是透明清澈的蔚蓝,是上了色的玻璃珠。小巧的脸形,形态优雅的红唇,还有,身形是罕有的轻巧修长,绝对有健康超模的风范。

  碰上这样的女子,大概会令人变得虚荣。

  碰上这样的男子,心理状况大概也差不多。

  那天,雪刮得很狂,然而曼尔工作的焗薯小食店依然继续营业。她站在食物柜后,漫无目的地望看店外的风雪,看着雪一层层地在地面上积累。

  她在想:不工作赖在家中好不好?明天试着告诉老板因为积雪太深所以无法回来吧!

  但片刻后她又想道,赖在家中还不是看电视。于是,偷懒的念头作罢了。

  她拿起抹布,抹在原本已被抹得发亮的食物柜上。

  其实曼尔的日子过得一点不坏,小康之家,父母都有工作,还有一个哥哥在曼彻斯特。

  只是,她有点闷。

  像今天,整个早上也没有客人。

  悬在大门上的钢铃响起,她抬眼,看到一个衣看人时的东方男子垂头步进。他正伸手拍去头顶上的细雪。

  他抬头,看到正准备展开笑容的她。

  那个绽放的笑容很甜美、很诚恳。

  他的心情刹那间愉悦起来。

  她真是个夺目的美女。

  “雪很大。”他对她说。

  “嗯,下了一个早上。”她回答。然后她发现,自己说话的时候有点紧张。

  “有什么可喝的?”他问。

  “喜不喜欢牛肉浓汤?我们的咖啡也不错。”

  “两样都要吧,再加一个烟肉碎焗薯、一个松饼,我快饿死了。”

  “是的。”她立刻转身替他倒咖啡。她又发现,自己的手有点抖震。

  该不是因为天气冷吧。

  后来,他们躲在这小小的焗薯店内东拉西扯地倾谈了一个钟。

  两天后,他再光临之时,他邀请她一道去看电影,她爽快地答应了。

  那只是一出很普通的商业电影。甚至是不大好看,可是这两人却一直微微笑着,心情好得不得了。

  那是个很美丽的夜晚,两人各自在家中挂念着对方,他们都对这段感情有开始的准备。

  能够互相吸引,必然是因为有某些条件作引导。

  可能是曼尔的美貌,可能是富荣的架势风度,理由可以很肤浅,但就是因为那一点点,从而得到发展。

  很快地,两人相爱起来。

  在漫天风雪中,要爱上一个人应该不会太难。

  忘记了可否真正相处,能否有长久的将来,总之,他们需要一段恋爱。

  小桥下是结了冰的河,杨柳弯身家串水晶颈链,古堡在雪山之巅,各家屋前点缀着丛丛的红花,一如童话故事的国度,来自香港的男孩子爱上了如童话公主般的美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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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共同生活的两载,和谐惬意。他爱慕她的温柔她的美貌,她愿意迁就他的任性他的霸道。

  在炉火烘烘的夜里,他们抱着喝酒看电视。他们以为,可以这样一世继续下去。

  后来他回香港去,两人在机场抱着哭得像猪头。

  起初富荣每日打一个电话,一星期寄一封信。每次曼尔听到他的声音,也禁不住哽咽,读看他的信,更是一字一泪。原本,她已经很爱他,当他不在身边,她更加知道,没有他,她根本活不下去。

  当初相识时,曼尔只当富荣是个富有、英俊的东方男子,她不介意有个东方恋人。但日子久了,当爱一点一滴地加进去,她渐渐知道,对他的感情是意料之外的坚定和深厚。

  她会害怕独自走过与他常到的街道;站在他爱到的唱片铺前她显得不知所措,她甚至辞去了焗薯店的工作,她抵受不了回忆的历历在目。

  夜里是饮泣、是徘徊踱步的失眠时分。

  拨通电话告诉他自己的思念,却换来轻松的笑声,说快会回来看她,他有的是时间和金钱,看她忍耐一下。

  当她对他说要到香港看他而遭拒绝之后,她下意识地知道,或许,一切已不再一样了。

  富荣进了父亲的公司,尝试努力地当一个接班人。

  新环境加上压力,令他对曼尔的挂念渐次减退。本来把她接到香港来也未尝不可,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迟些再算吧,横竖,她也不过是个女朋友。

  是的,不过是个女朋友。他对她的爱非常自然地褪色了。

  不是不喜欢她,只是……富荣托着头,他也搞不清楚。

  他不会知道,当他的爱逐点逐点地湮没时,她抱着的一份却不公平地增加又增加。

  曼尔握着富荣的信,日期是五个星期前,而她,已一星期找不着他了,佣人总在电话里说他很忙,留了口信也得不着回音。

  这是他离去后十个月,她数着手指,是十个月。

  信内只有七句说话。我很好,你好吗?工作很忙,天气渐冷请好好保重。上星期我到了北京一趟,你有到过北京吗?替我问候苏格兰的朋友。

  曼尔滴下的眼泪比富荣所写的字还要多。

  她把信按在心上。她不知道该怎么做。

  不久后,曼尔重重地病了一场,在医院躺了三个星期,瘦了十磅。

  家中的书桌上,看不到他寄来的信。

  她仰头,深深地吸了口气。就此决定忘记他,好不好?

  曼尔找到一份在商场的精品店当售货员的工作。

  精品店售卖高级瓷制品,而其中一件,是一只白瓷的右手。

  曼尔捧着那仿如实物的右手,记起富荣曾经称赞过她:“无人能及你的手漂亮。”想看想着,眼眶红了起来。

  怎么,他们曾经那样相爱过,现在竟然可以无声无息地忘了?

  她把那只右手买了回家,准备寄给他。她写了封简短的信,寥寥数句温柔而客气的说话。她想向他表达,她依然怀念他,温婉地、轻柔地,让他感觉到。

  信写得那样温柔,然而一颗心却禁不住激动,泪又像瀑布般泻下。

  是永远放不下。

  在被眼泪模糊了的视线中,她凝视着自己的右手,究竟该不该把白瓷手寄给他呢?他喜欢的是她真正的手啊!

  念头一转,曼尔下了个决定。

  她走进厨房,拿出圣诞节用来砍火鸡的大刀,坚定地以左手举起,砍向右手手腕。

  她尖叫。刀斩不断手腕,骨头吊在半天。

  她忍着,再斩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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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只真的右手,一只瓷器右手,放在寄给富荣的信旁。

  曼尔包扎右手的伤口,血流满了一身。在痛楚中她微笑,反而觉得释放了些什么似的。

  她为自己那强烈的爱感觉自豪,她知道此生悠悠,富荣也不可能找着一个比她爱得更深的女子。还说要忘记他?曼尔为自己幼稚的想法感到可笑。

  她把斩下的右手放进礼物盒内,考虑着以速递送给富荣的可能性。“他喜欢我的手。”她喜滋滋地想。

  可是她随即又想到,自己的原意是要令富荣感到她的温柔,把真手送给他,岂不会吓怕他?

  反反覆覆地想了又想,曼尔最后决定,还是把白瓷手寄给他,真正的那只,用来凭吊自己对他的爱好了。

  自己的手给吊在床前,发紫了发霉了,就像这段感情一样。

  曼尔没有再工作,领着伤残津贴,生活开始陷入断续的歇斯底里状态。她明白所有事情不再一样,不因为失掉了一只手,而是因为无尽的思念所带来的沉痛。

  原来,她已受得没有回头的余地。

  不久后,曼尔收到富荣的电话,寥寥数句,显出他的优游愉快,曼尔因着他的快乐也感觉舒泰,庆幸没有把斩下来的手寄给他。

  爱他便不能叫他难受。

  纵然最后难过的是自己。

  那数分钟的电话,成了曼尔以后十多天的精神支柱,每当情绪波动,想起了他还记得自己,心情便平静起来。

  下意识地她知道了,要听他的声音,便得主动一点,虽然他的说话,只是客气的道谢和问候句子。

  某一天,曼尔在玩具店看到一只派对用的塑胶耳朵玩具,心念一动,她把塑胶耳朵买下来。

  又是送礼物的时候。

  十二月,圣诞佳节。那时候他在她的身旁,在白色圣诞夜里,他送她漂亮的红宝石耳环,还亲自替她戴上,并告诉她:“你永远是我此生所爱。”

  曼尔落下泪珠,用余下的一只手掩住哭肿了的一双眼睛。

  她买下那只塑胶耳朵,她知道应该怎样做。

  回家以后,她对着镜子,把自己左边的耳朵割下来。

  照旧,她把塑胶耳朵寄给富荣。

  “我的身体每一部分都是他的,他曾经深深爱过。”

  血流满一身,却不觉得痛,心中满载了他会来电的希望。

  果然,富荣在收到礼物后致电道谢,虽然他一万个不明白,为什么曼尔会送来一只胶耳朵。

  曼尔把早已挂上线的电话接在心上,心情兴奋得不得了。富荣的声音是瑰宝,珍贵地遗留在她余下的一只耳朵上。

  忽然心意已决,情人节吧,情人节多送他一份礼物。

  甚至不用走在街上慢慢细选,这一次,她知道要送他什么。

  一个女性娃娃头。

  她知道,差不多是时候了。

  非常的快乐,自己竟然可以这样无尽头地深爱他。

  等待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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