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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言情]《幸福》作者:查可欣 (全)

  幸福

  我拨开人群,冲出热锅,到院子里添加啤酒。一月份的天空出奇的静谧,安详地渗出一缕缕寒冷,我庆幸自己大脑清醒地在短裙外罩上了风衣。我挤向啤酒桶,刚伸出手要按下阀门,一只手接过了我的杯子,一颗平头毫无征兆地杀将出来。

  “咦?”我奇怪了一下,看着平头为我加满了酒,又看着浓眉把酒递到我手中。

  然后,他嘴角一撇,笑了。因为那一撇让我感到这笑有点坏的成分,那种坏让我觉得冰冷的空气颤了一下。

  他伸出手:“我是麦克。”

  酒在右手中,我于是伸出左手,搭在他的右手上,伸出去才发现这像牵手,不像握手。他的五指接住了我冰冷的五指,不易察觉地端详了缠在我无名指上的红线圈。我说:“我是扈蓬。”

  他重复了我的名字,有趣的是他把“扈”字读得扬起来,听起来像在说“狐朋”。这让我立刻想起了老揣,想起他说读中学时在家里爷爷奶奶接了找他的电话叫他,他总要先问声“狐朋还是狗友”才去听。“狐朋”代表女生,“狗友”代表男生,老揣总是咬着我的耳垂轻声说,是命里注定的,认识你以后我的生命里就只有你一个“狐朋”了。永远永远,因为你是独一无二的。

  “是扈——蓬——,hù——péng——。”我纠正着麦克。

  “狐——朋——。名字很好听。什么意思?”

  “A friend who is a fox.”我直译给他。

  他的眼神突然捕捉到一颗星星,闪了一下。“噢,是foxy friend(尤物的朋友),真是好名字。很高兴认识这样的朋友。”他说着又“坏”笑了一下。

  “我也很高兴。一年级的?”

  他点头。“二年级的?”

  我点头。然后两个人一起问:“哪个方向?”

  又同时回答。“电视与电台传播,”我说。“传播业管理,”他说。

  然后他看了一下表说:“这是今晚第三十一次回答这个问题。”

  “我是第三十九次。”我不假思索地接了一句。

  我们都笑了。我下意识地也学他嘴角撇了撇。这时房子里传来了突然被放大的音乐声,我便开始随着节奏一只一只抖动着我站得有些发僵的腿。

  “你是中国人?”麦克继续问着。

  我自觉地把自己简易版的身世背诵给他听:“生在北京,小学时在中国,中学和大学是在美国读的。”

  他惊讶。“你没有任何口音喔,我会以为你一辈子都住在这儿的。”他的浓眉微微挑了挑,是带着赞许意味的。

  “谢谢。你呢?”我抿了一口酒,把球丢给了他。

  “我的英文说得也不错,虽然在巴西住久了,有时不知所云,但发音据大家反映还好。”他严肃地回答。

  我的一口酒全部喷到了他的鞋上。

  “真是对不起!”我对他和身边笑嘻嘻旁观着的同学道着歉,抬头看一眼他的脸低头看一眼他的鞋子,不知该怎么办。

  他笑。他不加掩饰地坏笑。他弯着身擦着鞋坏笑着说:“Its OK,我的尤物朋友。 没关系你这样很好。”

  为了守住自己的清醒,我又把话题拉了回去。“接着说。你住过巴西?”

  “接着说。我住过巴西。”他还是笑着,“三年。先是教英文。然后背着包到处旅行。我热爱巴西。”

  “我没去过南美。”我真诚地遗憾着。

  “你会喜欢的。”

  “会比喜欢这里喜欢吗?”我有点挑衅地问。谁让他做出一副完全了解我的好恶的样子。

  他没回答,只是用毛茸茸的眼睛注视了我一会儿。然后他问:“你老家在哪里?”

  “北京。”我不假思索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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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指在美国原来住在哪儿?”

  “纽约州的罗彻斯特。”我吐出这个寒冷的城市的名字。

  “噢,我家是新泽西州的,我们离得很近呀。”

  “真的!”我迫不及待地说:“我男朋友也是新泽西的。你家具体在哪里?”

  谈话进行到这里我才第一次想到笨笨。一想到笨笨,我突然间觉得自己此刻的眼神太热切了,喘息太妩媚了,嘴唇太湿润了,言语太流畅了,站姿太放荡了,握着酒杯的手太饥渴而且张狂了。

  于是我让笨笨的脸停留在脑子里,并且依循他的存在把身体各个部位微微调整,让自己又变成一个优秀的女友。

  麦克似乎并没有察觉我的这些细小变化。他又坏笑起来。

  “笑什么?”我表情僵硬地好奇着。

  他摇头:“没什么。我还以为你已经嫁掉了呢。”他指了指我的左手。

  “噢,这个,”我轻描淡写地解释着,“本命年。”

  对本命年的说明着实费了一番力气。最后,我像说服笨笨一样成功地让麦克相信缠满左手无名指第三指节的红线是对我二十四岁这年平安的保证。

  渐渐地有其他同学加入了我们的谈话。笨笨的形象一直守在我脑子里死死地盯着我,我被盯得有点浑身发毛,但还是在人们开始乱舞麦克在律动中突然身体贴紧我双臂抱住我时乖乖地推开他,边说着“这样太热了”,边在更加寒冷起来的夜风中瑟瑟发抖。

  直到第二天醒来,笨笨还依然监视着我。我有些不好意思,我想他一定看到了我在被麦克抱紧的一瞬周身张开的无数渴望吸附的小口,看到了推开他时需要拉近他的愿望。

  笨笨原名笨杰明,简称笨,被我昵称为笨笨,是我的现任男友。笨笨是个作家,在文字方面是个天才,可生活方面就蠢得一塌糊涂。笨笨老家在新泽西州,是个土生土长的美国人。

  和笨笨相识、约会及至确定名分的过程老套得有点单调,每当别人兴致冲冲地想听故事时我就会说:没有故事。我这么说是因为真的没有什么故事。别人问起我和老揣的事时我也

一样说:没有故事。但那指的是没有办法叙述的故事,我既无从讲起也没有权力没有气力去讲。

  说实在的,老揣这个人已经从我的生活里消失了很久了,可我总能感觉到他的存在,也许就是人们常说的“气场”吧,我依然在他的气场里。不知为什么有时想到笨笨就会连带着想起他,两个人在那些时候像无形的连体婴一般在我的思绪里勾肩搭背着,虽然他们除了共同拥有的艺术气质外别无相似之处。笨笨高大强壮,老揣中等身高、偏瘦。笨笨浅棕色头发绿色眼睛,夏天阳光频繁照射下头发会变成金黄色,深夜浓情蜜意时眼睛会变成淡棕色。老揣不会变色,黝黑的脸上规规矩矩地长着黑头发黑眼睛,黑得认真而纯粹,眼眶深深的,经常喜欢将眼球向上翻起以强调他的观点。每当这时我就感到他发蓝的眼白托起我的心轻轻摇晃,摇到我醉醺醺地像喝多了百利甜酒,任何争执也就这样被他赢了去。笨笨的脖子后面有老大一块褐斑,我认为是胎记,他坚持说是他妈妈怀孕时吃太多巧克力沉淀的。老揣左肩上有一个细小的深深的牙印,我认为是胎记,他坚持说是我在某次被他的魔力颠覆后咬下的激情印记。

  唉,男人和女人观点总是那么不同。

  笨笨总是抱着我说,我这一生从来没有也再不会遇到像你这样和我能够彻底沟通的人了。我总是抓紧老揣的手说,我不相信在这个世界上还有谁比我更懂你,比你更懂我。

  说完,我们一起点头。

  我正在位于加州洛杉矶南不到两百英里的圣地亚哥市完成着我大众传播硕士的学业。笨笨在飞行六小时以外的新泽西州老家的小木屋里完成着他新的小说。小说的构思挺新鲜,说一个住在海边的女孩发现每天早上门前的海滩上都会写着一些字,这些字对应着她生活中发生的事情,或者说,她每天鬼使神差地按照那些字的说法生活。听上去挺玄的。

  圣地亚哥和几乎所有临近太平洋的南加州城市一样,有着阳光明媚的海滩和健康挺拔的

棕榈树。除了一月份的连绵雨季外,一年下来几乎永远晴天。由于临近美国和墨西哥边境,拉美文化的印迹在这里随处可见。也正因为这一点使圣地亚哥凭借其旅游业著称,工业在城市地图上的缺席允许这里的天和海出奇的蓝,这让北边的洛杉矶深受污染的泛着灰绿色的海水还没漂到这里就灰溜溜地掉头回去了,海豹们于是有了条件成天成群地赖在沙滩上晒太阳。这座城市美丽得像塑料的一样,我随时随地感觉自己活在一张明信片上。

  我们学校虽然不及坐落在北边的城市们的名牌学府出色,但学习嘛,只要想学在哪里都一样学,不想学在哪儿都学不到,我是这么认为的。新学期里我有些心不在焉地选择了国际传播学、受众心理学和传播管理学三门下午才上的课,另外跑到学校的电影学院去旁听导演课。但由于是旁听生,许多作业借不出设备来做,这门我最感兴趣的课竟然没能坚持上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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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播管理学是我们专业一二年级的公共选修课,在第一堂大课上我又见到了麦克。不知道为什么我一发现他在附近浑身就暖洋洋地荡满笑意,而他坏笑的目光整堂课都时不时地灌溉着这种笑意。之后我们分别被分到A班和B班上小课,于是在学校里,我们便不常碰面了。

  笨笨写作之余每天打一个到四个电话给我诉说着他的构思和对我的思念。他的言语总是十分热烈,像酷暑下夹杂着海水咸味的热浪,一团团地把我裹起来。可不知怎么,在这巨大的热情面前,我总是十分理智。

  我的这种理智只能向身在底特律的雨子表述。在学校里我是个认识很多人的活跃分子,但真正交心的朋友,我几乎没有,有的只是一些经常在一起厮混的“哥们儿姐们儿”,他们丰富的异国生活经历帮助我消磨了大量的时光。

  我总和雨子说,笨笨真是个好人,是个关心我爱护我在我几乎彻底被寂寞击垮的时候拯救了我的好人。拿着电话,我可以想像雨子歪着脑袋瞪大眼睛,然后点下头,这时话筒里便传来一声,馊咔(日语:是这样的)。我就在心里回答一句:馊啦,馊透啦。从语言到动作雨子都日本得一塌糊涂,虽然她六岁就到了美国,但家庭的影响还是根深蒂固的吧。雨子和我经常回忆起我们的中学时代,她是我来到美国后的第一个也是最长久的朋友,尽管我们的思想和性格有那么多不同,那种淡淡的友情总让极度情绪化的我感到清新和安全。

  我随意地和雨子提起麦克,说有这样一个对我感着兴趣的人,然后强调了我的自律。你总是那么自信,雨子直接地说,在男人面前你总是自信。我叹气,其实我对我和笨笨的关系就有点缺乏自信,他算是我第一个公开的认真的男朋友哪。雨子总是善解人意地开导我,笨笨是个艺术家哩,她说。你不是最喜欢他那些稀奇古怪的想法吗?

  是啊,我说。所以我和他在一起,哪怕分隔两岸,哪怕他不通事故、生活能力低下,哪怕他对我的中国文化不理不睬,哪怕他在某些方面极度欠缺我需要的热情,哪怕我并不认为自己配得上这样一个人。

  每到这里,雨子便会沉默。雨子明白我指的热情,我也明白雨子的沉默。

  我的日子就在这样的电话和沉默中平铺直叙着,到处都是热热闹闹的寂寞。有时我会想,这个世界上与我关联最紧密的人就这样散落在各个遥远的角落呀。离婚后,妈妈先是留在了罗彻斯特,然后搬到了法国南部美丽的马塞。爸爸回到了北京,又辗转到了香港。我和父母之间分别隔着一个海洋,这种地理位置上的距离贴切地反映着我们心灵的距离,它成为旁人任何关于我们之间关系的疑问的一个最冠冕堂皇的解释。我们没有太多的联络,这样我正好可以把心里那些对他们的感觉很好地埋藏起来,反而是每一次听他们的声音都像捅到了马蜂窝,许多记忆化成一小片一小片,嗡嗡地哼着围住我飞舞,直到把我心上到处蜇出疼痛不止的毒泡。

  可他们毕竟是我的双亲,却在那样遥远的地方过着与我无关的生活,就连北美大陆上我最亲近的笨笨也和我隔着整整一个国家。在很多人看来,我简直就是孤苦伶仃,可很多时候,我感到自己竟为着这种伶仃在骄傲着,它让我明确地体会到自己是一个活着的独立的个体。我只是有些想知道——

  只是有些想知道老揣在哪里。

  一想到老揣,我的骄傲便霎时间荡然无存,整个人好像被抽空一般,寂寞到窒息。

  于是我上课下课喝酒狂欢读书听音乐,每天接笨笨的电话,偶尔见到麦克,间或想起老揣。

  我是在上大学前的暑假里第一次回到北京的。那个夏天的北京同以往和今后的任何一个夏天里的一样,尘土飞扬、闷热难耐,随时毫无道理地刮起蛮横的狂风。那时父母离婚不久,我又在法律上刚刚成年,就像被压到极限的弹簧蓦地被松开了,轻松得有些不知所措。刚

刚进入五月,我的中学就把我们这些毕业生解散了。正好父亲要搬回北京,我于是借机会一同去探险,并且准备写下一系列关于北京的文章。谁知飞机才落地他就被公司调到深圳负责亚洲区的业务,一个素未谋面的远房表姑自告奋勇地借给我她在鼓楼的一套空着的房子,我便自起炉灶,一个人过起小日子来了。

  透过丝丝条条的灰尘和热浪,我在离开这片土地的五年里遗失的点滴属于中国的自我重新附着在身上。我流连于北京的大街小巷,突然很快乐地明白,这辈子不论住在哪儿,我都是个地地道道的中国人。

  就在那样的夏天里,我认识了老揣。我们见面的第一次,他好像强奸了我。

  笨笨的故事慢慢地成型了。有天他打电话给我讲正写到的情节。女孩一天早上看到沙滩上写了“结婚”的字样,她根本不信在没有男友的情况下这种事会突然发生,结果她失踪多年的青梅竹马的恋人突然出现,她便答应了他迟到许久的求婚——沙滩上的字又一次应验。笨笨问我觉得这个情节好不好,我说可能还得再曲折些,不能这样就接受求婚吧。

  笨笨沉寂了一下,问我:“那,如果是我,你会答应吗?”

  “我们又不是青梅竹马呀。”我指出。

  “可我们也认识快一年了,而且又有共同的家……”

  我想起了我们在洛杉矶一起住过三个月的公寓,心中泛起一丝暖意,但还是诚实地答道:“我,还没准备好吧。”边说边觉得自己口气酷似雨子的日本腔。

  我没有准备好嫁给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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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了笨笨的电话,我舒展成一个“大”字嵌在色彩艳丽的床单上。一些莫名其妙的滋味袭上心头,我仿佛被笨笨动情地抱着,仔细地温存着。是的,仔细地,像一个真正的好男人那样,仔细地触摸,仔细地满足,仔细地展示着他的强壮,仔细地关心着我的感受。仔细到让我无法呼吸,仔细到令我想疯狂地呼喊。

  于是我决定和一些认识的同学去喝酒,毕业在即,这样的机会也不太多了。我把他们叫做认识的人,甚至熟悉的人,有几个几乎可以算得上了解,但我们之间似乎没有任何思想的沟通。所以,认识、熟悉、了解也就没什么界限区分了。我们在一家露天的酒吧见面,我和身边的十几个人每一个寒暄过一两句后立刻给自己灌下一小瓶啤酒,借着酒力去聊第二轮。大家在商量着晚些去看一个小有名气的乐队在附近的演出,他们说到这事的时候混杂着英语、西班牙语和葡萄牙语,我才发现除了我一个是亚洲人之外,在场的全是在拉美住过的美国人和几个纯正的西班牙人和巴西人。

  我竭力地参与着夹杂了大量拉丁语言的交谈,在我自己的东方文化里孤独地昂着头。其实在这种遥远地域的嘈杂中我也是兴奋的,因为他们与我是那样的不同,而且他们愿意给我缝隙把我容纳。只是,我需要的是一个更大的空间。夜稍深了些,我知道笨笨一定还会再打电话来,于是开始盘算着自己是否要回去等他,这样也可以避免花钱去听上一场我并不熟悉的乐队的演出。读了两年书,光花钱不赚钱,得紧缩银根了。

  考虑中的我又灌下一杯别人递来的朗姆酒加可乐。我并不喜欢它的味道,我压根不怎么喜欢酒精的味道,我只喜欢用五种酒和可乐调出的长岛冰茶,因为酒与酒彼此消长令混合出的液体可口迷人,产生一种幸福的味觉刺激。然而,尽管不喜欢,我还是就着西班牙语和葡萄牙语喝下了它。再抬起头时,麦克站在我的面前。

  我就知道这天不会再和笨笨通话了。

  麦克坏笑着把我扯进了他和一个西班牙女孩关于巴西和西班牙哪个国家更适合居住的争论。这场争论既而又转化为对美国和西班牙相比哪个国家更适合孩子成长的探讨。两人每说到激动处,我便加进来说一句中国怎么怎么样,他们总是认同,然后继续争执。我被他们拉着去了乐队演出的酒吧,一路上他们不停地吵着,我几次想冲出这个有趣但与我没有丝毫关联的谈话,但被他们两个用双臂拦在了中央。

  昏暗的酒吧里人头攒动,我惊喜地发现这支乐队的风格竟有几分像我钟爱的Nirvana,于是什么结婚什么巴西什么过去什么未来统统不见了,我随着音乐甩动着我的躯体,仿佛能够看到淤积在体内的墨汁般的毒素随着我的舞动在音乐中激扬地飞溅。

  我偶尔睁大双眼,在人群中搜寻麦克的位置。许久许久,他都站在我身后约十五英尺的地方看着我。我迷离的目光捉到了他看到我看他时的每一撇坏笑。

  然后一只手臂突然围住了我的腰,他站在我的左边和我完全一致地舞动,我身体的左侧便和他贴在一起了。我觉得这种靠近有点超越了一些界限,但他的手用力加深着我的醉意,于是我没有抗议,也任由自己的头在某些时候靠向他的肩。抬起头时我们的面孔几乎贴在一起,我看到他的脸在靠近,他就要吻到我了。笨笨在沙滩上写下的“结婚”二字猛地跳到面前,我扳开麦克的手,后退,冲他微微地摇头。他松开我,我快速地反省了一下,觉得自己并没做错什么,于是继续甩动我的身体,好像要用力把脑袋和四肢甩得远远的。

  可是,他再次缠了上来,手依然固执地环住我的腰,身体贴紧我的,和我相当合拍地扭动。我的耳朵可以在喧闹的人声乐声之上辨别出他粗重的呼吸,之后我感到他在用舌尖勾勒我耳朵的轮廓,一遍又一遍,湿润地勾勒着。他的鼻子蹭着我的脸颊,我的皮肤几乎可以觉察到他睫毛的抖动。然后不知怎么我们又回到原来的姿势,他的唇又向我的靠近,我又挣脱了。

  这时他脸上显现出一个小孩子般失望透顶的表情,我于是不忍地探过去轻轻地吻了他的脸,是硬硬的胡子茬的感觉,一粒粒嵌入我的嘴唇。 一整夜,这个叫做麦克的会讲葡萄牙语的男孩和我重复着这种靠近和挣脱。一整夜,我没有让他吻到我。

  最后一次推开他后,他走开了。我突然间觉得很累,也觉得身边所有我认识的人都在交头接耳地议论着我们。他们都知道笨笨的存在,包括麦克。他站到一边,用余光我感到他依然热烈局促的注视。

  散场时我冲向出口。我害怕在相对安静的氛围下面对他,好像并不完全是因为不愿意他继续纠缠。但那个出口刚好不开,我只好随大家返回,才走两步就被他一把从背后抱住。他就这样拥着我走向另一个出口,我想那一定是个很别扭的姿势,而当时我在慌张之余和他走得却很协调。

  在门口他停住,说得回去用信用卡付账,要我等他。

  “我得走了。”我说。

  “等我。”他坚持。

  我看着他的眼睛,想知道他究竟为什么要这么做:“你醉了吗?”

  “没有,”他肯定地否定着。“你呢?”

  “有一点。”

  我跟他回去,因为他拉住我的手,我跟着我的手走。站在吧台前,他说就快好了,我说我要回家。我说:“我只要找个人陪我走到停车的地方就行了。”

  他捏了一下我的手认真地说:“我陪你。”边说边用手指摩擦着我手上的红线圈。

  我的脑子里像炸开了花般闪过很多东西。终于,我很果断地挣脱他的手,说:“我必须马上走了。”转身离开时我发现自己竟然那么希望和他一起走,希望他突然拉着我逃进一个漆黑的角落,希望他用尽全身的力气坚持,坚持他这个晚上要的我的这副躯壳。

  如果他坚持,他可能会得到的。他要的只是躯壳,看似美丽的破旧躯壳,不需为之付任何责任的已有归属的躯壳,笨笨的双手经常无比珍视地柔软掠过的空空躯壳,笨笨过分珍视而令精髓从指缝间逃逸的残败的生动躯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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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灵魂的躯壳。

  因为最完美的灵魂和躯体,都永远地埋在老揣和我共同建造的坟墓里。

  六年前的那个夏天我独自在北京的街上游走。身边杂乱的人声让我心里感到平静,有生以来第一次,我的心是静的,是踏实的。不必担心父母突然间狂吼着的争吵和长时间死气沉沉的寂静,也不必面对异国文化排山倒海的压抑和对自己融入与否的疑问,只是听着乡音,做着自己。

  有人说在不幸福的家庭环境中生长起来的孩子早熟,十八岁的我既不懂得“成熟”是什

么,也不了解“幸福”是什么。当时的我只知道长到那么大,我因为父母关系的不和谐拥有了比同龄人多很多的自由。这种自由,在那时的我看来,才是比一切都重要与难得的。

  鼓楼的房子是只经过简单装修的那种,虽然空间够大但被分割成三个窄小的房间,在任何一间里面待着都觉得把手臂张开的话两只手掌就可以各自撑住一面墙了,这让第一次一个人住的我感到自己一下子顶天立地起来,于是对房子的条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每天光是站在屋子里就顿觉心中豪情万丈。

  我很快摸清了周围的地形,知道在哪里可以买到鲜牛奶、内衣和汉堡包,哪里可以寄信,哪里可以跳舞,哪里可以看到光屁股的小孩子、掉了门牙的老奶奶和站在马路边上刷牙的新媳妇。

  家里没有电话,每次父亲打电话来都是打到楼下传达室,再由传达室大娘叫我去接。大娘总是把头探进楼口扯直脖子(我从她的声音判断)大吼一声:“302扈蓬电话!”她永远把“电”字读成二声,弄得我听了几次也几乎要传染上她的北京口音。传达室的小屋子出奇地闷热,只有洋灰地上一架看上去和大娘差不多年纪的小电风扇吱哑吱哑地转着,那努力劲儿让人听了觉得自己不因此感到些许凉爽就对不起它似的。大娘每次都缠在一大堆毛线里织个不停,脑门上滴下的汗珠连成线掺在里面,也起到某种粘和的作用吧。

  她总是一边织着一边盯着我看,我能感觉到我身上的吊带背心和短裤在她眼里成为奇装异服,让她恨不得把没织好的毛“汗”衣套在我身上为我遮羞。我也能感觉到她对我好端端的中国人却不讲中国话感到不以为然,所以被看得听得不舒服了我就把屁股转向她,再把和父亲对话音量尽量放低。我们的电话一般都不长,打完了交钱时大娘总想拉着我聊天,我就装着听不懂中文,可听不懂她还说,我只好不顾礼貌不顾十几年的教养扭头逃跑。每次如此。但说是“每次”,其实想想父亲打电话来也不过两三次而已。

  第二次的时候我问大娘,往美国打电话怎么打呀?大娘看着我愣了半天,把我脸上活生生盯出一个洞。国际长途啊,她终于说,那得到邮局去打。虽然我觉得到邮局去打电话听上去毫无道理,可还是在从传达室逃出来后去了邮局,排了半个小时队后终于被关进了国际长途电话亭,里面小得更让我觉得自己顶天立地了。

  我打电话给我中学最好的朋友雨子。我爸离开北京了,我现在一个人住,我向她汇报。

  太幸福了,雨子羡慕地说。

  不过我在这儿谁也不认识,天天一个人逛,我接着汇报。

  要是无聊的话就回来吧,雨子的声音充满家的温暖。

  我想再待一阵子,探探险,写写东西,我总觉得会发生些什么故事。再说了,我突然想起来补充道,过两天我要去长城参加一个rave party, can you believe it?!这个消息让雨子大惊失色,我猜得到的。

  我是在使馆区的一根灯柱上看到在金山岭长城举行rave party的海报的。父亲走后我和表姑吃过一顿饭,虽然第一次和父亲一起见她时觉得她并不十分热情,总有什么地方好像是紧绷着似的,可这次吃饭她放松了许多。她年龄比父母小不少,给人感觉非常的温柔,也挺关心我,问了我各种各样的问题,却不大说到自己,只告诉我她在一家欧洲制药公司做部门主管,没提起自己有什么家人。我们尽管交流还不错,可毕竟不能算是很有共同语言的伙伴。所以我决定一个人跑去参加这个在古代和现代交界的聚会,心里想着,说不定可以认识一些志同道合的朋友。

  关于rave本身的很多记忆已经随时光的沉淀变成黑白,碎成片,渐渐模糊了。我只记得坐在从北京饭店出发的大巴后座上听着来自世界各地的语言时心里一波压过一波的兴奋;只记得登上长城的刹那心中骤然升腾的强烈的民族自豪感;只记得感到强劲的电子音乐振得烽火台的墙壁几乎有细小的砖粉散落;只记得历史和现实相交发出的光怪陆离的光芒。

  四周那些头发眼睛颜色各不相同的人们随着音乐抖动着身体,人们在黑夜和节奏的遮蔽

下丧失了生理上和思维上的特征,成为一大片活动着的脑袋、四肢和躯干。我在大巴上已经看到他们之中的很多人在抽大麻,站在长城上大家渐渐围成一个个圈子,在共同舞动的同时一只只大麻和一粒粒摇头丸从一个人的手里传到下一个人手里。我拒绝了递过来的几十颗摇头丸,但大麻却也前前后后抽了十来口。我和雨子中学时的一个同班同学就是吸毒过量猝死的,为此我一直坚持不碰任何毒品。可在那样的天空下,在那样的音乐中,我放松了对自己的戒备。慢慢地,我有些飞起来的感觉了。许多想法挤在脑袋里,好像任何一个只要能跳出来就会是了不起的哲思,可它们就是拒绝排好队,而是成堆地堵在出口处,于是一个也蹦不出来。我眼前的灯光、人影和声音都开始流动,我认为自己感受到生命的速度了。

  我在人潮中舞得大汗淋漓,大麻的效力随着汗水挥发了不少。在伸手抹去汗水时我发现竟有泪水混杂在里面,为了研究这泪水我悄悄地离开人群,向长城的另一侧攀登。不知走了多久,远处的音乐只剩下厚实的低音一锤锤砸在胸口,我仿佛着了魔般,虽然大脑几次向身体传送停止并返回的命令,腿却一刻不停地向前走着。脑子里的那些想法更清晰了,我努力给它们找着出口。

  我在一片最璀璨的星空下面停住了脚步。夜,像水一样流动着,时间从身边淙淙淌过,在那样伟大的历史面前我冲动得想跪下向星空膜拜,在飞速逝去的现在面前我渺小到可以忽略不计,什么又是重要的,什么又是有意义的呢?我仰望星空,每颗星都纯净到令人想直接把它吸入肺腑,我眼前的世界慢慢停止了旋转,一个想法终于跳了出来:就算我现在立刻死了我也不会懊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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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时身边突然有人深深吸了一口气,我吃了一惊,扭头看到一个长头发的男人站在旁边。我下意识地迈开了一步,警觉地问,Whos there? 问过才发现自己应该讲中文,忙补上一句,谁啊?

  他也扭过头来看我,黑夜把他的五官裹得密密匝匝,惟独一双很亮的眼睛在深深的眼眶中眨着。他没有说话,只是笑了一下,诚恳地露出了整齐的牙齿,马上又转回头去,伸起左手捋了一下额前的长发。也许是过度紧张,也许是大麻使我的精神高度集中,这时我的观察力异常的敏锐,在那一瞬间我看见了一个线条极其分明的侧面,让我忍不住有抓起放下多年的画笔把他的夺目记录下来的欲望。他的四个手指的第三指节上都缠着什么深颜色的东西,在黑暗中看上去像是手指脱离了手掌般突兀地支棱在空气中。

  我怎么没看到你在这儿,吓了我一跳哪,我边说边拍拍心口松了口气,因为我意识到他是站在我的前方的,也就是说他并非跟踪我,反而是我入侵了他原本在这里的宁静。

  他又笑了笑,然后抬起眼睛望了望天空,他的眼白泛出一抹幽蓝,让我突然闻到他身上散发出的一种浓郁的忧伤。那是一种我很熟悉的气息,它经常弥漫在我的周围,我知道那来自我的释放。所以当他转身继续向前走去时,我便鬼使神差地追随着那种熟悉向更加远离人群的方向走着。

  五月的夜还有些清凉,但这个男孩赤裸着上身,一件深蓝色的长袖衬衫懒散地系在腰间,遮住了下面浅蓝色的牛仔裤。他个子不算高,腿却长,瘦,但肩宽,显出一种坚毅而且有担当的样子。他走路时背部和手臂的肌肉在远处灯光的映照下五颜六色地时隐时现,他的身材与大部分中国人相比更靠近白种人。我意识到自己在观察他,暗暗嘲笑自己简直就是夜深人静不怀好意跟着人家的花痴。

  我就这样跟着他爬上了一座烽火台,再抬头望天的时候,我笑了。我伸出手,觉得自己真的可以触碰到这块绣着明星的天幕,我吸吮着夜空静谧的芬芳,我可以听到自己的心跳和呼吸,强烈地感觉到我是活着的。而活着本身,就是一种最极致的幸福吧。

  这时,一双手缓缓地从背后抱住了我。不知怎的,我感到这个陌生人的心跳附和着我心跳的节奏,他的呼吸在耳畔与我的相融为一,他的触摸坚实而又轻柔,他的眼睛看到我能看

到的星光。被他抱住的一瞬我全身肌肉猛地缩紧,然后随着呼出的一口气哗地全部松弛了下来,在松弛中我回归了某种熟悉。

  他转到我的面前,用他的手捧住我的脸,用他的唇找到我的唇。他的嘴唇热热的、软软的,上面有一股谷物的清香,让我产生很温柔的联想。一点点地,他的喘息与我的连成不可分割的一片,他的舌尖蹭着我的牙齿,让我想到柔软和坚硬的撞击。我闭上眼睛,却依然看到耀眼的星光在视野中跳跃。他的手臂用力地围住我的身体,好像一松开我就会不见了一般。我不认识这个男孩,我知道我必须推开他或者起码先彼此做一个自我介绍,可我已经化成了水。

  他的手伸进了我的衣服,揭开了我的胸罩,握住了我胸前的松软。他火热的力量挤压着我发胀的皮肤,点点星光连成一条条线,像焰火一样四射着切割着我眼前的寂静。他放开我的唇,从我的脖颈一路吻下去,我的身体里有个什么东西碎了,迸发出一股懒散的舒畅,我向后倒去,他顺势把我放在了地上。

  当我意识到接下来要发生什么事情时,我开始本能地反抗,像任何一个头脑有欠清醒的被冒犯者那样半推半就地反抗着。我一次次用手扒开他在解我牛仔裤纽扣的手,随着他的努力越来越倔强和粗暴,我的反应也越来越强烈。挣扎中,头顶繁星密布的天幕和倾斜成一个古怪角度的长城一隅刺入视野。震耳欲聋的音乐在远处缩成一个点,像早搏的心率突突跳动着。

  我的身体在挣扎中疲倦。他的动作越来越有力,我同样粗暴地回应着他。手边没有电影里放在这种场面中供女主角顺手抄起的道具砖块,我没有任何外在的辅助可以用来伤到他,只有让指甲反射他对我的撕裂,我幻想着指甲变成锋利的刀刃在他裸露的身体上一遍遍划过,每一遍都杀死他一次。许多色彩在眼前飞舞,我有点分不清自己肌肤的界限了。

  他终于成功地把我的双手用他的一只手固定在我头顶上方。当剧痛从腿间传上来时,我的眼前突然雪白一片,我感到有一颗星星终于收容了我,用它伟岸的光芒拥抱着我,使我不再害怕被撕成碎片,或被一刀劈成两半。在星光的掩护下痛稀释、扩散,徐徐地随着一阵麻麻的电流蔓延,化成无数散发着能量的小星星竞相注入四肢百骸,我的血脉经络一并接受着星光的洗礼。我的魂魄冲出了头顶,从星空上俯视我和他一下一下重复着的动作,俯视着他的双手穿透肌肤在我五脏六腑上强有力的揉搓。一直在狂涌的泪渐渐止了,每一下痛的顶点都牵引着一种我从未体验过的充实的亢奋。我停止了反抗,我知道这一切就要过去了。

  他喘息加重时紧紧用双臂把我完全箍起来,抱得我只能随着他周身震颤,我感到有热辣辣的液体在脸上淌过。他流泪了,我想。他为什么要流泪?

  我发现他的颤抖令我心酸,他的泪水让我竟然也抱住了他。

  这温润的液体随着电流淌到了身体的其他地方,终于,他彻底趴到我身上,泪水骄纵地滚满我的脸颊。他开始吻我的眼睛,然后是我的鼻尖我的唇,我麻木地允许着,任他浸湿的睫毛抖动着扫过我的面孔。

  我虚脱地望着我的那颗星,然后面无表情地盯住他的脸,一动也不动地盯着他。

  他放开我,依旧大滴大滴地落着泪。他低声呢喃着,Not like that, not like that。

  我大脑中依然泼洒着各种狂野的颜色,这使我根本看不清他听不清他,只是木然地穿好了衣服。之后,在他潮湿的目光中我离开了那里。安静地离开了星空下的那个烽火台。

  过了很久,我才发现在那天穿的牛仔裤扣子上缠了一根细细长长的深红色的线。

  雨子的电话终止了我对是否应该和她讲讲麦克的事的犹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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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扈蓬,我怀孕了。”

  这句话让我惊得从沾满前一晚记忆的床上弹了起来。

  我所熟悉的雨子是一个从来没谈过恋爱对男人有几分嗤之以鼻的女孩。十四岁那年全家开车到佛罗里达州的迪斯尼乐园玩时在亚特兰大附近的高速公路上发生了车祸,驾车的父亲和坐在父亲身后的雨子受了轻伤,母亲和姐姐却没能被抢救回来。为此,雨子一直有些痛恨父亲。她认为是因为父亲的疏忽和自私才送掉了母亲和姐姐的性命。

  记得当时雨子很久都不讲话,我每天陪着她,急得连自己最爱的粉红色高跟鞋也送给了她。后来雨子好了,虽然和父亲相依为命,接受着严厉的日本式家庭教育,心里却对父亲和所有男人丧失了信心。

  起码,我所熟悉的雨子总是这样告诉我的。

  所以我很少和雨子谈起具体的男女之事。记得十六岁时第一次有男孩子向我提出性的要求我便偷偷地跑去和雨子商量,可她竟然把脸一沉,两天没和我说话,让我对自己的所做所想感到无比心虚,像是对不起她似的。那次我自己决定拒绝了那个男孩,之后我发现对于任何感情问题只要不涉及性雨子就是最好的倾诉对象,但那个话题几乎碰不得。于是从那时起我就学会让许多这样的事烂在肚子里了。

  这些话对父母是肯定不讲的。我的亲生母亲在我三岁时去世,一年后父亲又结了婚,这个女人便成为我这辈子认识的惟一的母亲。父亲婚后我们搬进了新房子,我的小屋子像洗手间一样套在父母的卧室里,据说那里原先是个巨大的储藏室。

  我的小床贴着墙,墙的那边就是父母的大床,大床的一只脚瘸了,用一块木板垫着还不太稳,到了晚上经常会发出咯咯吱吱的声音,许久许久,直到我入睡。

  搬家不到一年后的一天,当我正要在熟悉的咯吱声中睡去时,母亲一声尖叫惊醒了我。转天只有母亲和我在家时我问她,妈妈你昨天晚上是不是从床上摔下来了,床坏了吧,那么响。

  母亲摸了摸我的头说,蓬蓬,以后再听到床响就来敲敲我们的房门,只要响就敲,我们就会知道要小心了。

  我点头。我为母亲把这么重要的责任交给我感到无比自豪,甚至在幼儿园里还拿出来向小朋友炫耀。

  之后我果然像个大人一样守着我的承诺,只要一听到咯吱声从隔壁传来,我就爬起来,猛敲父母的房门,直到声音停止。过了一阵子,咯吱声便很少再响起了。

  后来的某天,我发高烧在家,母亲留下照顾我。昏睡中我听到前所未有的猛烈咯吱声和阵阵压低的叫喊,我想不好,妈妈肯定又要从床上摔下来了。我挣扎着走到母亲的房门前刚伸手要敲却从敞开的门缝中看到母亲披头散发地被一个男人压在身下,母亲用力抓着那人的皮肤,留下条条血痕,那人则狠狠咬着母亲的身体。我吓呆了,站在那里用尽全力大喊,救命,妈妈,妈妈!我断定,这个人要杀死我的妈妈了!

  母亲推开那人,赤裸着身体一把抱起我,把我的头揽在她的胸膛上说,这孩子,发着高烧怎么还跑起来。她把我放在小床上躺好,点着我的鼻子说,做噩梦了蓬蓬,睡吧,醒了就都好了。

  我昏睡了一天一夜。再醒来时,我果然分不清记忆和噩梦了,只是在母亲给我喂药时我看到了她脖子和耳垂上的淤血。

  长大后回想起那个场面我还是分不清究竟是记忆还是噩梦,但它确实刻在了脑海中。不知为什么,每当我想起它,都会对父亲感到十分不满,仿佛是他的某些缺陷造成了那样的事情发生。

  对于母亲,我没有什么感觉,只是继续偶尔履行着我敲门的义务,直到六岁上了寄宿学校。仔细想想,那之后母亲好像就没再表示过怎么喜欢我,我们之间短暂的母女情似乎就随着那个噩梦消散了。

  这件事我坦然地向老揣叙述过,像对他叙述我生命中的任何一个遭遇任何一个想法那样。他拿起我的手,轻轻咬着每个指尖说,那与你无关。你既没有做错,也不用背负任何的罪恶,美好与丑恶往往只差一线,他们玷污了生命的无瑕,你不需要替他们承担那种肮脏。他的声音载着一朵白云穿透我的身体,之后那白云盛满我体内积淀的黑色,将它们净化成清澈的雨水,打在我的眼上。我从来不需要向老揣解释我的感受,他什么都知道。

  我也曾经试探着给笨笨讲起这件事。笨笨握着我的手,尽力分担着我叙述的艰难。我讲完看着别处,我没有奢望任何言语,只是沉默便足以传达他的支持。他说了句,都过去了。然后又说,你多幸运今天可以用我这样的身体帮你忘记你看到的那个身体,说完吃吃地笑。我了解笨笨是努力在逗我,但那笑声像从天上掉下来的冰箱或坦克或轮船,把我彻底砸扁。

  至于我的好朋友雨子,我从来没给她讲过这事,就像我回避其他一切详细的男女之事一

样。一年前,雨子曾经在我们谈着一个什么不相关的话题时轻描淡写地告诉我,她依然是处女,那时她已经比我提前十一个月进入二十四岁了。我总有些担心雨子,可又总是不知道自己做些什么才能帮到她。

  就是这样的一个我从小就熟悉的雨子,现在告诉我她怀孕了。

  “是吗?”我平静地回答。

  “星光。

  只有她一个和我一样在癫狂中将自己抽离,踩着历史的只言片语,坦荡地在星空下沉吟。她蓦然的无意地入侵,分享了我最自私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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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冒犯的星光牵引着高潮的扩散,我在麻痹中眩晕,我跌倒。在跌倒的一刻我看到她睁

开了双眼,眼里面有我,于是我认定她就是我的星光。

  白炽的星光是她离去时飘散的每根发丝;白炽的星光是她落泪时的叮咚声响;白炽的星光是她的指尖化做最小最尖的刀刃在背上留下的血印。

  你的反抗诚实并夹杂着被感动的默许,我感到你其实就是我自己。

  你就是我白炽的星光。(5/18 4:17am)”

  “我一定得再见到你我一定会再见到你我一定要再见到你我一定能再见到你因为你是我的星光。(5/18 8:03am)”

  “从白垩纪到文化大革命是我想你的时间。高潮下射出的精子是我想你的数量。细胞分裂是我想你的频率。从太阳到冥王星是我和你的距离。宇宙的本源是我和你相聚的未知。(5/19 3:20am)”

  “黑夜偷走了我的一只眼睛把它碾成碎末撒入苍穹,我的视野成为和大气层一样的广袤,也许这样我能看到你。(5/20 4:45am)”

  “一个老掉牙的杂乱无章的夜里,雨声幻化为持续的脚步声,模糊了我的判断,睡梦中我清醒地听到了你的到来。你在向我靠近,是的,是你在靠近。你来到我面前时我对你说些什么呢?(5/21 1:08am)”

  “我看到你了。看到看到看到看到看到看到看到看到看到星光。(5/24 2:25am)”

  “你坐在靠近音箱的二楼的角落,那其实是个死角,但我看到了你。你是来找我的吗?你是像我想见到你那样想见到我的吗?你是勇敢的,我勇敢的星光啊,我长发的有着闪烁的眼睑的星光啊。那首‘About a Girl’是唱给你的。十二点半,你离开,水晶做的灰姑娘 啊,你在奔向你的南瓜马车吗?(5/24 3:00am)”

  “你蓝色的眼波,旋转。你飘逸的幽然的情怀,旋转。你挥洒的拥挤的笑意,旋转。你又坐在那个角落,我编纂着你的各种身世,你听见了吗?About a girl,about a girl, about the girl in the corner。我错了我一错再错我错了吗?十二点半,你走了。(5/25 2:54am)”

  “明天。明天。我发誓明天我会鼓起全部勇气到你面前,第一句应该讲什么?我得好好想想。终于。十二点半。(5/26 5:26am)”

  “消失的星光。(5/27 5:26am)”

  “还是没有来。还是没有。还是没有没有没有没有。听得见吗,my girl my girl, where did you sleep last night? (5/29 5:31 am)”

  “只要再早一点。我都干了些什么!丢失了卷发的吉卜赛女郎。掉了寿桃的寿星老。

  我一定要再见到你我将要再见到你我即将要再见到你了。(6/2 0:01am)”

  我小心翼翼地捧起这些已经有点发脆的纸张,透过加州著名的阳光检查着上面淡淡的血色印记。有些字在岁月的冲刷中已辨认不清,好在我早就把它们背下来了。

  笨笨开始在电话里策划着小说完成后的日子。他的母亲不久前过世,他与父亲的关系多年来一直不太和睦,但还是在老头子决心去环球旅行时答应回家照看房子,顺便把那里作为这部小说的写作地点。笨笨认为他大概还需要四五个月的时间,而我一个多月后就要毕业了。“先到这里住一阵子吧,”有一天他说,“等我写完了我们再一起搬回加州。”

  我在电话这端缓缓摇头说:“那我那么长时间干什么呢?”

  “和我在一起呀,”他马上回答。“那不是最幸福最有意义的事了吗?”

  是吗?我无声地问自己。

  “我想,也许我应该回中国去看看。”我犹豫地建议着。

  笨笨立刻反应:“好啊好啊,去中国吧。但你得等我一起去,哎呀,那肯定非常cool,我写完咱们就去,跟我去要比你一个人好多了吧。”

  好吗?我无声地问自己。三十多岁的人了,成天把cool挂在嘴头,我觉得我的国家可以用很多字眼形容,比如悠远、美丽、深沉、广阔、富饶、磅礴、巍峨、峻秀、成熟等等等等,绝不是一个十六岁的美国孩子常用的cool字可以概括的。

  “也不一定去得成,”我开始动摇。“我得工作,就算不马上开始工作也得面试呀。天哪,我可是欠了一屁股债啊。”我找着理由。

  “没事儿的,到现在我的学生贷款都还没还清呢,我都毕业多少年了。”笨笨开导着我。可我觉得这恰恰是我们致命的差异之一,在理财方面我是个傻瓜,而笨笨绝对是个不折不扣的白痴。听他的口气能赖这么多年不把钱还清还挺得意地给我传授经验,好像我应该给他磕三个头拜他老人家为师似的。

  我只说了句:“不好吧,这样。”

  “再说吧,还有时间。”笨笨大度地做了让步,他对我任性的包容总让我感到温暖。然后他说:“我只是想尽快见到你,把你留在身边,再也不放开。你不也想这样吗?”

  我想吗,我无声地问自己。

  我这他妈是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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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大概都如此吧,对别人的事指手画脚建议多得唾沫性子横飞,但一撞上自己的事就立时傻了眼,一切大道理仿佛都失去成为道理的缘由,在左右为难中目瞪口呆。这就是我。

  所以中国大智大慧者总结道:站着说话不腰疼。

  对于雨子的求助电话,我异常冷静地给她传送了我的支持。雨子说那是她电脑公司不同部门的一个同事,两人在一次培训中相识,她不知怎么稀里糊涂地就在异地酒店的热情里守不住自己,后来回到底特律才知道原来他是有妻子的。

  这一发现令雨子疯狂地爱上了他。

  “我的这种疯狂令他同样地爱上了我,”雨子说。“我们省下每分每秒的时间在一起,我要占有他我要占有他他是个混蛋我要占有他。”

  “你爸知道这事吗雨子?”我问她。

  “他是个混蛋。我要占有他。”雨子说。

  “那他知道这事吗雨子?”我问她。

  “他知道。他已经申请调到佛罗里达州去了。”雨子说。

  “现在我已经完全占有他了,我不再需要他了。”雨子说。

  我和雨子上网查了很多资料开始频繁地进行交流。我打长途找北京的老中医请教保守的打胎方法及保养措施,还开车到洛杉矶的“小台北”按老中医开的药方给她抓了几味补药寄到底特律。为了这件事我和雨子仿佛一下子又近了起来,像读中学时那样形影不离,无话不说。我们几乎每天通电话,可最终的手术还是她自己一个人去面对的,我实在是抽不开身飞过去陪她,虽然我也想过这样做,哪怕雨子并没有这样要求我。做完手术的转天,她突然在电话里对我说:“真好啊,这样真好。”

  “是呀,没事了。都会越来越好的。”

  “不,我是说,我几乎要感谢这件事让你又回到我身边了。”

  电话线里传来了雨子的寂寞,这让我感到难过。“我会一直在你身边的,不管发生任何事。”

  “但愿如此,我一直就知道,男人是不能相信的。可我总觉得你在远离我,从你去北京的那时起就开始离我越来越远了。”

  我像哄孩子一样哄着雨子,直到通话结束。

  但我想她说的是对的。因为在北京我认识了一个叫扈蓬的女孩子,那个过程我没有向雨

子叙述,那个过程的结果让我永远也回不去做从前的我。

  夏天在雨子的怀孕事件和与笨笨扯锯式的未来规划中渐渐加大了音量。我继续上着课,和一些前来招工的公司进行西服革履的面试,想到即将在未来的一天内失去这么多身边的朋友就感到一种想哭的冲动。

  在这种未知压力下的躁动中,我发现自己在频繁加入一些奇怪的谈话。

  我又和那些讲拉丁语种的美国同学回到了那个酷似Nirvana的乐队演唱的酒吧。从见到他们起我就有些坐立不安,我认为是他们谈论的话题所致。他们集体在探讨着做爱的最佳姿势,虽然我也有我的经验和意见,但我并不认为他们是我谈论的伙伴,也不认为这是适合探讨的地点。不过,我还是竖着耳朵听着。

  一个男孩说:“COSMO里面总结的不赖,上期的十大姿势里有个‘龙腾式’,有点儿意思。”

  “啊,你们看女人的杂志!”一个女生嗲声嗲气地嘲笑他。

  “那怎么啦,我们得知己知彼嘛。”男孩说。

  “就是,”另一个男生接过去说。“你们都会了实践起来我们不就傻了。”

  大家笑。那个女生问:“这‘龙腾式’是什么样的?”

  几个男生面面相觑,一个笑着说:“嗨,这不好形容啊。你自己去看看杂志或找个人手把手地辅导你吧。”

  “杂志都卖完了吧,”女生嘟起嘴,一副失望的样子把第一个建议废掉了,眼睛流动地瞟着在座的男生快要滴出血来,好像恨不得立即就找个辅导老师龙腾虎跃一番。

  “找麦克要去,我们都是借的他的。”

  噢。忽然间我明白了我坐立不安的理由。

  那个晚上无知的“龙腾式”女性爱好者成功地和一个“龙腾式”传人回了家,我想她该没什么残留的疑问了吧。我哪,还是有人陪我走到停车的地方,还是有人塞不知名的酒给我喝,还是有人把我扯入莫名其妙的争论中,不过没人用不安局促的目光追随我,没人突然从背后抱住我,也没有人用指甲蹭着我手指上绕着的线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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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天,我一共八次检查我的email信箱。第八次时我看到麦克说:嘿,你好。我现在回新泽西办事,周末回来。给我打电话或来我家,好好学习。

  下面是我发给他的email原件:麦克,听说COSMO认为“龙腾式”是最佳姿势,我错过这期杂志了。

  见到了老揣的第四天我本来是准备和他讲话的,可决心好不容易下定却被打乱了。

  找到他的时候我已经失眠一个星期,整天魂不守舍地满街转悠。浑身上下被杂草和石块割破的伤痕和磕碰与撞击留下的淤青有几十处,渐渐地没有最初两天那样火辣辣地疼了。我并不明确自己究竟是在找他还是只是想摆脱一个人躺在家里时脑子里混乱的不可遏制的思绪。他的面孔霸占了我全部的思维空间,闭上眼是他,睁开眼还是他,以至于看谁都有点像他

,几次都差点认错了人,确定是认错了后砰砰的心跳声还会在耳朵里回响许久。如果我是在找他,那找到之后要怎么样呢,我一直并不清楚。是立即通知警察把他抓起来,是很戏剧性地挥巴掌打他一个耳光,是冲上去大叫“流氓”,是拿出事先藏好的小刀直接杀死他然后把聚光灯打在他的尸体上放声大笑,还是怎么样。不知道。

  不过我知道,他就在这座城市里,出没于被音乐笼罩的娱乐场所。我一定会再见到他,对这一点,我坚信不疑。

  所以在东四一条小胡同里那个叫做Starry Night的酒吧的舞台上看到他的那一刻我一点也不惊讶,而且那时我才发现我最希望做的是把他对我做的一切全部反过来施加在他身上。

  我花了三个晚上躲在Starry Night二楼的一个死角看着他唱歌确定着这种想法。那是间非常小的酒吧,却有着一个开阔的阳台一般的二楼,比一楼大出许多,很有点喧宾夺主的劲头。通向二楼的楼梯窄、陡而且高,几乎要手脚并用地攀登,上面有摆得很近的三四张桌子和两只大音箱,离桌子不远处是个露天围起的洗手间,上厕所的时候总有种光着屁股暴露在大庭广众之下的羞怯。

  我挤在音箱和桌子之间,小心翼翼地观察着那个男人。他很喜欢唱Nirvana的老歌,英文发音十分准确,声音沙哑并且诚恳,演唱苍凉地一刀一刀地割进我心里,再次把我化成了水。我对他充满暴力的冲动,甚至已经在脑子里把他大卸八块,却很想听他用那把嗓音对我说话,也想再次拉近他看他的侧面。第三天离开时我对自己说,如果明天感觉还是这样的话,就可以面对他了。

  可第四天一大早就有人来敲我的门。知道我住的地方的人只有两个,父亲和表姑。我睡眼惺忪地开了门。

  是表姑。

  和一个没见过面的老婆婆。

  我直觉她们带来了一些我的故事。

  老婆婆几乎还没迈进门就一把抱住我,她瘦得让我感觉自己好像被一支笔拥住了,对,就像现在写下这些文字用的这支笔。都这么大了,蓬蓬呀,老婆婆仔细地打量着我,抹了一把脸上纵横的老泪和鼻涕,又来摸我的脸颊。我很想躲开,但她爬满记忆的皱纹让我油然而生几分亲切感。我任她摸了,然后请她们坐下。

  蓬蓬,表姑屁股几乎还没挨着沙发面就迫不及待地说。蓬蓬,她又叫了我一遍,我开始分不清楚自己的名字和心跳的声音之间的区别。

  蓬蓬,终于表姑在老婆婆鼓励的目光下说出,这是你外婆。然后她又扭头对老婆婆说,妈还是您自己说吧您说比我说清楚。

  好不容易睡了两个钟头的我一下子糊涂了。这老婆婆是我的外婆我觉得有可能,她一定是我亲妈的妈妈,并不难理解,可表姑管她叫妈。难道,难道表姑是我妈?

  表姑当然不是我妈。表姑是我妈妈的妹妹,是父亲原来的学生,说起来,父母最初的相识还是缘于此。但由于父亲在母亲过世后,尤其是再婚后开始了崭新的生活,住在南京的外婆她们就不常来看我了。表姑,不,应该叫她小姨,她中间也因外公去世回到南京住了许多年,所以我以前竟然对这两个血脉亲人一无所知。这次回来她们和父亲商量好要来看我,又怕我一下接受不了,所以先让小姨接近我,再等外婆从南京过来。

  我揉了揉依然悃倦的眼睛,说,应该我去看您的外婆,还要您大老远跑来北京。

  外婆的泪又淌了下来,这孩子真懂事儿哪,而且越长越像她妈了。

  接下去的几天里我和我的亲人一刻都没分开过。父亲的双亲早就不在了,对他们我几乎没有什么印象,父亲又是独子,所以我从小就只有继母家的亲戚们。她们庞大的家族让我感到自己的渺小和不重要,久而久之也就没了什么联系。而这两个亲人是与我血脉相连的,在她们身上,我感到了自己从来没有机会认识的妈妈。我不停地缠着外婆和小姨讲妈妈的事,

看她们带来的妈妈年轻时的照片。我发现,其实她一直都在我身上,随着我的成长离我越来越近。

  小姨上班时我带外婆跑遍了自己刚刚熟悉的北京城。外婆的到来把我从那个男人为我挖下的陷阱里拉了出来,为我在北京的生活赋予了新的意义,我很轻松于这种摆脱,哪怕只是暂时的。我全情投入地做着一个好外孙女,那是一种根本不费什么力气的自然。登上长城时我躲避着那些沾满星光的烽火台,久久地虔诚仰望着蓝天白云,大声呼啸出寻到亲人的快乐。我忘乎所以地踩着城墙根,从边上探出大半个身子向下望,突然被外婆颤抖着手拉了下来。

  我傻了,她竟脸色苍白泪流满面。小心,她说,别像你妈。我的头轰地炸开了。别像我妈什么,什么呀什么呀什么呀,外婆你说别像我妈什么呀?

  到十八岁里的那一天我才知道原来我的母亲不是生急病突然死去的,她是从一幢高楼上掉下来摔死的。

  原因不详。

  这个谜一直折磨着妈妈身边的所有人,在他们的保护下直到那天起它才开始折磨我。我已经够幸福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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