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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校园]《轰隆隆像是那昨天》作者:查慕春 (全)

 十五

  让人灰心的是,即使是对张小曼执拗的迷恋,也没能改变我的恶习。

  这说明一个问题,很多看似有某种目的性的行动,往往只是出于一种习惯,与感情无关。就好比一个浓妆艳抹的姑娘并不一定是要勾引谁。

  留电话号码就意味着建立某种关系,但这种关系是否有意义则好像与我无关,太多没有意义的联系组成了一张大网,这张网就叫做生活。

  生活就是一个关系套着另一个关系,除此之外,什么也没有。

  张小曼是个对人际关系几乎不搞幻想的人,她常说,一切都是靠不住的,除了自己,没有什么关系比其他更好或者更坏,在一摊烂柿子里挑一个更烂的而已。

  我想也许她是对的。

  十六

  我沿着北三环向东走,有几次,出租车在我身边缓慢行驶,超过我后加速远去。起风了,我把衣服裹在身上,继续往前走。

  我抬头看天上,只有零星的几颗星星,像一盘残棋。我盯着其中一颗,猜想它的距离,也许它在几亿年前已经从这个宇宙中消失了,只是发出的光芒在浩瀚的宇宙中穿行,在漫无边际的宇宙中,这光芒走得如此缓慢,进入我眼里的时候,已经忘了它存在的意义。

  我想我凝视的地方现在应该是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而我的眼睛却固执的相信那里有一颗星星。

  是的,那里曾经有一颗星星。

  至少,那里曾经有一颗星星。

  当目光穿越空间的时候也穿越了时间,凝视宇宙某处就好像窥视自己的记忆,在遥远的地方,在记忆的深处,一些星星的光芒在忘情闪耀着,可这些星,真的还在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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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七

  1996年暑假里的最后一个晚上,我第一次知道项枚的名字。

  那天是返校的日子,很早的时候我在项枚家的胡同口等她,就好像初中的最后一个学期那样,而明天我就要开始高中生活。

  我不确定项枚什么时候出现,坐在路边,一根接一根的抽烟,烟头密密麻麻扔了一地。七点钟以后,胡同里骑车的人陆续多了,我不得不全神贯注盯着路上的人,生怕错过她。整整一个暑假没见到她,我迫不及待地想知道她的情况。

  两个脏兮兮的小学生走过我的时候我听到他们小声说:"哇赛,你看那人抽了那么多烟。"

  项枚和我同时发现了对方,我把手里的烟头弹出老远站起来双手插兜迎接她,项枚说我那一天"站得很有型"。

轰隆隆像是那昨天第一部分(5)

  我和项枚推着车往学校走去,我开口问她:"你不会迟到吧。"

  "没事,没规定时间,只要上午去就行。"

  "你吃早点了么?"

  项枚摇头。

  "那我请你吃早点吧。"

  我在一个工棚似的早点摊请项枚吃了一碗馄饨和一根油条,我自己吃了一屉包子。项枚说的都是暑假见闻,什么她们院的水管坏了流了满街的水啦,什么门口卖西瓜的晚上在路边睡觉被汽车把脚压碎啦。我听着项枚说话,心里扑通扑通的,想说点什么,又不知道说什么好。

  我当时心里就想:英铭,这就是你未来的老婆阿。想着想着,竟然觉得无比幸福,快要流泪。

  到学校门口的时候我说你进去吧,我在这等你。项枚冲我一笑,推着车进了学校。我把车支在路边,靠在后座上,点上一支烟。教务处的老赵在学校门口检查卫生,我手里夹着烟冲他摆了摆,老赵假装没看见转身往学校里走。

  老赵师教务处主任,平时一脸严肃,嘴角往下撇,眉毛往上扬,脸部总跟博起似的。由于一贯很凶,于是还有个外号叫"胸罩(凶赵儿)"。

  我喊了他一声:"赵主任好。"

  胸罩转过身时换上一副笑脸,脸就像刚射完精似的显出一种软绵绵,在我记忆里的那种侵略性荡然无存。

  "这不是英铭么,怎么今天回来了。"

  "我这不是回来看看您么。"

  "那我可要谢谢你喽,还能回来看我们。"

  "您这话说的,这二年您可没少为我们操心,回来看看还不是应该的。"我递给他一支烟。

  "你们都考上高中我就没白操心。"胸罩看了看烟,夹在耳朵上,"我就希望你们以后都能有出息,都是挺聪明的孩子,好好把握自己以后肯定能有一番作为,你们里面要是能出个总理阿部长阿什么的,比看我一百回我都高兴啊。"

  胸罩一贯是这样,前三句话还能听,说着说这就开始胡思乱想信马由缰。初三最后一次家长会上,胸罩引经据典地说什么"以后的社会是海阔凭鱼跃,鲤鱼跳龙门,家长们也不要给孩子太多压力,不要把目光集中在高中上,有的中专技校甚至比重点高中还好呢,毕竟是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知识要从娃娃抓起,古人云:出腿才知两腿泥嘛"等等,弄得家长一个个晕头转向不知所云。

  我一句一句地哄着这傻逼聊天,不时往校门里面看一眼。

  十八

  胸罩两只手指夹着我的烟在脸前摇来晃去说着什么教师队伍中的尔虞我诈,而他是校长副校长之争的牺牲品,我耳边响起的是一句港台歌:"恭喜恭喜恭喜你呀,恭喜恭喜恭喜你。"

  项枚走出学校门,看见我和胸罩聊天,在十几米外停下来,我看出她有话要跟我说而胸罩没有放过我的意思,我有点后悔刚才招他。项枚站了一会,转身走进学校,胸罩两排参差不齐的大牙在我眼前一张一合,布满视野。

  到饭点的时候胸罩总算对我倒完了苦水,说英铭你还有事呢吧你忙吧,我心想你刚才怎么不知道我有事这会该回去领盒饭了让我自己忙去了。

  我本想纠缠他一会,转念一琢磨,跟人民教师磨嘴皮子实在无聊,就当他是个屁,把它放了。

  胸罩进校门的时候面部像人民币一样坚挺。

  将近一点钟的时候项枚跑出来,气喘吁吁地跟我说:"我完事了,你等我十分钟,我把书领了就出来。"

  我笑着示意她去。

  项枚塞到我手里一个塑料袋。

  她走进学校以后我打开塑料袋,里面有两个苹果,我掏出一个,在衣服上蹭了两下,大口吃起来,每咬一口,苹果上就留下淡淡一片血印。二十分钟以后,项枚再次出来,背着她的双肩背彪马运动书包,我盯着鼓鼓囊囊的书包说:"没少发书啊。"

  我伸手要她的书包,她不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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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九

  项枚曾经告诉我很多原则,其中之一就是:一个男人,无论什么时候,不要帮女人拿书包。

  她说你在大街上见过姜文给女孩背书包么?

  我说没见过,大明星都不上大街只上电视。

  他说那你能想象崔健给女人背书包么?

  我说能,给她女儿。

  项枚能即兴说出好多这样的原则,涉及到生活的各个方面,有些原则像真理一样闪闪发光,在我看来,这些原则终生受用。

  二十

  路上我问项枚中间出来那趟是不是要跟我说什么。

轰隆隆像是那昨天第一部分(6)

  她说老师要她们大扫除,然后文艺委员要出版报,她作为班里唯一一个上过美术班的人被光荣地流了下来,她出来是怕我着急。

  我说没关系,我非常擅长等候。这是赵传的歌词,但对我非常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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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一

  那天我总是在等她。

  项枚在家里吃中午饭的时候我就在她家胡同口吃包子,她家胡同口有个卖灌汤包的小店,在我高中的那几年,我曾在那里吃过无数次。

  下午的任务是陪项枚买笔记本橡皮尺子等等,用她的话说这叫新学期新气象新文具。

  我们在西单溜达,八月底的阳光照在商业大厦的玻璃上泛出白花花的光。

  项枚告诉她妈她是跟同学白洁萌一起出来的,白洁萌平时跟项枚关系一般,但是她家没装电话。她告诉我她是第一次对他妈撒谎,我当时就信了,弄得自己心里莫名其妙的冒出一种负罪感,有种补偿的冲动,就好像我上大学时一个女孩跟我说她是第一次被人操,我当时也信了。

  项枚买了好多文具。我一辈子也没买过那么多笔,铅笔,钢笔,圆珠笔,水笔,各种颜色的。在我看来,笔就是写字的工具,一根圆珠笔,只要不折,换换笔心,用个几年是很正常的。而项枚不一样,她可以把身边所有东西都当作自身整体美的一部分,笔也可以是饰物,是一种情调,或者一种生活态度。我后来逐渐接受了这个观点,但在1996年的时候,花两百块钱买文具对我来说只是一个梦想,笔就是笔,抽烟才算是做姿态。

  二十二

  那天送她回家的路上,我说:"明天我就开学了。"

  "我们也是,开学就初三了,该忙了。"说完她又加了一句,"高中肯定比初中忙。"

  "还成吧,我到时候学文科,不用学物理化学,应该比现在容易。"

  "你不喜欢理科么?"

  "满脸青春痘的才学理科。"

  "可别人说学理科的都聪明啊。"

  "理科好的都是一根筋,最迂腐的都是学数学的。"

  "可数学是自然科学的基础啊。"

  "可哲学是一切科学的基础。"

  项枚没再说什么,以她当时的认识,哲学只是一个遥远的名词或者思想政治课本,我也强不了哪去,我只看过一本《苏菲的世界》。

  其实我当时想说的话是从明天开始我就不能每天早晨到胡同口等你了,被她这么一拐,就没说出来。后来我猜想她是故意的,她肯定知道我的意思。

  到她家胡同口的时候我知道还有件听重要的事,那就是她叫什么名字,半年了,她在我的生活里只是一个影像,或者是生活的一种方式,就好像面对自己的一部分,这一切就是因为我不知道她的名字,我在心里只能默认项枚为"她"。但这个"她"具有泛滥的普遍性,我可以这样称呼任何一个会制造和使用工具的两条腿生物,与那时项枚在我心里的地位极为不符。

  知道她的名字真得很重要么,我不确定,但这是一种需要。一旦她有了名字,她就会从那个影像中凸现出来,成为我生活中一个实实在在的人。英铭这两个字将会与另一个名字发生某种关系,这是件多么让人激动的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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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三

  我忘了第一次写出自己名字的时候有多么兴奋和骄傲,但那天晚上我把"项枚"这两个字记在纸上的时候确实激动不已。我知道,这是属于她的,而且从此后,我也可以分享。

  我是在一个公用电话问的项枚,对我来说,当面问她的电话比问她的名字简单多了。我在电话里的借口是我可能,仅仅是可能,不一定,会给你写信,可是,不知道你名字怎么写。

  汉语就是这样博大精深,在我看来,问一个人的名字怎么写比问一个人叫什么名字更礼貌也更容易让人接受,不至于那么唐突和莽撞。

  这之后我也曾多次用过这个方法,直到手机在生活中普及。

  二十四

  1996年8月31日晚,我趴在台灯下面,一笔一划地把项枚两个字写在新课本的扉页上,两个字映入眼帘的时候,竟觉得如此熟悉,仿佛在某个时候曾经也有过这样的事情,我在同样的灯光下同样认真地写过这两个字,也许不止一次。

  我有点责怪自己,明明以前写过这两个字,怎么能不记得呢。还有让我不能接受的是,我写出来的字竟然七扭八歪,真是不可原谅。

  我打开窗抽了支烟,回到写字台前,一遍一遍写着这两个字,直到那本书没有空白。

轰隆隆像是那昨天第一部分(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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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五

  几年时间,北京已经进入了信息时代,各种有形无形的网络铺天盖地,当你正在为一个巨大变化瞠目结舌的一瞬间,另一次巨变就发生了,跨过世纪门槛,曾经满怀自信走在时代前沿的我逐渐发现自己已经慢慢落在了队伍的后面,刨去一头黑发,脸上无环这些外在标志不算,仍有许多身边事物让我觉得跟不上潮流而羞愧难当。第一次见张小曼的时候我就这样感慨,当然,不是因为她。

  2001年底,时而闲得抓耳挠腮,时而忙得不亦乐乎的骨髓迷恋上了一件不算新生的事务:约网友见面。一时间,推掉手头所有工作,冷却其他一切热情,致力于从网上搜寻五花八门的女孩再把其中一部分有胆量偏向虎山行的女孩约到京城各地,再依靠诸如手拿某某报纸口对种种暗号之类的传统伎俩相互识别确认身份,一旦肯定互为异性而且两人互不嫌弃便开始一种叫做"交往"的东西。

  按照骨髓的解释,交者,交也;往者,去也。于是便经常心中默念"性交去也"踏步出门,抱着餐一顿秀色的邪恶念头去会见那些想象中仪态万方的女孩。结果可想而知,骨髓逐渐明白为什么互联网叫做虚拟世界,约见的绝大多女孩让他欲哭无泪,上了他这座虎山的非但不是柔弱羔羊,反而更像一头头伏虎的武松,偶尔得见的天物又轮不到他暴殄,骨髓纵然百折不挠也终敌不过这世事无常人心不古一次次炼狱般的洗礼和历练,终于做出一个决定准备最后一次出山,保险起见,他希望拉上一个垫背的,同样在家抓耳挠腮的我变成了他的第一选择。

  我原本对网络有所忌惮,怎奈骨髓一连串电话打到我家,苦口婆心软硬兼施,最后终于答应和他一起作最后一搏。那段时间,骨髓的执著与热情着实感动了我,他坐在我的沙发里,盯着天花板,一字一句吟道:人生能有几回博。

  说罢,看看裆下,仰头喝掉一筒啤酒。

  二十六

  闲话两句骨髓。

  此人是我的一个朋友,现在国内某大公司任职音乐工程师,身材高挑细长,初识的时候总是一头半长发根根竖直立在头顶,活像七喜的卡通造型。

  骨髓喜欢做音乐,坚持不懈做过多年乐队,全部收入都换成了他家里的电吉他,效果器,音箱和数不清的CD。他对音乐的执著不亚于对姑娘的。用他自己的话说:谁让咱是一个严谨的音乐人呢。

  我也做过乐队,但和他不一样,我敢承认我做乐队就是为了泡姑娘,而他不敢,这就是觉悟。

  我曾经答应他,如果我先靠写书成名,必要拉他一把,条件是一旦他因音乐鹊起必须提携我,现在虽然我还没功成名就,还是先把他写进来,一是省得以后一旦成名琐事缠身在因为这件事劳心伤神,二是我先写他进来,算是做了个姿态,你看,我已经履行了我的承诺。免这厮日后赖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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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七

  写小说和做音乐。

  这两件事我都干过,从表达的角度讲难分孰优孰劣。就个人而言,我觉得写作更加淋漓尽致而且成本低廉性价比高。

  我可以罗列出一条街的理由来证明对于青少年来讲写作是个不错的选择,但骨髓只需从泡姑娘的角度说出一两个事实便可让我哑口无言,但他没这么做,他总是不愿意承认做音乐和泡姑娘的关系。

  头上三尺有神明,当骨髓把自己做的音乐小样通过互联网发给无数小妞并借此炫耀进而提出约会请求的时候,所有的掩饰都显得那么苍白无力。

  当然,我这么说也可以被理解成是:嫉妒。

  我也曾试图把长篇小说样稿发给女网友,但随时间流转石沉大海,史衡一语道破天机:哪个漂亮小妞有工夫看小说?

  头几年,国内某诗坛领军人物一句撕心裂肺的"饿死诗人"引来无数愤青竞折腰。

  每每见到骨髓,我也不由心生豪言壮语:"色憋死狗娘的小说家!"

  二十八

  2002年初,我和骨髓坐在公共汽车上随着车身起伏摇头晃脑。骨髓心理憧憬着美好的画面,我心里默念我的任务:远远观看情况,一旦是恐龙,我就给骨髓拨电话,如果是美女,我就可以转身离开,等着过几天他请我吃麻小。

  关于漫长等待翘首企盼等约会必经过程不多赘述,直接讲目标出现的时候。

  我在二十米开外也能分辨出来赴约的是两个女孩,而且其中一个颇有姿色,顿时,我的乱也脑子了,我的使唤也不听俩腿了,直勾勾走过去,然后便是大家互相介绍寒暄,于是我便加入了这次约会。

轰隆隆像是那昨天第一部分(8)

  我没闹明白骨髓约的是哪个女孩,便暗自认定漂亮的那个一定是陪同,所以归我照顾,而骨髓应该招呼另外一个,于情于理。

  那天,我从始至终滔滔不绝侃侃而谈,骨髓则像个配角,仿佛被抛弃在舞台一角的群众演员,乃至从此以后,凡是有姑娘的聚会,骨髓再也不通知我,每次我提到这事他必定摩拳擦掌把自己手指头撅得嘎嘎作响。

  真够呛,我的劣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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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九

  那个漂亮的女孩就是张小曼。

  一身蓝色牛仔服,一头黑发扎起一个马尾,没化妆,非常瘦。

  张小曼的瘦是显而易见的,那次是冬天,大部分女孩的腿都变得鼓鼓囊囊,而张小曼的两条腿还是显得纤细笔直,在人群中夺着众目。

  我心想:2002年,好兆头。

  三十

  那天除了张小曼,还有关于跟不上时代的感慨。

  原因是我们四个大学生接下来的活动是去看一种叫做COSPLAY的表演赛。在西四一家酒吧里,成群朝气勃勃的十五六岁模样的年轻人在装神弄鬼,把装化得面目全非,穿着也是穷尽奇怪之所能,竞相在台上摆出各种姿势,有的还伴有几句含混不清的独白,我们四个人坐在吧台旁边一时间竟不知身在何处,我身边一个中年男子不停摇头,然后骂道:"花他妈好几十块钱看他妈装疯卖傻来了。"

  经过严谨的骨髓在场内多次询问,终于得知这是一种东洋玩意,就是模仿动画片要么是电子游戏里的人物。然后我努力辨认,我所熟悉的变形金刚忍者神龟希瑞希拉希曼圣斗士魂斗罗双截龙超级马丽竟然一个也没有,其他三人也没能挑出一个熟知的人物,于是四人一起嗤之以鼻抱怨这些模仿者挑选的对象边三角四不够水准。

  还好场内有免费饮料供应外加我嘴不停蹄地活跃气氛,四个人坚持到了活动结束,出了昏暗的酒吧走到街上,突然觉得重见天日回到真实世界,同时一声被时代抛弃的叹息从心里发出来。

  骨髓感叹:廉颇老矣。

  吾答:尚能饭否?

  于是我们走到不远处的西四庆丰包子铺。

  分手时,张小曼一个方向,骨髓一个方向,另一个女孩就住在西四附近,我要去新街口。于是我和那个住在附近的女孩一道走,向张小曼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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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一

  生活就是一系列的巧合。

  那个女孩竟然和项枚住在同一个胡同,她走进去后,我顺着胡同往里张望,全身突然有一种失重的感觉。好像突然意识到,我的年轻时代在某一时刻拉下了帷幕,我和一些日子没来得及说再见就已经分开了,不再是那个欢歌笑语的年代。就像那个庸俗的比喻:岁月呵,如流沙般从指尖溜走。

  项枚已经不住在这条胡同,但这里藏着我中学时代的那一大串秘密,关于爱情的秘密,关于幸福的秘密。

  我再次坐进胡同口那个灌汤包子铺,眼巴巴看着胡同里面,好像项枚随时有可能从里面骑车出来,然后停在路口,等我走出包子铺骑上车和她一起去某个地方。

  我们总是在自行车上,从一条街到另一条街,穿梭在北京的街道上。

  有时候,我会突然停下车,看看项枚那个美丽的背影,然后再加速追上去。

  那些日子,幸福如歌。

  三十二

  为了证明我写作时候条例分明,我整理一下前面的内容:我说到了第一次见张小曼,之前我说到了跟不上潮流,这之前我说的是北京发展迅速进入了信息时代,再之前我说的是我一遍遍写下项枚的名字。

  饶了这么大圈子,我最初想说的不过是:我从没写出过张小曼的名字。

  我曾经无数次在键盘上敲打出这三个字,但从没有一次把它写在纸上。那天在酒吧里我用手机记下了她的名字和电话,就像要陆遥的电话那样。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各式各样的键盘让纸墨笔砚几乎从生活里消失了,"无纸"成了一种时尚,大势所趋,手写将变成一种耻辱。

  我把张小曼的名字和电话号码存到手机里,然后拨个电话到她手机上,于是我们便可以随时随地联系上对方。科技让生活如此简便,我不需要为了见她而从大清早就坐在她家路口盯着每个来往的行人,关于这样的守望,也许只属于我记忆中那个青春的年代,永远封存在甜美的岁月里。

  我叫它:项枚年代,或者,我的青春。

  和项枚年代一起停留在脑海里的还有一些画面,比如湛蓝的天,熙来攘往的街头,下雨的午后,红色的山地自行车......

轰隆隆像是那昨天第一部分(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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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三

  我十八岁的时候写出了第一首歌,在后几年做乐队的日子里,这首歌陪我经历了无数次演出,也许从那时候开始,我的项枚年代离我而去了。

  《为了忘却的纪念》

  当太阳沉入这座丛林般的城市

  街灯亮起点燃泛黄的空气

  男孩子第一次唱出他写的歌曲

  告诉你这是为了忘却的纪念

  有时候谁都不愿想该如何坚持

  就这样吧再回首又是何时

  还记得么在你心里曾有个名字

  转眼间多少风中的年少往事

  二十一岁的时候,我写了我的最后一首歌,没参加过演出,但一个人的时候,我会弹着琴,轻声唱起。

  《传说》

  在晚风中想起你

  说个故事给谁听

  笑着藏起那段美丽

  从此不为谁哭泣

  你这是依偎在哪个怀抱

  岁月总是匆匆地催人老

  只有你的笑容在回忆中飘阿飘

  这样的笑容再也找不到

  风快吹散这残梦

  这伤心人的歌和我的不快乐

  让我尽情的触摸

  今夜的传说

  和你一起坠落

  三十四

  突如其来。

  项枚和一场恋爱在我十五岁的时候同时出现,让人措手不及。生活中让人措手不及的事还有很多,多得让人觉得按部就班发生的事情才是罕见。

  在项枚之后,我偶然遇到了露露,露露出国不久,我又认识了张小曼,生活就是这么奇妙,像海浪一样,一波一波,推着人向前,一切都算是突如其来。

  但我很奇怪为什么如此博大精深的汉语词汇里没有一个词叫做"突如其去"。现实生活里,比出现更让人觉得突然的往往是一些东西的消失,一个人,一段日子,一些想法。

  好了,先不提这个,先说说那天晚上陆遥是怎么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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