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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校园]《轰隆隆像是那昨天》作者:查慕春 (全)

[青春校园]《轰隆隆像是那昨天》作者:查慕春 (全)

   故事以通俗幽默却不媒俗的语言,讲述了从1994年到2004年十年间,英铭和他身边的人和北京城一起成长中的故事。小说以交错的爱情故事为线索,解读年轻人的内心世界,解读年轻人眼中的时代发展与城市变迁,思想的变化与起伏,理性与非理性行为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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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7-8 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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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 are working hard all the time! 我们一直在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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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步入社会后的英铭,面对种种生活中的失落与诱惑,与身边的人一起迷茫与寻找,失落和期待。沉浸在对萌动时期暗恋对象项枚的回忆中,深陷于对生活中好友张小曼的迷恋里,英铭渐渐发觉,原来爱恋的只有自己和对自己的情感需要,回忆的已非恋人,而是自己称作项枚时代的年轻时光。

安徽文艺出版社 出版 作者:查慕春

轰隆隆像是那昨天
We are working hard all the time! 我们一直在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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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一旦找到女朋友立刻道貌岸然日子过得井井有条,远离灯红酒绿。女朋友决不允许你随意挥霍自己的身体--你好她也好。于是很多人陆续像龟一样缩了起来,缩进日子里面。        轰隆隆像是那昨天第一部分(1)

  一

  讲故事都有个头绪,说说起因经过高潮结果,讲究个来龙去脉起承转合,但要说起生活,就没这么简单了,往往是千头万绪千言万语,每件事都是说来话长。

  每次讲述生活的尝试都弄得我狼狈不堪,可总是乐此不疲,这次我又拿起笔试图一口气把它说完,焦头烂额也在所不惜。

  当然,这一切都因为我无所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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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那天下午史衡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我坐正在无聊的浪尖上,听说有饭可吃立即答应,问好吃间地点买单者谁,看着墙上的钟保证绝对不会迟到。

  对于饭局我总是乐此不疲,说到原因,并不是因为饭菜本身有多大吸引力,我也没沦落到蹭饭过活的地步。真正的原因是,饭局就意味着人多,就意味着可以交流。大学毕业以后,我发现与人交流的机会越来越珍贵,因此格外钟情于各种饭局,和各式各样的人把酒言欢。有几次在饭局上遇到了失散多年的朋友,还有几次在这个饭局上新认识的朋友没过几天又在另一个饭局相遇。

  对饭局的嗜好源自于生活中的孤独感。

  有时候我想,如果找个女朋友的话也许就不再有这种日子,抬腿就走,抽烟喝酒没有节制,生活不规律,经常是凌晨才睡,两三个小时后为了看电视转播的NBA比赛又爬起来,看完再睡,有饭局就吃,没有就扛着,有时连续三五天每天一袋方便面几听啤酒,待到周末,中午小龙虾晚上酸汤鱼夜里烧鸡公。长时间不规律的生活非但没有把肠胃锤炼得更坚强,反而更加脆弱而且每况愈下。

  有女朋友以后很有可能让生活步入正轨,这是我经过观察得到的结论,身边很多人,以前和我一样生活散漫,一旦找到女朋友立刻道貌岸然日子过得井井有条,远离灯红酒绿。女朋友决不允许你随意挥霍自己的身体--你好她也好。于是很多人陆续像龟一样缩了起来,缩进日子里面。

  我之所以说很有可能而不是绝对是因为凡事皆有例外这个道理,史衡就是个例外。他女朋友去年年前开始跟她搞在一起,从此,两人一起过上了狼藉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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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我洗了个澡,刮了胡子,把头发吹干,到阳台上收衣服,楼下两个穿着中学校服的女孩骑车经过,其中一个女孩的背影让我觉得似曾相识,我喊了一声"喂",两个女孩都没回头。楼下一个收废品的外地小伙子抬头眯眼看我,冲着我喊:"几单元!"

  四

  史衡端坐在包间的大圆桌后面,气宇轩昂,会办案子似的;胡婷婷坐在他旁边不停的玩自己的手机。

  我坐在她们俩对面,一只手指头敲着桌子,另一只手摸出烟来,扔给史衡一根,翻出打火机,给自己点上。史衡把烟夹在耳朵上,扭头对胡婷婷说:"别玩了,要不你出去迎迎他们。"

  胡婷婷头也不抬,嘴里不耐烦地咂了一下,小孩放蔫屁似的。

  史衡一撇嘴,对我说:"再等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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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我们在等的是一男一女,男的叫许伟,卖菜的;女的姓名不祥。

  女孩据说是史衡的朋友,刚失恋不久,情绪正低落。于是史衡跟女孩说,别老一人闷家里,晚上出来,我给你介绍俩特优秀的青年;然后跟许伟说,你出来吧,我给你找了一大果儿,晚上你自己把握;最后跟我说,英铭,有局了,许伟买单。

  就这样,我们三个人坐到了一个眉州菜馆的包间里,大眼瞪小眼。

  约定时间过了二十分钟,女孩来了,史衡站起来给女孩介绍:这是英铭。

  女孩冲我笑,笑得挺甜,看不出失恋。我半站起身来点头,算是回礼。

  六

  女孩落坐,史衡吩咐服务员倒茶,我扫了一眼女孩,没兴趣找话题。

  我这两天满脑子都是张小曼,一不留神,她就会神头鬼脸地不知从哪冒出来,我在无聊的浪尖上的时候更是这样,现实生活中越是见不着她,意识里她就越神出鬼没。

  我忘了自己也是史衡给女孩介绍的候选人之一,俩眼望天,无所事事,完全没考虑那女孩的存在,琢磨着是不是应该给张小曼发个信息,昨天一天没发,今天又一白天,隔了这么长时间应该合适了。

  最近几年,我一直努力学着控制感情,力争像自来水一样收放自如。上个星期邓小男在三里屯一间酒吧外边人五人六地指导我:策略上,你要有自己的生活重心,追女孩,要让她知道你有你自己的重心。

  我知道自己执拗的热情常常会变得很吓人,像偏执狂或者是强迫症。于是这次我小心翼翼的克制自己联系张小曼的频率,早晨发过信息,这一天就不能再发,前一天见过面,那三天之内就不能再约。如此一来,原本的热情不但没有耗尽反而越烧越旺,星星之火,燎原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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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

  坐在那里,我又想起阳台下那个似曾相识的背影,在哪见过呢?

  八

  我掏出烟叼在嘴里,打火机“啪”地一声点燃的时候我一下子想起了什么,项枚的身影出现在抖动的火苗中间。

  项枚。

  1996年的时候就是这样一个掠过眼前的背影,我脱口而出一声"喂",项枚就成了我的初恋,初中到高中,那段感情陪我度过了七扭八歪的青春期。

  现在,那个背影又一下子飞到我的眼前,追光打在一身湖蓝色的中学校服上,从春天的舞台上经过,我站在学校门口的时候,刚好看到一个消瘦的背影。

  一个高年级男生叫住项枚,她停下车胆怯地看着那个男生的脸,手伸进裤兜里捂着钱包。

  男生问:"你们家住哪?"

  项枚不敢说话,低下脸偷偷左右看了看,周围的人都不认识。

  "你们家住哪?"男生又问,有点二愣子劲。

  "就在附近。"项枚支吾着,害怕得快要哭出来了。

  "你先别走呢,在这等着我。"男生转身走进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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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

  那个男生就是青春期的英铭,站在学校门口的时候不知道哪来的勇气叫住项枚。而项枚立刻停下车站在原地也让英铭下了一跳,他脱口而出叫她的时候没有任何情绪酝酿,一瞬间冒出来的那声"喂"就好像不是从自己嘴里出来的。现在回忆起来,仍觉得那声音很得蹊跷,仿佛用后脑勺喊的。

  项枚胆怯的看着我,我想总之要说点什么,于是没头没尾冒出一句"你们家住哪"。项枚回答了,但说的是什么我一点也没听见,在我的印象里,项枚一直看着地什么也没说,看上去吓坏了,但她自己却坚持声称她当时很有策略地回答:在附近。

  不管她当时回答与否,我已经被这种突如其来的场面弄木了,脑袋像一个空壳,除了嗡嗡的回声什么也没有。我让她在原地等我,走回学校里取出自己的自行车,一路上脑袋都是僵的,心脏卡在嗓子眼。

  项枚没跑,果真在原地等着我,现在想想,当时她一定是吓坏了,竟然这么听话,但当时的我觉得她等在那里再正常不过,也可能当时我根本没想这个问题。

  我推车走到她旁边,对她说:"走吧,顺路。"

  项枚骑上车就走,我跟在她斜后面,离她有半个车身,偶尔看她一眼。她骑一辆红色的山地车,初三的时候山地车虽然不算什么新鲜玩意,但也足够让我羡慕一番。她的车轮胎比普通车要宽,和地面摩擦的时候会发出类似"嗞嗞"的声音,那感觉就像大奔驶过。

  那条从学校到她家的路我后来走过无数次,穿几条街就到了。可在印象里,第一次走的时间特别长,路线也出奇复杂,好像有一个又一个路口,一条又一条街道,一个胡同连着又一条胡同。

  空气里飞着柳絮,一个小白毛飞进我的鼻子里,想打喷嚏,可是没打出来,用鼻孔对着太阳也不管用,我想擤出来,又怕项枚听见,只好用手指抠,边抠边躲避她的视线,抠抠停停,最后小白毛被捅到鼻子眼深处,难受至极。

  那天的记忆几乎全是她的背影,晚上到家后,我竟然想不起来项枚的模样,只有一个自行车上的背影在眼前晃阿晃的。

  走了不知道多久,到了一个胡同口,项枚停下车,我也停下车。项枚说我到家了,我往胡同里看了看,胡同很深。我什么也没说,骑上车就走了,头也不回。

  那天从项枚家胡同口离开后,我在路上转了很久,在积水潭附近的一个小摊上买了包都宝和一个打火机,一边骑车一边抽烟,后来一个人在什刹海水边坐了很久,把半包烟都抽了,天黑的时候才回家。

  一路上,那个那个红色山地车上的身影在眼前晃来晃去,随意地透射在城市的夜景上,吃晚饭的时候那个身影就在餐桌上游走,之后是作业本上,台灯下,天花板上,镜子中,梦里......那一晚,她无处不在。

  十

  第一天,不知道算是成功还是失败,以后很多天都是这样。

  第二天很早的时候,我到那个胡同口等项枚,过了半个小时左右,她骑车从远处出现,她经过我身边的时候,我就骑上车和她一起走,这次是并排骑的,这样我可以看到她的侧脸。一路骑到学校,谁都没说话。必须承认,高中以前的我羞涩不善言辞。

  项枚的短发在耳边随风舞动,大大的眼睛上有长长的睫毛,有时候一阵风沙吹过,她就低下头鼓着小嘴加速骑过,冲过风沙,我们彼此笑笑,两个酒窝便出现在她脸上。

轰隆隆像是那昨天第一部分(3)

  这之后,每天早晨我都在那个胡同口等她,我摸到了规律,知道她每天什么时候出发。有很多这样的早晨,我等到她然后一起骑车上学,直到那个学期结束,我们都没说过一句话。那个学期结束以后,我从这个学校毕业了。

  有时候我吃早点,有时候不吃,这个习惯对身体不好,但我需要省下些钱来买烟。吃早点的时候我就多买一点,等骑车的时候扔到项枚的车筐里,我不知道她每次吃不吃,但我总是扔给她。

  整整一个学期,我都不知道项枚叫什么,哪个班的,她对我也几乎一无所知,但就是这样,我也强烈的感觉到恋爱的滋味,我知道我恋爱了,项枚就是我的女朋友,我经常出现要和她长相厮守的念头,虽然那时候我们几乎没说过话。

  我能感到,她对我也有这种感觉,她总是在同一时间从远方出现,有时候稍微晚了一点,就能看出她骑得比平时快。

  有次下雨,她扔到我车筐里一把雨伞,三折小碎花的,后来我上大学的时候还用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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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

  那是我初中的最后一个学期,也是我和项枚开始的第一个学期。我感到心里有种东西时刻都在推着我,每天早晨,把我推到项枚身边,每天晚上,又把项枚带到我梦里。项枚像是一个从天而降的生命,就那么出现在了我的青春里,出现在青春相册的每一页。

  十二

  许伟进门的时候史衡已经点完菜了,我说许伟你来早了买单的时间还没到呢。许伟眼珠滴溜一转,目光落到女孩身上,又看向我正色道:"公司里有点业务。"

  我说你就别忽悠了,你不就是倒腾时蔬的么。

  史衡再次站起来介绍:"这是许伟,这是我的好朋友,陆遥。"

  许伟一个箭步上去和女孩握手:"常听他提起你。"

  女孩不解地嘀咕:"常提起我?"

  胡婷婷斜眼白史衡,史衡面不更色。

  许伟坐下,我们俩一左一右把陆遥夹在中间。

  不到十五分钟,除了史衡点的鱼之外其他各式荤素菜肴都已经摆上餐桌。

  史衡吃饭很猛,属于轰炸式的,胡婷婷则细嚼慢咽但马不停蹄,我一边吃饭一边喝啤酒,许伟一个劲往女孩盘子里夹糖酥里脊,女孩盘子里摞得跟小山似的。

  史衡一阵云雨之后第一个放下筷子,一抹嘴拍拍胡婷婷的肩膀说:"老胡今天挺有战斗力。"

  胡婷婷抬头问我:"英铭你说他要脸么?"

  我说还行,这已经比以前强多了。记得以前我写过一篇小杂文叫《掉在碗里的脸》就是写史衡的,只要他一吃饭,旁边的人就都是透明的,吃饱以前绝对意识不到周围有其他人,好多人都说他是在强奸饭碗。史衡有句名言:要脸,还是要饭,这是个问题。我问他如何取舍,他说你看我到现在还没有饿死。

  两瓶啤酒喝完了,我坐在椅子上打量陆遥,陆遥是个娃娃脸,眼睛又大又圆,睫毛长长的,穿一件黑色紧身的体恤衫,露出一块肩膀,一头烫过的长发披在肩上。她在中戏读大专,表演专业,举手投足却没什么戏子的范儿。许伟不停地东拉西扯让她有点不耐烦,回答问题的时候有明显的敷衍语气。

  许伟说你们同学都拍戏了么。

  陆遥说有的拍了有的没拍。

  许伟说你没接什么戏么。

  陆遥说最近没想这个。

  许伟说你们表演专业上课就是学演戏吧。

  陆遥用鼻子哼了一声说你真聪明。

  这显然是一次没必要进行下去的谈话,没话找话是最难堪的局面,可许伟仿佛并不这么认为,不停发问,像是在挑战陆遥的忍耐力,到最后陆遥只用嗯哦呃来回答。我本可以适时插嘴活跃气氛,可我并没有这么做,暗暗看着许伟如何使尽浑身解数。

  许伟的谈话进行得水深火热的时候我给张小曼发了个信息,问她第二天有什么安排。一分钟后她回答说要上课。我把电话放到桌上,盯着筷子上的褐色酱汁--我几乎和许伟处在同一境地。

  史衡和我交流最近有什么好听的音乐,我说我最近没听什么新东西,他说最近出了几个男歌手唱歌都跟便秘似的,长得也都跟车豁子似的,不明白怎么走红的。他一边说一边学着唱了几句,胡婷婷终于放下了筷子。陆遥说你还能唱出来说明平时没少听啊。史衡说她老听这个,我跟旁边薰的,胡婷婷一只手臂缠在史衡脖子上说你别来劲啊。史衡举起胡婷婷的小手摇晃着招呼服务员结账,服务员拿过账单,史衡接了过来递给许伟。

轰隆隆像是那昨天第一部分(4)

  许伟去洗手间的时候史衡和胡婷婷每人按着一张发票用指甲刮奖,我把电话递到陆遥面前。陆遥看了我一眼,接过电话,在上面按了一气又还给我,我直接把电话放回兜里坐好。

  走到街上许伟意犹未尽,鼓动着去唱歌,史衡说无所谓,胡婷婷表示第二天要上班,许伟可怜巴巴地望向我,我说有人买单我就去,陆遥说你们玩吧我先回去了,宿舍晚上要关门的,于是五个人分散开来各自回家。

  许伟依依不舍,对着陆遥的背影挥手,手举得跟要抢答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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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

  我曾经不止一次赞美北京的夜晚,她在我眼里是那么迷人,让人陶醉。

  无论是宽大的公路还是漆黑的小径,无论是飞驰而过的高级轿车还是身边大声喧哗的醉汉,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亲切动人。

  北京的夜晚是有旋律的,每盏灯光都是一个音符,交相辉映,柔美和谐。

  走在城市的路灯下,自己连同路灯一道延伸到无尽的远方,光明指引的方向永远是神秘的黑暗,吸引着我走向一个个未知。

  在这样的夜空之下,我也成了这城市表面光亮的一部分,在路上,散发着橘色的光芒。

  这是一种默契,一个人和一座城市的默契。

  十四

  留漂亮女孩的电话是我的习惯,我管它叫做"我的劣根"。

  我经常纠缠在这种自认为是恶劣的行为上而且不思悔改乐此不疲。我很容易发现自己身上的很多毛病,也曾经为此感到难过,但到如今它们还完好地被我保留下来,比如对亲近的人发脾气,对所有漂亮女孩想入非非,吃饭狼吞虎咽等等。

  这些毛病仿佛是与生俱来而且与时俱进地跟随着我,从小到大,形影不离。我能预见,迟早我要为这些毛病付出代价,而且有的已经付出了代价,比如慢性胃炎。但就算如此,我还是顽固地坚守这些恶习,即使有时候疲惫不堪。

  也许,我天生是一个恶习的拥护者,一个沉迷于自我虐待的变态狂。

  或者我只是一个丑陋的自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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